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10月起省内迁户口一站搞定!广东出生入户与计生脱钩!
2015/8/6 广东医疗

日前,省公安厅、省卫计委再次就出生入户问题作出回应:政策外小孩,可先办入户再缴社会抚养费;超生不缴社会抚养费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项政策具体实施措施是怎样的?在各地市推行的情况如何?宝爸宝妈们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重申超生可先入户再缴社会抚养费
小孩出生须及时办理户口登记,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均有明确要求。最近省公安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对这一要求予以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对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充的证件证明,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网友
公安机关如果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发现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会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缴纳社会扶养费的,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
省公安厅治安局政委蔡辉
网友
这是不是意味着,生多少都可以,不用交罚款了?
对公民进行户籍登记属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依法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卫生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违法生育子女入户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两回事,两者既不相矛盾,更不相互否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安部门仍应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在进行户籍登记时,将小孩父母的相关资料通报给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对其婚育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并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省卫计委
网友
如果有超生不缴费的情况,怎么处理?
对违法生育的对象,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具体做法是:在查清违法生育事实后,由县(区)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根据当地征缴基数和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书,被征收者向当地财政指定的专用账户交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使用。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仍不缴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省卫计委
执行7市出生入户与计生脱钩6市准备推行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广州、东莞、中山、惠州、江门、揭阳、云浮等7个市执行出生入户与计生证明完全脱钩,6个市已准备推行,另有4个市正在酝酿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出生入户政策松绑后,一些地市出现群众蜂拥到镇街办证大厅办入户的现象。一些镇街办证能力有限,又恰逢二代身份证换证期,让办证力量捉襟见肘,一些地方只能采取先受理相关申请资料、然后分批办理的应对措施。宝爸宝妈们要有耐心,可以考虑错开高峰期办理入户哈。
链接省内户口迁移10月起一站搞定

从2015年10月起,省内户籍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只需要到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审批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再到户口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节省群众办事时间、路程等成本。
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的范围↓
①直系亲属投靠。含子女投靠父母、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
②招工调干。含省内国家工作人员录用、干部、职工调动以及企业员工招聘。
③投资或购房入户。含符合本地区购房、投资、纳税等入户政策的省内人员户口迁移。
④积分入户。达到本地区积分要求,并申请户口迁移的省内人员户口迁移。
⑤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引进。
另外,省外户口迁入广东暂时不能实现“一站式”办理。跨省户口迁移办理工作需国家公安部统一组织实施,目前条件还不够成熟,各省的人口信息系统正在改造中,待公安部正式组织实施后,再统一公布。(来源:广东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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