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患者去投诉吧!
2015/7/8 护士网

    

     小编今天看到了两则消息,两则消息反映了两个患者对于医护人员不满的处理方式。一个是靠拳头,把护士打成骨折,到头来自己赔礼道歉,赔上2万元医药费,还有一年的管制刑事处罚;另一个是通过合理渠道投诉,最终护患双方相互道歉,彼此增进了了解,患者不但不怪护士,回家后还积极介绍病友来看病,俨然成了科室的义务宣传员。

     同样对医护人员不满,患者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维权”,却达到了不同的效果。

     我们先来看看这两个案例——

     1一位90后的妈妈,带着发烧的小孩到医院急诊室就医,年轻护士在孩子头上连续扎了多针后,仍没有扎上。这位妈妈看到这里就急了,与护士吵了起来,继而动手打伤护士脸部,导致其鼻梁骨折。最后,这位妈妈被判赔偿医疗费2万多元,还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

     2一位患者来到病区护理站要办手续时,恰好赶上医护人员正忙于抢救一个病人。一个护士当时对这位急于办手续的患者说:“一边等会,看不到我们正忙吗?”这位患者有点发烧,身体很难受,原以为马上住院治疗能解除痛苦,结果治疗还没有开始却得到了护士的这个生硬答复,因此感觉很委屈,扭身就跑到医务部投诉去了。接到投诉后,护士长到患者的床前给她解释了当时的情况并真诚的进行了道歉,这位患者接受了道歉,最后还一再嘱咐千万不要因为这个事情处理那位护士。

     遇到问题,不要与患者争执。不管是诊疗还是护理,说到底都有服务属性,既然是服务,我们就不是来和患者及其家属论高下、分输赢的,适当的示弱有必要的。

    

     在案例1中,护士在多次穿刺失败的情况下,面对患儿妈妈的指责,还与其争吵是极其不理智的,这个时候应该好言劝慰,耐心解释,也不是争一时之气,毕竟多次穿刺未中是事实。

     对于,较难穿刺的患者,护士应该有个预估,感觉把握不大,早就应该请穿刺技术较好的老师帮忙,而不是多次失败之后,患儿家属已经大发雷霆了才想到搬救兵!更不应该在这种情况下,与家属争吵。

     当然,这位妈妈打人是一万个不对!对于这种伤害医务人员的恶劣行径我们一定要谴责,必须对他们予以严惩。

     通过案例2,我们可以看到畅通的投诉渠道,对于减少伤医事件的积极作用。案例2中,护士虽然正在忙着抢救病人,但是不能成为对其他患者口气生硬的理由。完全可以说:不好意思,我正在抢救病人,请稍等!这样柔和的口气说话,不但不会耽误你的时间,还可以获得患者理解,不会引发护患矛盾。

     在医院门诊、急诊、病房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投诉方式,告知患者如果在诊疗、住院期间,有任何不满都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去维权,有专门人员处理。让患者或者家属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表达不满,并得到即使处理,对医护人员也是一种保护。他们的不满迅速发泄出去,而不是在胸中越聚越多,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动拳头的事情就会减少。

     无意间引发患者及家属不满,作为医务人员也别感觉委屈,作为服务提供者,考虑到患者因为生理、心理上的不舒服,能理解就理解下吧。态度好点,笑脸相迎,主动让步到病人面前道个歉,换来的是患者的歉意,换来的是医患关系的缓和。案例2中,护士长接到医务部的投诉反馈之后,立马到患者那里道歉并做解释工作,患者很快就理解了我们的护士,还要求不要处罚护士。

     但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不乏有些正规投诉渠道不走,就是要故意找事要做出伤害医护人员事情的人,对于此类人,我们也不要客气,拿起法律武器和他们斗争到底!

     总的来说,告知患者及家属医院的投诉渠道,通过内部也解决纠纷,也不失为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但是,医院能不能不要一遇到投诉就扣护士的钱呢?有的可能真的不是护士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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