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闹隐瞒病情诈医院?
2015/6/14 医学界

    

     导读:泉州医闹家属涉嫌“数额特别大的敲诈”,如果医院报警,家属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孙羽

     来源:“医学界杂志”微信号

     6月初发生在福建泉州市第一医院的医闹事件,因爆出新情况,事件或有转变。

     今年4月21日,泉州市第一医院收治一个1岁3个月大的男孩林俊鑫,6月4日,患儿因多发肿瘤晚期并重症肺炎抢救无效死亡。然而家属认为孩子“送医院时好好的,怎么会得肿瘤,且越治越坏?”并因此集结几十号人,要求医院赔偿70万元。

     此后警察虽介入该起事件,但并未闻有确切处理结果。

     不过事情很可能出现变化。6月14日,网友“Miniyours”通过微博告知,家属并非不知孩子病情,林俊鑫“之前已在上海被确诊过了,上海医生告诉他家人不用治疗了,准备后事吧,但家属回泉州后故意隐瞒,装作不知道,治疗后闹事。”

     该网友随后再发微博,“在上海儿童医院进修同事,查到了这个孩子的资料。这应该不能算是简单的医闹吧,这是犯罪啊,恳请相关部门严查,还医院公道,还医生尊严。”

    

     该微博引起医疗界人士极大愤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党办副主任施琳玲转发评论“故意隐瞒病情,用心多么险恶和罪恶。”网友“泽之老万”则呼吁“这是赤裸裸的敲诈,请司法介入调查。”

     家属是否涉嫌敲诈?邯郸市中心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力涛告诉《医学界》,如果家属明知患儿身患不治之症,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隐瞒这一真相,向医院索取巨额赔偿款,就涉嫌诈骗罪。即使未遂,由于诈骗标的“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也应该定罪处罚。

     也即,如果医院报警,家属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医学界》将会继续跟踪此事件。

     (本文为“医学界杂志”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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