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山东“问题疫苗”案线索公布,涉及24省区市!(附全部名单)
2016/3/21 广东医疗

日前,5.7亿元问题疫苗流入多地引发人们的高度关注。看各地如何回应,小编为你整理此案最新进展:
?山东“问题疫苗”案300条线索公布
共涉及24省区市
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

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山东食药监局共梳理出300名买卖疫苗人员,涉及24个省区市。
上线:线索107条,涉及20个省份
向嫌疑人庞某提供疫苗和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总共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为: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和山东。上线人员线索涉及河南的最多,共24条。

(部分名单,全名单附后)
下线:线索193条,涉及24个省份
而庞某在从上线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以后,又分别卖给了她的众多下线,在公告中,涉及疫苗流向的下线线索有193条,包括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下线人员线索除上线所涉及的20个省份外,还涉及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等地。下线人员线索涉及山东的最多,共53条。

(部分名单,全名单附后)
对上述线索,山东食药监局正在组织调查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外地有关线索已向当地进行了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与嫌犯有疫苗交易的医药单位25日前要主动报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员名单。为彻底查清涉案疫苗来源、流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日发布通告:
1、涉案嫌疑人员3月23日前主动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2、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
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向个人销售疫苗的,应报告销售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销售去向、销售时间等;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的,应报告来源以及购入疫苗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购入时间等;已经使用或继续销售的,还应报告使用或销售的详细情况。
3、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
对向庞某销售疫苗的线索,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及销售的品种、数量等;对从庞某购进疫苗的线索,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及购进的品种、数量等。
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以便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上述调查情况,要逐级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公众举报电话:12331

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济南警方:案件破获时间轴
据了解,这是一起2015年4月28日案发的案件,济南警方当时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并于2016年2月2日向社会通报了案情。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附:《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中全部上线、下线嫌疑人员名单:


来源: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大众网、中国新闻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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