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支“杀人疫苗”流入18省!
2016/3/18 医学界

    

     编者按:继山西疫苗大案后,竟然又发生200万支问题疫苗流入18省市的恶劣案件,时间跨度长达五年。人命关天!更何况疫苗犯罪摧残的是祖国的花朵?除了犯罪分子的利欲熏心,还有没有有关部门的严重失职?如何杜绝类似悲剧不再上演?请有关部门真正履行监管职责!

     文:潘达君

     来源:“医学界”微信号

     今天,澎湃新闻公布了来自济南警方的消息——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有超过200万支未冷链疫苗已经流向了18个省!

    

     这200万支问题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乙肝等疫苗共计25种,流向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等18个省、市、自治区。目前,涉案金额已达到5.7亿元。

     犯罪嫌疑人之一庞某卫原是山东省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医生,在该市牡丹区经营东城城区防疫门诊,此人已有前科,在缓刑期间继续犯案。另一嫌疑人为其女儿。

    

     (犯罪嫌疑人庞某卫)

     目前,济南市食药监局表示根据现场查扣的疫苗和犯罪嫌疑人的账本记录,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但是账本以外几年所售疫苗数量和流向很难查证。

     失效疫苗的影响

     犯罪嫌疑人在收购的疫苗虽然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但其在保存和流通过程中根本不按照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而其收购的疫苗有部分是快到有效期的,这两种因素都可导致疫苗失效、变质。

     自从18世纪末人类制造和使用了第一支牛痘疫苗用于对抗天花开始,疫苗免疫拯救了上千万人的性命。其作用在于用其含有的抗原激活人体免疫系统中的抗体,对于个体来说,接种成功几乎可以直接免疫和对抗相应病原体。而对群体来说,大规模接种产生的群体免疫(herd immunity)效应才是疫苗的终极作用——保护群体中无法产生抗体的人,并且把疾病彻底消灭。我国就用这种方式消灭了天花和小儿麻痹。

     这次的惊天大案,对于不幸接种到这些失效疫苗的个体来说,是针对病原体免疫的失败,也就是说,这种疫苗并不会让你对任何疾病产生免疫力。如果这还不够糟糕的话,类似狂犬疫苗这样的事发后才会去打的疫苗,如果失效,那会直接导致人死亡。

     而对群体来说,这件事简直恶劣至极。已经有许多网友表示不敢去打疫苗或直接宣传疫苗有害倡议更多人不要进行免疫。这种现象对疫苗真正的效果“群体免疫”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

     这种现象令人痛心,但绝不能怪这些网友,因为屡次发生的恶性案件才是摧毁疫苗功效的元凶。

     屡次发生的惨案

     与这次案件的主犯一样,中国疫苗安全问题也可以说是前科累累。

     2005年,安徽泗县发生违规给学龄儿童集体接种甲肝疫苗的事件,引起极为强烈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最终导致一名接种女童死亡,几名儿童住院。在这次事件中,疫苗的质量虽然没有问题,但是其流通过程和接种程序都是非法的。此次事件影响强烈,案件由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卫生部部长亲自督办,最后涉案主犯全部获刑。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0月期间生产的7个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存在问题。但这7个批次共21.58万人份的疫苗早就流向全国24个省区市。随后两家公司共计罚款3000万以上,收回人用狂犬病疫苗药品GMP证书。

     2009年6月,南京市六合区马集镇刚满5岁的小女孩玲玲被狗咬伤,虽打了狂犬病疫苗,仍不幸病发离世。经查,所打疫苗为假疫苗,疫苗来自安徽一家医药公司的临时搬运工。

     2009年12月底,广西来宾市正龙乡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在乡卫生院打了狂犬病疫苗,21天后病发致死。经化验,所用疫苗为假药。该市共发现非法渠道进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家,查获“问题”狂犬病疫苗1000多人份,抓捕8人。

     2010年被媒体集中报道的山西疫苗事件,近百名接种狂犬、乙肝、乙脑等疫苗的儿童或死或残,直到去年才出现第一起涉及提出监管部门过错、并被成功立案的诉讼。在官方通报中,只指出了山西省疾控中心与疫苗供应商存在不法交易,对于疫苗到底如何造成近百名儿童或死或残,官方并没有给出说法,只是表示抽检同批次疫苗全部合格,包括被认为“高温暴露”的“贴签疫苗”。此事件依然有许多疑点未解决。

     2012年8月,徐州丰县警方联合安徽、浙江、上海等地警方,捣毁疫苗制假售假窝点9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假疫苗1.9万支。

     2013年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食药监总局指挥广西、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和药监部门,破获一特大制售假药案,捣毁制假窝点4处,抓获17人。其中,安徽亳州人刘某某除从湖南购进假人血白蛋白外,还从河南周口购买假狂犬病疫苗12000支,其中10800支销往山东。

     面对如此众多关于疫苗的恶性案件,我们不禁要问,国家监管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类似的事情屡禁不止?在生产、流通的环节上如何从制度上阻止恶性案件的发生?

     (本文为医学界原创文章,转载须经授权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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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疫苗安全问题,前科累累,现状堪忧,请有关部门严查,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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