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医疗事故罪疑点重重,法院延期审理
2015/2/13 医学界杂志

     导读:福建长乐医疗事故案二审今日出现意外变化,12日晚间,《医学界》获悉,原定于13日上午9时进行的二次审理将延期进行。

     作者:吴天飚 来源:“医学界杂志”微信号

     受关注的福建长乐医疗事故案二审今日出现意外变化,12日晚间,《医学界》获悉,原定于13日上午9时进行的二次审理将延期进行。

     12日下午,《医学界》致电被告人李健雪的辩护律师邓利强了解到,在经过了对案件资料的研究阅读,并发现存在疑点后,邓利强律师向长乐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延期审理的要求,而就在发稿前,《医学界》得到了邓律师的回复:长乐当地法院已经同意延期审理此案。

     作为中国医师协会特别指派的本案被告援助律师,邓利强向《医学界》表述了他在查看了法院相关材料后发现的三个疑点:

     一、所有的证据都没有指向李健雪本人。邓律师称,在目前所看到的所有细节中,没有看到李健雪有任何“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要说‘严重’不负责任,整个过程中,连一点‘不负责任’的情形都没有出现!”邓利强对《医学界》强调。

     二、死者的相关材料中被填写了两个完全不同的身份证号码,且部分填写的信息存在与真实不符及涂抹现象。据邓利强律师及被告人丈夫黄睿称,被告李健雪医生在事后曾发现,在死者陈某的住院、死亡证明,以及相关的死亡鉴定文书中,陈某的身份证号码出现了两个完全不相同的版本。“如果说是书写失误,那不可能两个号码完全不同,如果是的确有两个身份证号码,那原因是什么?”黄睿对《医学界》质疑道。

     另一点让黄睿疑惑的是,在死者生前的产前检查记录单中“丈夫姓名”栏也存在被涂抹的痕迹。

     三、福州市与福建省两个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不同,法院采用了后者的结论,但未就此作出任何说明。福州市的死因鉴定结果为:“失血性休克”或“急性肺动脉栓塞”,而福建省的鉴定结果为“失血性休克”。对于法庭最后采用的福建省结果,邓利强律师认为,法院应对两级鉴定结果为何不同,以及为何未采用福州市鉴定结果给予解释。

     邓利强律师对《医学界》表示,根据上述三点,他在之后向长乐市人民法院提出了三点申请:1、延期二次开庭审理案件;2、进行尸检;3、对死亡结果重新进行鉴定。

     对于长乐市人民法院最终同意了延期开庭审理的要求,邓利强律师表示非常感谢长乐法院对于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以及对被告法律援助的支持,邓律师称,延期审理将有利于原告方有更充足的时间去进一步了解案情细节,筹备应对接下来的诉讼。

     《医学界》将继续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

     (本文为“医学界杂志”微信原创文章,转载须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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