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医如驾车,违规要扣分!
2016/8/26 丁香园
今年 3 月份开始,《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试行,小到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大到买卖人体器官,统统要记分!
不仅如此,卫生监督部门还会采取记分、公告「双重紧箍咒」,记分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开。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如果不良执业,又记分、又罚款,还影响校验。
记分超限,要暂缓校验
《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登记机关将给予 1~6 个月暂缓校验期:
1. 校验期为 3 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 1 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 24 分;
2. 校验期为 3 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累计超过 60 分的;
3. 校验期为 1 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 24 分的。
记分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
卫生行政部门会将医疗机构的记分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肯定会影响医疗机构的社会信任度。
记分不能代替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除了要记分,罚款也不能免。《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不良执业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给予记分,不能以记分代替处罚。
医师个人
医师的记分周期为二年,与医师定期考核周期相对应。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分值清零,下一周期重新记录。简直和驾驶扣分如出一辙。
8 分以上要离岗培训
《管理办法》规定,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累计 8 分以上时,需要进行内部离岗培训。
达到 8 分不满 10 分的培训 1 个月;达到 10 分不满 12 分的培训 2~3 个月;达到 12 分及以上的培训 3~6 个月,其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或者市医师协会组织的培训不少于 1 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注册和备案的执业地点将取消医生的处方权。
两次考核不合格,收回执业证书
参加培训不能只是走走过场,还要进行考核。
《管理办法》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 3~6 个月,并接受培训。
暂停执业活动期满进行补考,补考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对补考不合格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公示不合格医师名单。
记分档案全市联网,定期公开
卫生监督机构将会建立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电子档案,实现全市互联互通。即使跳槽到其他医院,档案也会如影随形、不离左右。
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会按年度将记分情况报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医师协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以分数来衡量执业情况,深圳不是首例。通过细化量化的管理,确实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起到增强医师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作用。
但具体的扣分细则是否合理、对不良执业行为的判断是否权威、监督管理是否公平到位,就要看后期执行的反馈情况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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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琲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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