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患方殴打时,医生能还手吗?
2016/2/5 医学界

    

     看到医生被患方殴打时,很多同行要求“打回去”,那么医生到底能不能还手呢?

     文:邓子

     来源:“医学之声”微信公众号

     2月2日上午10点左右,一名因抢救无效在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留医部身亡的患者家属,来到该院急诊科大吵大闹,打伤医务人员。医生未曾还手,医生退离现场时家属追至大厅,一路追打谩骂。我们先来看看这段现场视频。

     很多医务人员看完后就想,这名被打的医生体格也不错啊,任凭患者家属追打这么久,为什么不还手呢?曾有人建议遇到这种情况“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真能这么干吗,我们来看两个医生还手的事例。

     1、2015年1月四川青神县某医院通报:该院住院部骨伤科高医生在给患者换药时与患者发生争执,患者出言不逊,并动手打了高医生,高医生出于本能进行了还击。但医院认为,高医生“严重影响了医院声誉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并依据医院《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对高医生做出了“书面检讨、扣罚绩效工资、通报批评”的处罚。

     2、2015年11月如东县中医院一名急诊医生被四名醉酒人员打倒在地,眼部受伤。该医生奋起反抗,挥手打向黑衣男子,随后围观男子将医生拉开。事后当地警方对医生做出了处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生姚某某以殴打他人给予罚款五百元”。

     上面说了两个“打得过就打”的事例,下面说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事例:

     2015年7月武汉一名男医生值夜班时,遭到患者家属殴打,作为一名拳击达人的他,挨打时一直保持克制,始终没有还手。事后经检查发现左耳听力下降了20分贝,在病床上休养了大半个月的医生重返工作岗位,并收到了医院为其颁发的500元“委屈奖”。

     说到这儿,那遇到患者殴打时,那医生到底还不还手呢?

     如果还手的话,医生和患者之间就可能成了互殴了,去年5月份有一则新闻说,深圳一名医生因为医疗费的问题遭患者殴打而还手,当地警方说“双方都有动手,是一种互殴”。对双方都要进行处罚。

     不知为何成了“互殴”,患方先动手打医生,医生被逼才还手的。刑法中间不是有一个“正当防卫”吗?的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互殴和正当防卫怎么界定?就这个问题,医学之声小编也咨询了警察同学,得到如下回答:

     要界定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得看当时具体情形。如果患者打医生一拳,医生还他一拳头,一来二往这就成了互殴了。这时候根据对方伤情来界定双方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果构成了轻伤及以上,就得负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了。如果医生遭受刑事处罚,根据《执业医师法》卫生行政部门要注销医师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

     比如:患者拿了刀子追砍医生,医生赤手空拳,把医生逼到一个屋子无路可逃的情况下,且正在对你行刺,此时对你生命造成严重威胁情况下,这时候你采取制止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强调一句话,“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生命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还有要把握好度,否则容易造成“防卫过度”。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也要负刑事责任。

     有人说医闹不是入刑了吗?大家看看《刑法》条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面几个关键词“聚众、扰乱医疗秩序、情节严重”。如果一两个人殴打一个医生算不上这个罪名。医闹入刑不能等同伤医入刑。伤医和伤害普通公众一样,根据伤情来适用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等罪名。

     这么说来,遇到患者殴打医务人员的情况,首先是躲避、逃跑,不要跟患者对打。如果对打了,那就成了互殴。即使公安机关不处理你,医院也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生进行处理。如果患者正在把你逼到绝路上、若不采取措施将严重威胁你生命安全的时候,方可以考虑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这样的话,医生是不是很窝囊呢?而国外医生就有安全感多了。他们法条来保护医生,比如:

     澳大利亚:对攻击医务人员的刑期已经倍增到最高监禁14年。“如果你认为攻击医护人员是正确的,那我们将给你14年的时间重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地点在监狱里”。

    

     日本:对医务人员有暴力或暴力倾向,大声狂言或威胁言行。日本医院有拒诊权,对攻击医务人员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希望有关部门了解医护人员的这种现状,能否出台一些法律规定,将殴打医生这种行为特别立法,类似于“袭警罪”一样的法条或者其他形式。同时呼吁执法部门加大对伤医行为处罚力度与执行力度,如果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伤医行为可能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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