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发文:新增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2015/11/1 护士网

     还有三四个月,护士资格证、护师、主管护师考试就要报名了,一开始报名,准备要在2016年考试的考生就进入了复习备考阶段。大多数考生都明白一个道理:要想通过考试,唯有勤看书、多做题!但偏偏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去走歪门邪道——作弊。

     每逢临近考试,卖考题、卖答案、帮人替考等相关“作弊”的营生在网上是红红火火。这些人一吆喝,备考的考生里面就有些人坐不住了,按捺不住内心蠢蠢欲动。

     历年都有一部分人铤而走险,去买所谓的“考试真题”和“答案”,或者找枪手代替考试。据小编所知,不少考生买到的“答案”、“真题”都是假的,上当受骗吃了哑巴亏。(请看:女子为通过护考买考题被骗2万!)

     所以,奉劝在2016年的护考中,大家还是老老实实多做题,不要再动作弊的念头了。而且,在2016年,再作弊需要冒更大的风险,这个风险,不过对于考生而言,对叫卖考题答案的人更甚!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新罪名20个,其中包括: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这意味着买卖试题答案、替人考试都是犯罪,将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情形下,想必2016年护考的作弊情况会有所收敛,整体的考试秩序会有较大的改善,广大考生会更多地看到他们所期盼的公平、公正。

     众所周知,2015年护考之后,在新浪微博掀起了一片关于作弊与泄题的质疑,希望通过新刑法增设新罪名能够让护考多些公平公正吧!

     ·题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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