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肾门”当事医生起诉最初报道的安徽媒体
2016/6/3 医脉通

     “维权不仅是为我自己,也为了这个行业,希望能对同行产生正能量的影响。”

     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丢肾门”事件,以患者右肾未丢失、个别媒体报道不实而告终。目前“丢肾门”又有新进展。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当事医生胡波处了解到,为了自己更为行业,他准备以个人名义起诉最初刊发报道的安徽新安晚报。

     2016年5月5日,安徽新安晚报等媒体报道了宿州男子刘永伟在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下称徐医附院)术后右肾“失踪”的经历,颇为离奇。事件迅速发酵,饱受关注,当事医院和医生也因此陷入舆论漩涡。

     事件出来后,徐州市卫计委组成调查组,对刘永伟2015年在徐医附院接受胸腔手术后“右肾缺失”一事展开调查。

     5月10日晚,徐州卫计委公布了“肾失踪”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经综合第三方检查结果和专家组意见,“刘永伟术后右肾存在,目前呈现为外伤性移位、变形、萎缩。”

     “就算是‘肾萎缩’了,什么时间萎缩的,为什么住院期间不给提醒,医院不应该告知吗?”官方调查结果出来后,刘永伟表示,自己没拿到鉴定书,也不知道自己算是几级伤残,几级事故,责任划分等情况也不清楚,“不管结果如何,总得给个说法吧!”

     徐州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鉴定报告只能由国家专门的鉴定机构出具,而徐州市卫计委作为医疗行政主管部门是没有资格出具鉴定报告的,而只能是出具调查报告。

     作为刘永伟的主治医生,同样深陷风波的胡波医生近来也不好受。这位从医多年、性格稍显内向的医生,觉得自己救了刘永伟的命,却遭对方“反咬一口”,一直难以释怀。

     “病人的不理解,这我都能忍受,因为他们所处的状态,就像刘永伟的病情,我很同情。但他用谎言攻击我,令我很难受。个别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更是让人愤怒。”

     据了解,在调查结论出来后,医院给胡波医生放了假,让他好好调整。徐医附院事后也发布了声明:医院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事件中个别媒体及记者责任的权利。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胡波已准备以个人名义起诉新安晚报。“维权不仅是为我自己,也为了这个行业,希望能对同行产生正能量的影响。

     胡波医生表示,他目前和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正保持密切联系,维权之路正在进行中。对此,徐医附院表示,支持胡波医生以个人名义起诉维权。

     对此,新安晚报总编办公室人员表示,已注意到网上有关消息,但对于单位将作何反应并不知晓。(来源:现代快报;记者 李伟豪)

     作者:天津市泰达医院 李青

     2016年5月5日,《新安晚报》头版刊发《我的右肾去哪儿了》,称宿州男子在徐州做胸腔手术,出院第二天发现右肾“失踪”,涉事医院和徐州卫生部门迟迟未有调查结果,患者后续治疗受影响。

     该报道一经发布,便持续发酵,并在网友们的炒作下,变成了一桩“无良医生偷肾”事件,当事医院和医生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和指责。

     最后,经南京军区总医院的核磁共振证实:右肾并没有丢失,而是外伤后右肾移位、变形、萎缩了,也就是医学上说的肾萎缩。

     该“轰动报道”对当事医院和整个医务界造成的恶劣影响,《新安晚报》不仅没有表示任何歉意,反而公开在报纸上叫板:请问报道哪里“严重失实”?

     真是不要face,报道哪里失实?我想请问贵报,如果一个长期高血压患者投书你们说,他的一个肾脏在体检时找不到了,你们会陪着这个患者向医院和卫计委讨说法吗?你们会持续关注和跟踪报道吗?说来说去,这起宿州男子“肾失踪”事件,你们的报道强调的是“术后”失踪,借此将公众的视点引向手术的医生,网友“顺理成章”的就会做出“医生偷肾”的结论。对一个社会事件,在事实不清,因果关系不明的情况下就仓促报道,是不是严重失实?

     我不能用恶毒的心态去揣测你们这样报道的初衷,我也不能就此认为你们是在故意制造社会矛盾,挑拨医患关系。但是,仅从这个事件的报道,就已经暴露了你们哗众取宠、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

     医学的未知因素太多,因果关系并不像行外人理解的那么简单,一个原因可能有N个结果,一个结果可能有N个原因,这正是医学的复杂所在。《新安晚报》仅凭患者一方的说法,不去向另一方核实就盲目报道,这不是浮躁是什么?

     一些媒体,总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和万能的,而他们所谓的正义就是不需要求证,而所谓的万能就是可以超越科学。就算你们这些媒体喜欢把自己置于道德和正义的制高点而随意的搞“媒体审判”的话,那也应该静下心来听听双方的意见,而且要注重客观证据。

     司法实践中,早些年发生了许多起因为办案人员主观臆断、先入为主,靠怀疑就给人定罪的冤假错案。后来司法改革,特别强调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大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疑罪从无,也是重视证据,用证据说话,靠怀疑、印象、经验不能给人定罪。司法审判都赋予双方话语权,而且用证据说话,难道“媒体审判”比司法审判更有智慧吗?

     媒体人不懂医学是正常的,不懂医学科学,但应该具备科学素养,对专业知识应该咨询专业人员。有人向你们反映医院有“黑幕”,你们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终于抓住他们的问题了”,于是不经核实,未行咨询便大肆报道。这已经无法用浮躁来描述你们了,说你们对医务界怀有深深的偏见一点都不为过。

     2013年6月30日,你们《新安晚报》头版刊发了《太和警方接到蹊跷报案 孕妇自称胎儿被盗》,报道说一名24岁孕妇独自到医院孕检时被人迷倒,醒来后发现腹中胎儿已经被人取走。而最后的事实却是,该孕妇怀孕4个月时瞒着家人将小孩打掉,最后瞒不下去了才导演的这出闹剧。

     这种荒诞的闹剧只要咨询专业人员就能够识破,可惜,你们根本就没有、甚至从来没有想过去咨询医生。此次“丢肾门”事件你们又故伎重演,这已经无法用对医学界的偏见来描述你们了,说你们愚蠢一点都不为过。更可笑的是,你们一次次犯这样愚蠢的错误,还以为天下人都像你们那样愚蠢好糊弄。

     披露社会不良现象,进行媒体监督是媒体的一个基本职能,对净化社会风气绝对有积极的意义。媒体的报道不一定公正,但一定要客观、科学、真实。肾可以萎缩,良心不可以萎缩,不能为了博取眼球就罔顾事实。

     借用你们经常使用的话语奉劝你们几句,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新安晚报》们,请放下你浮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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