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发生在自己医院的伤医事件发上网,然后就接到了警方电话...
2015/11/12 护士网

     如果是你,你把发生在自己医院的伤医事件发到了网上,一天后,警方把电话打到你的手机上,要求你删除之前发布的信息,你会怎么做?

     小编想:乖乖哟!咱如此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活了二三十年都没有和警察打过交道,因为这事警察都把电话打到我手机上了,我还不乖乖删了?要不......

     想必很多人,都会和小编一样这样做!就像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护士一样。

     10月9日,微博上一名认证身份为护士的用户爆料:8日下午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一区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医事件!微博中,还贴出了一张照片,是泌尿外科一区发布的“情况说明”——

    

     事实经过,在这张照片中写的清清楚楚。看到这条信息,小编也在微博中向爆料的护士进行了求证。

     爆料者称自己就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工作,是一名护士,事发当天,她刚好上夜班,她并不在那个病房(泌尿外科一区)工作,而是在干部保健所,护士长去夜查房时回来告诉了她们下午发生在泌尿外科一区的事情。

    

     据爆料护士讲,确实是在她们医院发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全院都轰动了,可以说是全院人人皆知。

     小编还向微博认证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微博用户求证,也得到了确切答复:确有此事,发生在泌尿外科,恶性伤医!

    

     就是这样一件,事实清楚的恶性伤医事件,有什么不能在网上曝光的呢?

     爆料此事件的护士,今天给我留言说,自称是警官的人给她打电话了,称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要求她删除微博。并对爆料的护士说,“具体情况你也没有亲眼看见”,当护士问案件的进站时,对方说“警方办案没必要和我说具体经过”。护士问:“我们也是医院中的一员,为什么不能知道?”他说:“以后会知道的,现在还不是时候。”

    

     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一起事实很清楚的伤医案件,有这么复杂吗?事发科室的医生护士、还有住院患者及其家属都是人证!那把刺到医生头里面的血迹斑斑的剪子就是物证!肇事者活蹦乱跳,我们的医生躺到了急诊科就是最清楚的犯罪事实!有什么调查不清楚的?!

    

     自称警方打电话,不知道是要刻意抹掉什么?爆料护士顶不住压力,删除了原微博。还好,微博、微信上关于此事的报道已经越来越多。

    

    

     想起一句话,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是古人都知道的道理,发生这样恶劣的伤医事件,防是防不住的。可悲的是,无论是在微博还是在微信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连个声明都没有。在国家一再要求严厉打击伤医犯罪的背景下,内蒙古人民医院真的是别树一帜了,不知道被刺伤的医生是否心寒?!全院医生护士是否心寒?!

     发完这篇文章,小编突然意识到:我是不是也快接到电话了呢?想想都可怕了呢……

     ·题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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