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也要实行院长年薪制了?
2016/5/11 医学界

     导语:甘肃省2016年卫生工作要点《通知》指出,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和任期目标管理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年薪制,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

     作者:徐毓才(陕西省山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来源:医学界智库

     据媒体报道,最近甘肃省卫计委下发了专门针对基层的2016年卫生工作要点《通知》,对基层医改又有了很多突破,其中包括合理解决乡医养老问题、提高乡镇医院绩效工资比等,特别有看头的是提出了“鼓励乡镇卫生院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

     《通知》指出,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可以在全县、全市或全省公开竞聘,搞活用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年薪制,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在基层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有积极意义,但在政策不配套的情况下还需注意切勿变成“秀场”。

     首先,切实重视公开竞聘上岗,这是实行院长年薪制的前提。国际质量管理八条原则,其中就有一条叫做“领导作用”,也就是说一个领导在一个组织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朱镕基总理也讲过一个企业要搞好很难,但要搞垮很容易,有一个人就够了。

     因此领导很重要,特别是像基层医疗机构这样的小单位,一把手更是显得及其重要。新医改以来一直没有太重视院长的作用。因此此次甘肃从基层院长开始,很好!

     一方面好在他们在鼓励实行院长年薪制的同时把院长竞聘上岗放在前面,如果不这样,就显得不够名正言顺,但要避免竞聘走过场。另一方面实行院长年薪制也是为下一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的一个突破口,所以很有积极意义。

     二是要有明确可行的任期目标,没有目标就无法评价。为什么要讲明确?就是任期目标要清晰准确,考核部门要知道,院长更要知道。为什么说要可行?如果设定的目标太低,就失去了激励价值,因为不用努力就能够达到。如果太远大,再努力也他可能达到,这样也就失去了努力的价值。

     三要确定有吸引力的年薪水平,没有吸引力就失去了年薪制的意义。实行院长年薪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年薪水平有吸引力,既不能太高,脱离当地实际;也不能太低,没有吸引力。而且还要与实际成绩挂钩,多用正激励,少用负激励,也就是多奖少罚,但绝对不能不奖不罚。

     四要建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机制,考核是及其重要的一环。客观就是从实际出发,按照不同卫生院的情况制定“标准”,实施考核;公正就是不偏不倚,特别要注意考核指标可量化,同时要尊重各卫生院的“现状”。所谓公平,就是既要横向比较,更要纵向比较,比如,不能把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放在同一水平上。

     五要做好医生甚至全员年薪制的及时跟进,不及时跟进难以调动全员积极性。先行实施院长年薪制很好,但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医生年薪制和全员年薪制的跟进,否则很难起到促进绩效提升的目的,因为要做成事院长固然重要,但光有院长一个人也不行。

     幸好文件也有安排,《通知》指出,要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甘卫发〔2016〕68号),改革“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办法,建立能够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的奖惩机制,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将超收部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奖励。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但是,文件总归只是文件,这些东西从省上要落实但乡镇卫生院恐怕还有不小的距离,除了责任心恐怕还需要智慧、勇气和决心,否则,很可能只是说说而已。

     (本文为“医学界智库”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想和界友们一起分享您对医院管理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经验和心得?请投至yxjzhiku@126.com,期待您的来稿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医学界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