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终于正式入刑 最高可判7年
2015/8/31 护士网

     来源新蓝网据中国人大新闻网消息,29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

     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第三款中,该条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据新华社今年6月报道,此前,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表示,近年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等规定,各地政府也纷纷部署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行为,但是在刑法层面,对聚众扰乱医疗秩序行为并没有明确提出。

     “以往出台的规定都是以‘通告’‘意见’等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效力较弱,执行中存在政策阻塞,部门间难以形成管理合力。”中南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吴晓林说,“由于没有上升到刑法层面,各地在给‘医闹’定罪量刑时缺乏明确的法条支持,既影响了判决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也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医护招聘求职、考试晋升,请关注下面微信。

    

     △长按上面二维码快速关注咯!

     微信号:yh120cn

     阅读原文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护士网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