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自由”医师执业新政的不足
2014/11/2 医学界杂志

     导读: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主力,应该是医师们的自由执业所开设的个体诊所。诊所难开的格局不破,即使允许医师“自由执业”,请问医师们该往哪里去?恐怕只有在各种公立机构之间“自由执业”的机会吧?

     作者:陈奇锐 来源:“医学界杂志”微信号

     10月24日,浙江省卫计委在其官网上悄然发布《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这条消息经过《医学界》率先报道消息、并解读其意义后,在医学界引起了巨大反响,自周三晚上10点发出消息,在“医学界杂志”微信号上,该文已获得超过36万次点击,在其他社交媒体上,也引起了热烈的转发和大量点“赞”——证明广大医师对该办法的支持和期许。

     今晨笔者又仔细通读了《实施办法》,仍倍感振奋。正如我们的解读文章《医生,自由执业来了!》所言(查看历史消息中10月29日文章),今后低年资医师多点执业门槛降低、高年资医生则可以自由地多点执业了;同时由于不需要医师所在第一执业地点医院批准,而且根据《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的规定,今后医院将被强制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医疗机构与医师签订聘用协议时应当包括允许其多点执业的相关条款。医疗机构应当允许所聘医师在法定工作日可安排一天用于第四条规定的多点执业。” )

     无疑,该办法一旦执行,则今后浙江省区内医师的多点执业、甚至彻底的自由执业将成为可能。《实施办法》给予医师自由力度之大、尺度之宽、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的。这在国内医改“万马齐喑”的当下,无疑具有“突破性”的标杆意义。所以,我们必须为浙江卫计委敢为天下先、勇于医改破局而拍案叫好。

     不过,正如奇锐之前反复强调的那样,医改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当前医改缺乏系统性配套的情况下,仅仅“自由执业”单兵突进,并不能起到期望的效果。

     在国际上看,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主力,应该是医师们的自由执业所开设的个体诊所——既包括全科诊所也包括专科诊所。我国台湾2000多万人口,就有2万多家诊所,遍布宝岛各地,对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医师开设诊所仍然面临着“规划、审批”重重阻碍,一个诊所申请十年开不出屡见不鲜。而医疗规划依据什么、有什么标准、哪些诊所该批哪些不该批,其实是笔糊涂账——这一方面造成了官员权力寻租,另一方面,维持了医疗市场的垄断格局。

     此种格局不破,即使允许医师“自由执业”,请问医师们该往哪里去?恐怕只有在各种公立机构之间“自由执业”的机会吧?

     因此,在开放医师自由执业之后,应尽快放弃毫无依据、违反市场配置资源原则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将医疗机构的“审批制”变更为“备案制”。让医师们不仅能够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中多点执业,更能够自由地开办诊所和医院,才是改革的难点——因为这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放弃审批权,因此更代表着政府改革的诚意。

     即使是最为大家称道的“多点执业、自由执业”,其实仍有巨大改革空间——医师“编制”、“单位人”问题仍悬而未决,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医生作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旧体制只要保留着,医师就很难真正变为社会人,也很难真正流动起来。所以民营机构在新政下,或许可以请到更多的打短工的医师,仍然请不到长聘的临床中坚医师。

     医生中的明白人是知道的,《医生,自由执业来了!》文章发出后,有读者在后台给我们留言点评:

     “1、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本质上不同;2、如果没有配套的人事制度、晋升制度的改革,难以成功。一句话,院长不高兴,还想不想晋升职称?还想不想申请课题?”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一片沉闷之中,看到浙江的《实施办法》之后,奇锐一方面要为浙江卫计委的“敢”而叫好;另一方面,还必须说:“医改远未成功,领导仍需努力!”

     一个“准入开放、执业自由、平等竞争、质量可靠、结构合理、规范有序”、靠市场配置资源,而不是官长审批意志配置资源的医疗市场,还远没到来!这也就是我们所醉心于《医学界》事业的原因吧——总是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时候,一些改革者总也能够让我们产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期待!

     本文为“医学界杂志”微信原创文章,转载须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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