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层医生要涨工资了!
2016/8/16 医学界

     导读:北京分级诊疗新政发力精准!

     文:徐毓才 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

     来源:“医学界”微信号

     “从2016年起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20%”

     分级诊疗一直被当做新医改的重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提出“城市大医院战时状态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的指示后,推进步伐明显加快。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出台后,各地更是连连出台政策。但从卫计委统计数据看,大医院医疗服务量仍然以明显高于基层的增长速度在发展,说明分级诊疗效果不怎么样。原因在哪里?不外乎基层弱,患者担心安全难保障,不相信。而基层为什么弱?核心在三点:一是好医生下不去,留不住,二是基药政策导致基层药品无法满足临床,三是看病不方便。

     8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重点任务“北京版”。从发布会看,北京分级诊疗新政发力精准。

     针对好医生下不去、留不住,从增加收入下手

     主要采取了两条政策:

     一是从2016年起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20%。但这不能理解为人均涨工资20%,而是以工作数量及质量为主要依据,由市、区和机构三级主管部门逐级进行考核,如果考核达到相应的规范和要求,总体上要浮20%。具体到每个人,可能有的不只20%,有的可能不到20%。通过这种方式,在激励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二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返聘的医务人员,实施购买服务,对返聘高级职称退休医生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个工作日不低于200元,具体由各区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所需经费列入各区财政年度预算。

     针对基层药品无法满足临床,决定放开,与大医院一个目录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基层用药受到很大限制,不但品种少而且配送不及时难到位,不但影响基层基层正常医疗活动,而且出现上下级医疗机构药品不匹配,很多患者在大医院看过病后,再次买药基层医疗机构无法供应,这次北京明确增加社区药品报销品种,凡是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能报销。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510种,全部下放到社区,大医院有的药在社区也可以开。同时,探索快递配送药品,目前正在石景山区试点并于年底推广。

     针对看病买药不方便问题,推出慢性病长处方政策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尽管明确对于“慢性病”处方用量“可适当延迟”,但并没有给出具体可以延长多长时间,出于安全及其它考虑,医生很少开处剂量达两个月的长处方。这一规定,恰恰给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患者复诊用药带来不便。为此,北京这次以这四类慢性疾病为试点,对在社区进行四类疾病稳定期治疗的患者,如果符合六项基本条件,如疾病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且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病情稳定,适合在社区诊疗或居家口服药物;已在社区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已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等,社区医生可以按照慢性疾病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具最长不超过2个月量的药品。

     与此同时,为了减少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和大医院奔波的次数,北京社区医院还将增加105种大医院常用药品,进一步扩大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机构药品报销范围,保障医联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用药报销对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总额指标加大向社区卫生机构倾斜力度,增幅要明显高于大医院。

     (本文为医学界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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