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被打,为什么警察却认定是”双方互殴“?!
2015/7/25 护士网

    

     之前,小编发过一篇文章:护士挨打还要交罚款!郭伯伯你真是厉害呀!!,大家看了很气愤,护士被打还被罚了200元!为什么?在这个事件的处理中,警察就认定护士和打人者之间是“互殴”,就是说相互斗殴!

     今天又出现了这样一件事:今天中午,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急诊科两名哺乳期的护士被打。起因是打人者不遵守输液区的规定,没有按照座位号入座,在护士劝告后怀恨在心,遂动手打人。

     事件性质恶劣,两个护士都是刚生孩子不久,还在哺乳期,妈妈被打成这样,家里的小孩子怎么办?实在令人气愤!警察的认定结果还是:互殴,具体怎样处理还没有消息。

    

    

    

     大家看下,两个护士被打成这样!护士在医院这个环境里再被训练得“女汉子”,毕竟“汉子”俩字前面还有个“女”字,再厉害也不是男的对手,被打成这样,显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哪还有“互殴”的实力和资格呢?

     在今天的这个事件中,是患者不按号入座,护士为了维护大家的就诊秩序,上前劝说反被殴打。明明白白是患者先动手殴打患者,即使护士还手也是被打后无奈采取的正当防卫!

     被认定“互殴”意味着什么?互殴就是相互打架,当事双方都有主观故意,都有过错!在互殴事件中,是不存在正当防卫的!

     请问警官,我们的护士看到不遵守医疗秩序的患者,过去规劝,是为了维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有什么主观故意,是故意过去和他打架吗?有什么过错呢?

     反正一被认定为“互殴”,当事护士肯定要被不公平处理了。之前挨打又罚款的护士就是例子!身心都受伤害,我们的天使该有多受伤呀?

     (图片来自丁香园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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