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香港医生的院暴零容忍
2015/6/11 医学界

    

     导读:内地同行熟悉区建恒医生,还要从2014年8月他向社会发出的那封“院暴零容忍”的公开信说起。

     作者:胡芳

     来源:“医学界杂志”微信号

     对医院暴力的愈演愈烈,不少医疗界人士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一些受害医护甚至忍气吞声,而一位来自香港的港大深圳医院医生坚守院暴零容忍的举动,令内地医疗界目瞪口呆。

     内地同行熟悉区建恒医生,还要从2014年8月他向社会发出的那封“院暴零容忍”的公开信说起。

     2014年8月29日,一名醉汉在港大深圳医院急诊室大吵大闹,不但砸坏医院点钞机,还叫嚣让院长出来下跪道歉。当时,由于男子没有伤人行为,医院同意和解。然而,急诊科副领导、港大深圳医院急诊科顾问医生区建恒向社会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医院拒绝和解,还表示会以失职来投诉同意和解的部门。

     如此“出格”的举动赢得了医疗界广泛支持,当然还有一片诧异。

     区建恒是谁?

    

     区建恒是香港人,1970年出生的他,是家中的独子。1999年,区建恒从香港大学医学专业毕业后,获得香港大学内外全科学士。2000年,他完成精神科,内科,外科,骨科实习后,加入了香港医院管理局工作,主要服务伊利沙伯医院急诊室。2008年,区建恒考取香港急诊专科医学院院士,2009年成为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院士(急诊科)。

     工作之外,区建恒是香港红十字会专业义工。2012年9月,区建恒随香港红十字会来到内地做义工——到青海的地震区做社区健康工作。

     而此时,区建恒的一位好友朱嘉利医生,被任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急诊科主管。朱嘉利是区建恒以前在伊利沙伯医院的同事,他决定来内地发展,于是邀请区建恒一起到港大深圳医院工作。

     当时,区建恒养的一条爱犬突然离世,让他感觉非常伤心,想在生活上做一些改变。而在青海的经历,又让他感慨万千,于是抱着“想为中国医疗做点事”的想法,又加上自己独身一人,没有家庭负担,比较自由,所以再三考虑后,区建恒答应了朱嘉利的邀约,于2012年12月4号正式出任港大深圳医院急诊科顾问医生。

     香港与内地的理念差异

     区建恒对《医学界》坦承,来到内地医院工作,最大的困扰,不是语言沟通不畅,也不是医疗技术的差异,而是医院管理层面上对于医疗暴力的处理方式和理念。

     其实,医院暴力行为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不同的是各国及地区对待医院暴力行为的提前预知干扰及事后的容忍度。

     据区建恒介绍,在香港,警察及法院很看重医院安全。香港医院管理局在1997年就出台《医院管理局附例》,对于哪些行为不能在医院发生,有着非常具体的规定。

     即便是在全面引进了香港医院管理理念的港大深圳医院里,医院暴力也无法绝迹,但相关部门对于医院暴力事件的处理方式,带上了浓厚的内地色彩,这让区建恒常常感觉很无奈,也难以适应。

     “我曾因为病人用粗话骂我,而将其告上法院,让他被罚款;也曾做过证人,让打我同事及保安的两位院暴施虐者入狱。”区建恒说,对于发生在自己及同事身上的院暴事件,自己是绝对零容忍。

     2014年8月份,由于院方接受闹事者的和解协议,区建恒气愤不已,于是发出了那封“医院暴力零容忍”的公开信。

     “我院及我科对医疗暴力事件绝对零容忍,无论是造成身体伤害,还是辱骂工作人员及破坏医院财产,我们不接受息事宁人的态度,也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不卑不亢的态度,让内地医护人员纷纷对区建恒医生竖起了大拇指。

     但这样较真的态度和性格,也让区建恒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院内中高层的阻力,有人劝他“大陆就是这样的,你是香港人,不习惯而已”,甚至在开会时,让他和同事“不要多事”。

     区建恒认为,“我们的院长邓惠琼教授,我有理由相信她支持零容忍。但是医院管理层,有内地人,也有香港人。我有理由相信,有部分内地及香港管理层,抱着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院暴事件妥协放纵。因为反正受伤的是前线,管理大楼有门禁、有保安,发生院暴事件,也根本不关管理层的痛痒。 ”

     管理层对院暴零容忍方面的意见不统一,甚至对一些坚持院暴零容忍同事的排挤,让区建恒很痛心。

     未来何去何从?

     2015年6月3日,港大深圳医院又发生了一起护士被伤事件,急诊科医护们群情激昂。

     区建恒当时人在澳洲,事情发生后,他很关心被伤同事的身体状况,一直与科室同事们保持密切联系。当看到科室同事们敢于迎难而上,拒绝和解,勇敢向医暴说不,区建恒感觉“很高兴,并为同事们自豪。”

     同样的暴力伤医,再次发生在港大医院,引起的社会反响同样很大,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去年的公开信事件。而港大医院急诊科一位内部人士向《医学界》透露,作为急诊科室的副领导,去年8月的事情,区建恒引起的争论过多,也让他成为一些医院领导眼中的“麻烦”。

     “去年8月份,区医生提交离职申请时,我们医院急诊科正在申请成为香港急症专科医学院训练基地,他说先以这个为主!于是辞职暂缓,被我们留下来了。”

     “而上个月,我们申请成功了。区医生与医院的合同期是三年,到今年12月,合同期就到了,不知道他和医院之间会怎么选择,但我们很希望他能留下来。”该内部人士很担心区建恒未来的去留。

     面对同事们挽留的心声,区建恒很淡然,也很感动。

     区建恒说,“每个人的去离,总有自己的理由,亦有外在的理由。当年我留下的理由是为前线同事,不再是为医院;如果今年走了,也是因为太累,家中还有只爱犬,年纪也大了,需要多一点的照顾。而院内部分不友善的管理层,最终总会找到理由开除我。随缘吧!感谢同事们的关心。”

     相关阅读:

     香港《医院管理局附例》明文规定,在医院禁止作出以下行为(版本日期:30/06/1997 )

     (1)任何人不得在医院内─

     (a)管有、保管或掌管任何动物、雀鸟或鱼类;

     (b)有告示批准的地方以外吸烟或使用无罩的灯火;

     (c)使用可能令他人厌恶或烦扰的言语;

     (d)任出不雅或影响秩序的行为;

     (e)制造或引致产生令医院内病人烦扰的噪音;

     (f)未经医院内病人同意,拍摄照片、影片或录像影片,把其容貌勾划出来;或(1991年第436号法律公告)

     (g)未经院方职员同意,拍摄照片、影片或录像影片,把医院病房勾划出来,而除非拍摄工作对病人造成或有可能造成烦扰或打扰,或对病人的治疗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否则院方职员不得拒绝让该等拍摄工作进行。 (1991年第436号法律公告)

     (2)除非获得医管局授权,任何人不得─

     (a)处理、扰乱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医院内的器材;

     (b)把车辆或其他类形的运输工具运入或安排运入医院内(在道路上行驶的除外);或

     (c)在医院内使用无线电仪器、唱机、录音带、唱片、唱碟、乐器或其他发出别人可听到声音的仪器。

     (3)任何人故意损坏、损毁或干扰,或不适当地使用医院内的器材或有关连的器材,或任由或准许别人故意破坏、损毁或干扰,或不适当地使用医院内的器材或有关连的器材,以致该器材构成妨扰或损害或危害健康,即属犯罪。

     (本文为“医学界杂志”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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