福建医疗事故罪案大转折 维权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5/11/5 医脉通
?导 读?
死者的父亲是福州市人大代表,公公是政府官员,丈夫是警察。此次案件的移送预示着本案将获得公正审理。
来源:医脉通;作者:ench
11月3日,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福建长乐市医院妇产科李建雪医师以医疗事故罪被起诉案件的最新进展:日前,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律师团总干事邓利强接受长乐市法院来函称,李建雪涉嫌医疗事故罪一案,已移送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这预示着李建雪医师的维权取得阶段性进展。鉴于本次医疗事故案件的重大性和特殊性,此次案件的移送预示着本案将获得公正审理。
案件是怎样的?小编跟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
事件经过
1、产妇陈某于2011年12月28日到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办理了住院手续,由该院妇产科医生吴晓疆接诊进行胎心监护等项目产前检查,并为陈某开具血液、尿液等检验单据;吴晓疆下班后轮休期间未交代接班的医生代为查看陈某的化验报告,陈某检验报告单上“红细胞压积43.8%、纤维蛋白原5.76、白蛋白21.4、尿白蛋白3+”的检验结果异常无人查看;此后产妇陈某回家3天,
2、12月31日16:00产妇陈某返院至产房待产,于21时24分,在产房助产士采取会阴侧切顺产一健康女婴,产后陈某的阴道出现出血情况。
3、作为当晚一线值班医生,李建雪于当晚21时37分接到产房电话后前往处理。李建雪首先检查发现产妇陈某宫缩欠佳,注射药液后陈某宫缩转好,但阴道仍有活动性出血;便通知二线值班医生王玉兰赶到产房,同时行相关化验急查,王玉兰医生检查发现陈某会阴左侧切口和阴道右侧后壁两处伤口出血,便与李建雪及其他当值医生共同帮助陈某修补裂伤口,同时才发现陈某入院的检验报告单的异常,急查化验结果与入院一致,王玉兰医生估计出血为1500ml,并决定给予陈某输血800ml和输液3700ml,22时50分左右陈某的阴道修补手术结束,阴道出血基本止住。
4、当晚23时,对陈某进行输血。王玉兰医生于23时20分离开产房回医生值班室,临走前交代李建雪留在产房继续对陈某观察两个小时。
5、2012年1月1日凌晨1时许,李建雪观察发现陈某生命体征较平稳,但尿量偏少,就让护士给陈某推了一针速尿针剂,观察半小时后发现她的尿量仍没有增加,同时更换导尿管重新导尿,尿量仍无增加,就通过电话将该情况报告了王玉兰医生,王玉兰医生指示李建雪加大补液量1500毫升。
6、凌晨2点左右,输血800ml结束,陈某排出了300毫升尿量,并且对她进行检查后她的生命体征平稳。到了凌晨2点20分左右,已补液近4000毫升,李建雪交代产房护士再对陈某观察一会儿,如果生命体征平稳,没有再出血了,就可以将病人送回病房。李建雪返回三楼病房,交代值班护士林文华,陈某产后大出血是个重病人,需一级护理、心电监护,后就回医生值班室。
7、凌晨2 时 38分,助产士将患者迁出产房时,家属见陈全身颤抖喊冷,并告知在场护士,但并未引起助产士的重视。
此后患者出现烦躁、面色苍白,生命征变化严重,当值护士给予吸氧处理,并没有向李汇报。
8、凌晨3点30分左右,林文华护士打电话到医生值班室向李建雪报告陈某出现烦躁,李建雪立即来到病房发现陈某精神烦躁,血压较低,觉得陈某有生命危险,立即电话通知了王玉兰医生到场处理。王玉兰医师赶到病房后,又通知三线医生及内科会诊,组织抢救,予静推肾上腺素、持续心外按压等抢救。
9、凌晨3时40分许,陈某的脉搏消失,至凌晨4时30分宣告陈某死亡。
案件疑点
据本案被告方辩护律师、中国医师协会法律部主任邓利强了解到的情况,李建雪案之所以走到今天的境地,有诸多外在因素的干扰。
陈某某猝然离世后,家属很快就拿走病历、封存电脑。一位医生说:“一些家属对医生们拳打脚踢,打得鼻青脸肿,并放言一定要让医生坐牢。”
陈某某离世当天上午,一些身着便衣、自称长乐市公安局刑侦警员的人,进入长乐市医院询问。刚值完24小时连班又加班4个小时的李建雪,也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被从家中召回做笔录,而在她之前已经有几位医务人员做过笔录。根据公安正式记录,报案时间是1月1日中午12时,这就意味着家属还没有报案,警方就介入。第二天,长乐市公安部门对此案做了刑事立案,而此时,连医疗事故鉴定都还没有做。据时任长乐市医院负责人透露,死者的父亲是福州市人大代表,公公是政府官员,丈夫是警察。
2013年9月,长乐市公安局以李建雪和另外两名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罪,向长乐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但最终,长乐市检察院仅起诉了李建雪一人。
