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医生状告患方名誉侵权案武汉开庭
2015/11/24 丁香园

     导读

     全国首例医生状告患者家属名誉侵权案在湖北武汉开庭,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梅斌为自己的名誉权与患方对簿公堂。

     全国首例医生状告患者家属名誉侵权案,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开庭。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生梅斌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害原告名誉的行为,提出以刊登公告的方式向原告道歉,恢复原告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 5000 元等诉讼请求。

     从医疗纠纷,到将患方告上法庭

     事件的起因是一场为期 4 年的医患纠纷。2011 年 2 月,患方被告的母亲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住院期间因病抢救无效死亡。作为当天的值班医生,梅斌参与了整个抢救过程,他表示当时的治疗过程规范严谨,病史和抢救纪录充分完整,并不存在医疗事故。但患方家属提出质疑,并拒绝尸检,为此医院将病案记录封存,至今仍完好保留。

     谁料 2013 年患方家属突然将矛头转向梅斌个人。患方家属向湖北省卫计委举报梅斌医生并无执业资格,称其为非法行医。起因是患方家属在网上搜到武汉同济医院普外科也有一位同名医生,就依此认定梅斌应该是在同济医院上班。

     与此同时,患方家属还印制题为《中南医院梅斌医德败坏》的传单,在传单中运用「医德败坏」、「医学水平低下」以及「篡改病历」等语句,散发到医院每间办公室和病房,甚至在医院附近的马路上、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派发。之后又在天涯网、百度贴吧、凤凰网等多家大型网站发布同类信息。

     梅斌医生采取了冷处理的方式,但这并没有什么作用。梅斌本人更是在事件期间表现出了明显的抑郁症状,2014 年开始依靠药物维持睡眠。同年梅斌开始通过法律武器维权,当得知法院立案后,患方家属并未终止其行为。

     今年9月,湖北省卫计委作出明确书面答复,证实了梅斌医生医师资格,并被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认定真实合法。案件终于在近日开庭,尽管患方被告以未收到传票为由未如期出庭,梅斌也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这一场诉讼,是医生维权意识的觉醒

     「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敢、声望、信誉的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为了保护这种社会评价免受外来侵害,法律赋予每个人以名誉权,其中当然包含了医生群体。

     我国宪法第 38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国宪法第这一规定是保护名誉权的最高法律依据。

     此外,在《民法通则》责任侵权有关条款,《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都对名誉侵权案件的法律解决途径铺平了道路。医生维权并不会因为职业的特殊性,有一丝一毫的差别待遇。

     梅斌医生不是受到患方名誉侵权的第一人,也不是最后一人。每一起让医生们愤懑不已的伤医事件之前,都会有对医生个人的人身攻击和诋毁。不恰当的应对方式,软弱的保护态度,偏颇的舆论导向,都对医生身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

     这一场诉讼,是医生维权意识的觉醒,让「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成为了过去。同时这也可看作医生自我价值意识的觉醒,去医院和医疗体系背景后,医生逐渐产生了对个人声誉和价值的诉求。

     随着分级诊疗和多点执业模式的崛起,医生单纯依赖医院效应的品牌模式,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改变。更多的医生开始通过微信、微博打造个人的品牌。

     当然,绝大部分医生经营个人品牌的方式还很简单和原始,比如在朋友圈发布工作时的照片,分享与病人的合影,或者参与一些微博的互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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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孟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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