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跨界战略合作五法则
2015/12/10 中外管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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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对于那些希望在不熟悉的新市场寻求发展、开发新的细分市场或销售新产品的公司来说,寻求战略合作是重要的手段。如今,互联网的快速迭代,使得无论是B2C还是B2B公司都开始在竞争中,通过战略合作来创新用户体验、扩大销售、获取新的盈利来源。

     更多在“互联网+”大潮下探索的企业发现,它们的未来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公司能做什么,还取决于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的能力、功能、渠道,以及对消费者的洞察力。

     由此,我们总结了取得跨界战略合作的五个成功关键法则:

     法则一:数字创新不能“单干”。企业很少能在闭门造车时重新设想其在数字世界的业务。无论是通过合资、收购、战略投资还是专案合作,合作关系对于吸收人才、投资和其他所需创新资源来支持转化新业务、产品和用户体验是必要的。

     法则二:没有一个公司拥有用户的360度全景图。消费者是不断变化的。企业必须意识到,仅凭一己之力不可能彻底洞悉市场,也不可能掌握所有数据,因此必须与其他具有互补信息的公司合作。通过卓越的知识资本建立市场优势,这对合作者来讲很必要。

     法则三 :在战略合作中首先要关注用户体验,而不是价值交换。今天最有价值的合作伙伴关系是建立在创造强大的用户体验之上的,而不只是公司之间的价值交换。这需要以人为本,通力合作来解决真正的用户问题。

     法则四: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规模和定制间的平衡。创建一个广泛的合作伙伴网络成本很高,因为合作伙伴通常会要求针对其需求制定独一无二的解决方案。因此,设计围绕特殊合作目标的技术与工具,可以让企业有更广泛和长期的优势。

     法则五:合作需要专注和投入,合作方并非越多越好。为什么无数战略合作无疾而终?是因为合作者从来没有投入能推动结果进展所需的资源和持续的专注度。通过全新的战略合作,实现用户体验的创新、用户流量的增长并非易事,这需要时间和资金。

     摘编自 《IT经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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