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范化考核制度的规培都是“耍流氓”
2016/1/30 医学界

     导读:规培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执业医师的整体水平,这种培训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变了味。

     文:陈澍

     来源:“医学界”微信号

     深圳的规培学员开始“上街”抗议医院克扣他们的规培薪酬,又一次把“规培”这个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规培的全称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背景是由于我国医学院校众多,且存在学历差异大(专科,五年制本科,六年制本科,七年制硕士,八年制博士,科研型研究生,临川专业研究生等等),为了使得住院医师能得到相对统一的培训,从而获得基本行医能力,改变执业医生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从规培的初衷来看,为了提高执业医师的整体水平,保证医生的基本行医能力,这种培训是有必要的,目的也是好的。然而实际执行过程中,规培却变了味。

     规范化培训的基础就是“规范化”。尤其是行医这样一个行业,规范化培训的基本要求是需要有一个规范化的标准来“筛选”进入这个培训的人员。在其他国家的经验里,都是通过统一的严格的“考试”来完成,即不论你是哪种学制毕业的学生,必需通过统一标准的考试,证明你有能力接受这种培训之后,才能进入。

     然而目前我国的住院医师规培,则完全没有设置这种像样的“入门考试”,有的单位甚至根本没有“入门考试”,只要你文凭是学临床医学的,直接就能申请进入“规培”。这种放宽标准导致了大量不符合住院医师标准的学员进入了规培系统,有的学员连最基本的体检和病史采集都无法顺利完成,更遑论从基础到临床的知识的推演。一群参差不齐的“学员”,要为他们制定一套都能合适的“培训”,而且要求他们毕业时达到均质化的水平,这不是开玩笑吗?也正是由于没有高标准的“准入”制度,导致了规培基地乐于多收学员,将其视为“廉价劳动力”,学员“多多益善”,国家拨付的规培经费被稀释,医院相应的待遇也被稀释,才导致了规培学员的低待遇。

     诚然,规培学员的身份只是“学员”,学员的收入有限可以理解,因为毕竟是“培训”,培训质量才是反映培训过程的主要指标,可是在实际培训的过程中,这些学员是否又真正学到了什么?毕业的时候又是否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医生?如上所述,过多的学员不仅稀释了学员的报酬,同时也稀释了每个学员所能获得的教学资源,很多住培生都沦为了医院的廉价劳动力,成天写病历,换药,在培训的过程中也没有得到真正的指导。并且由于缺乏最终的考核目标(下文会详述),学生缺乏学习的动力,指导老师缺乏教学的压力(没有有效的对指导老师的考核和评价),这样的培训,结果能好到哪里去?

     现在的实际状况是,规培学员所面临的真正的考核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拿到医师资格证。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个“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难度并不算高,考核方式和知识内容也非常陈旧,根本跟不上日新月异的医学知识的进展。更为搞笑的是,这个“规培合格率”竟然成为给予培训基地下一年度招收规培生数量的“考核标准”,即如果规培不合格的学员越多,第二年招收规培生的名额就要减少,使得各单位想法设法降低考核标准,让规培生“尽量合格”。这样“降低标准”出来的“住院医师”,不知有几人能真正担起“行医”的责任……

     一个好的培训系统,如果想要得到优秀的人才,应该采用“严进严出”的标准,如果难以控制准入,至少应该“宽进严出”,再次的就是“严进宽出”,最差的就是“宽进宽出”,而我们的规培制度,正是采用的最后者。规培生们浑浑噩噩地随着大流进入了规培过程,好几年的时间浪费在琐碎又不能提高能力的所谓“培训”过程中,然后又浑浑噩噩地毕业,这样的规培,怎么能实现规培的“初衷”?

     要实现严格的“规范化”,就应该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因为只有通过正确规范的考核才能反映学员是否达到了培训的目的。以美国为例,医学生要做住院医生之前必需通过严格的统一考核(USMLE),然后通过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招录匹配系统(MATCH)与相应具有培训住院医师资格的医院进行匹配双向选择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这就保证了进入培训的医生具有最基本的医疗知识和能力,从而避免了培训学员水平的巨大参差。

     在培训过程中细化相应的考核标准,包括每种操作和病例都有数量上的要求,达到标准才能毕业,同时也考核带教的老师,采用各种信用考核及评价方法规范带教老师的教学过程,同时住院医师每年都要参加专业考试,这个考试也是非常严格的,有相当的难度,绝不可能轻松通过。通过这样严格的规范化考核,美国能接纳全世界的不同学制的医学生在美国做住院医师培训,完成之后能在美国行医,同时还能保证他们水平的均质化,不得不说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然而我们的规培制度为了“保障”学医人士的利益,采用了“所有人都能进入,所有人都能毕业”的模式,使得规培成为了“浪费时间的培训”,这从根本上是损害住培学员利益的。

     我认为,要改变这一局面,应该严格规范化住培学员的“准入”和“毕业”考核,至少应该严格“毕业”考核,保证每个毕业的学员都能达到相应的标准,应该取消将学员“合格率”与“招生人数”相挂钩的政策,采取双向选择,试想如果一个住培基地的培训能力不好,学员培训后很难通过严格的毕业考试,这样的基地今后在招生中的吸引力会很低,自然招不到学生,也就没必要限制其招生能力,而严格培训的基地,考试通过率反而高,会更吸引愿意来的学员。这就能有效遏制现阶段的情况:即管得越松的基地越好招人。

     所以,没有规范化考核的“规范化培训”就是在耍流氓,吃亏的只能是参加培训的学员们,而如果这些没有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学员今后从事行医工作,其危害也就是可想而知的了。

     (本文为“医学界”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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