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剖:“医闹入刑”执行难的三大原因
2016/6/4 医脉通

     “医闹入刑”为何执行难?

     来源:河南法制报

     从挂横幅、摆灵堂、大闹医院到恐吓、辱骂、伤医杀医……近期“医闹”事件频发,引发舆论慨叹。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法律能否成为治理医患矛盾顽疾的妙药?在以法为纲的同时,维护医患和谐如何凸显以人为本的善意?

     “医闹”频发“看病难”变“难看病”

     日前,被媒体曝出的山东泰安宁阳县所谓“医生被刀架脖子胁迫抢救”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持刀威胁、殴打辱骂、伤医杀医……近段时间以来,类似事件屡次发生。记者采访发现,频繁发生的伤医事件让不少医护人员对职业安全担忧,一些医生坦言自己害怕上班。

     记者在山东、湖南、江西等地采访发现,目前,大型公立医院已经成为医患纠纷高发区。大医院普遍人满为患,患者排队等待时间长,诊治时间短,极易产生烦躁情绪。而由于收治危重病人较多,手术科室、急诊科室、儿科、耳鼻喉科等也已成为医患矛盾激化的“重灾区”。

     从医近30年,因受托向非自己主治的病人家属传话而被家属围殴的江西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肖祖克说,从未想过自己会因此被全国关注。在他看来,比拳打脚踢更值得关注的是,任何不以法治为基础的医患“和谐关系”只能是一厢情愿。

     “医患之间缺乏一定的信任。”湖南省岳阳市卫计委副主任胡小军认为,医疗行为失范、医改不到位,加上依法管医缺位、公民健康素养缺乏等综合因素,导致医患矛盾不断激化,医患关系对立、割裂。

     “医闹入刑”执行难的三大原因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医闹入刑”定刑少,执行很难。“一是界定‘医闹’难,二是执法部门有所顾虑,三是社会舆论对‘人财两空’的同情掩盖了‘医闹’的犯罪本质。”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医患纠纷解决主要依赖医患协商、行政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而作为调解合法依据的医学鉴定短则几月、长则一年半载,让群众难以接受。若走司法程序,更要耗费时间和金钱。还有一些群众认为,医疗纠纷主要由作为第三方的医学会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果有“偏向”医院的嫌疑。

     “在当前伤害医护人员和严重干扰医疗秩序恶性事件不断发生的情况下,‘医闹入刑’表明了我国依法打击‘医闹’和保护广大患者及医护人员权益的强大决心,对‘医闹’将具有积极的惩治和威慑作用。”北京腾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维强说。(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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