邓利强告诉记者,2012年5月9日,福州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称“因本例未行尸检,死亡原因不确定。根据现有资料,患者死于产后出血性休克或伴急性肺动脉血栓栓塞可能性大。患者存在肾脏损害(肾病综合征)、血液高凝状态等基础疾病。医方对病情观察不仔细,产后出血量估计不足,处理不到位。”鉴定结论为“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4个半月后,福建省医学会的鉴定报告出炉,称“产妇因产后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两次鉴定结论不同,说明死因存疑。如果根据不确定的死因给一名公民定罪,明显不公平。”邓利强告诉记者,通常而言,省、市两级医疗鉴定如果不同,可以提请国家级医疗鉴定机构(即中华医学会)再做鉴定。如果死因不清,公安机关可以强制进行尸检。但相关的公安机关并没有这样做,而被告方辩护人的相关申请也被长乐市人民法院驳回。
据了解,长乐市医院已经一次性赔偿患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鉴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0万元。院长以及相关医务人员10余次到患者家里赔礼道歉,仅院长带队的就有3次。
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李建雪的丈夫,同为长乐市医院的一名骨科大夫曾用快递发给全国政协委员温建民的一叠案件材料。其中清晰地记录着2011年12月31日夜里发生的产妇大出血死亡事件。
4月9日,福建省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医生李建雪以医疗事故罪被起诉一事见诸报端,引发网民极大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温建民认为案件还存在很多疑问,并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征集联名提案,敦请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注此案,公正执法。
中国医师协会全程支持 案件移送预示着将公平审理
日前,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律师团总干事邓利强接受长乐市法院来函称,李建雪涉嫌医疗事故罪一案,已移送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上述函件表明医师协会为李建雪医师的维权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5年2月11日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副会长张震宇收到福建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医师李建雪家属的求助电话称:李建雪涉嫌医疗事故罪一案中,李建雪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该案件追诉中由于当地复杂的关系,李建雪医师及其辩护律师的一切合理合法的请求均被拒绝,该案后天开庭,开庭后的判决结果几乎可以预见,现请求医师协会予以维权。
接到求助后,张震宇副会长立即向分会会长郎景和院士请示,郎院士非常注重医师队伍的建设与稳定,郎院长指示张震宇副会长:尊重法律,但医师应有权益应予保护。在此精神下,张震宇教授对该案涉案的医疗过程组织了简单讨论,讨论的结果认为:追究医师的刑事责任依据不足,因此妇产科医师分会立即与中国医师协会天士力维权援助基金总干事邓利强律师取得联系。
由于时间紧迫,邓利强总干事立即向中国医师协会张雁灵会长报告,张雁灵会长指示,医师协会的维权是依法维权,司法机关的审判权我们要尊重,但医师的合理诉求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2015年2月11日晚天士力维权援助基金总干事邓利强紧急飞往厦门并在次日凌晨赶往长乐市。2月12日邓利强总干事据理力争,终于取得长乐市法院刑事法庭的同意:明天的庭审取消。
此后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举办了专家论证会,著名教授宋磊、张震宇、陈敦金、陈婕、林元、古航、杨茵参加了讨论会,会后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分两次致函长乐市人民医院,希望医院在审理中公平对待李建雪医师。
由于当地人际关系复杂,协会委派的律师邓利强提出要求长乐市检察院全体人员回避。
2015年10月14日邓利强总干事收到长乐市人民法院的移送通知,目前该案已整体移送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10月26日李建雪医师收到了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权利义务告知书》。本案的移送打消了案件审理中人际关系影响案件的疑虑,这对公平审理本案有很大的益处,我们相信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医患双方的权益会各得其所。
(医脉通综合整理自中国医师协会官网、健康报、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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