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明专制最后只能造就一种“警察国”
2015/5/11 哲学园

     1914

     关键词:袁世凯 梁启超 张东荪 临时约法 开明专制

     年度事件:袁世凯颁布独裁《约法》

     1914年5月1日,袁世凯宣布废止《临时约法》,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即“袁记约法”。此约法取消了责任内阁制,取消了国会对总统权力的一切制约;将大总统任期改为10年,且不限制连选、连任;取消立法机关对大总统的弹劾权;规定大总统的性质:总揽行政、军事、立法等一切大权,不但是国家元首,同时还是海陆军大元帅,其权限之大,较之皇帝犹有过之:不但有权制定一切行政制度、任命一切官员、签订一切外交文件,而且有权解散立法院,否认立法院通过的法律的效力,且规定大总统发布的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综而言之,依据这份约法,袁世凯的权力完全不受任何制约,为所欲为,形如帝制君王,出口就是圣旨。复辟帝制,已只是时间问题。

     梁启超盲目批判“暴民” 进步党进退失据

     为什么“共和”会在民国二年就寿终正寝(以国会被袁氏强行解散为标志)?当下许多学者将之归咎于孙中山和他的“二次革命”,其基本论点有三:1、此次革命不得人心,违逆民意;2、按共和精神,宋教仁案应走法律程序,诉诸暴力是非法的;3、革命失败的结果,是北洋势力的扩张,打破了共和的均衡。

     上期文章(转型中国1913)已经否定了上述论断——在北洋系领袖袁世凯、进步党(旧日立宪派)领袖梁启超、革命党领袖孙中山,都一致认定中国必须走一条“开明专制”的道路的时候;在袁世凯、梁启超、孙中山都曾一致认定袁世凯就是实施“开明专制”的绝对人选的时候,已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袁氏在民国二年为达成“专制”而强行解散国会——有没有“二次革命”,已丝毫不再重要。民国二年,“共和”夭折,不是夭折在“二次革命”手里,而是夭折在一种流毒至今的“开明专制”迷途上——时至今日,历史已经很清晰地昭告世人:但凡“专制”,无论是“个人专制”,还是“党派政团专制”,没有了制约抗衡它的力量,盲目地寄希望于它“开明”,只能是缘木求鱼;既是“专制”,就永远不可能“开明”——当年伏尔泰在法国得不到他想要的开明专制,跑到普鲁士也得不到,跑到俄国照样得不到;近代以来的中国也一样,在袁世凯手里得不到,在别人、别的团体手里,照样也得不到。

     与“共和”的夭折同步,帝制也在民国初年死灰复燃。先是袁氏的洋顾问古德诺发表文章《共和与君主论》,公然声称:“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此殆无可疑者也”;然后又有袁氏聘请的日本顾问有贺长雄以“资深政治家”的身份杜撰出一种“国权授受说”——按照有贺氏的说法,“中华民国并非纯因民意而立,实系清帝让与统治权而成”,换句话说,既然民国的成立不是民意的结果,而是清帝逊位所致,则《临时约法》所谓的“主权在民”、“立法权在民”都不能成立,必须重修一部“主权在国”在约法。而“主权在民”、“立法权在民”,恰恰是中华民国“共和”的基础,否定了这两条,则民国无“民”,共和不“和”,政体只能转向集权与独裁——1914年袁氏的独裁约法,正是按照有贺氏的理论打造出来的。有贺氏系一资深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其杜撰的“国权授受说”为袁氏称帝打造了一套近代政治理论基础,祸害中国极深。可悲的是,迄今仍有不少学者高度认可有贺氏的这一理论。

     在共和已死,帝制将立的1914年,缔造民国最为有功的政治团体——由立宪派演变而来的进步党,也正进退失据。今人常常讲,一个国家能否有光明而稳定的前途,往往寄希望于该国的中产阶层的水准;进步党在民国初年,正是这样一个被寄予厚望的中产阶层的联合体。它的进退失据,对今人而言,是沉痛的教训。

     梁启超的种种举措,无意中无一不是在为袁世凯称帝铺路

     进步党成员在民国以前大部分是立宪派,在各省咨议局担任议员,这些人在辛亥年起到了重要的润滑剂作用,使得1911年的中国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乱,而平稳结束帝制迎来民国,可谓功莫大焉。

     进入民国之后,各个政治派别纷纷吸纳同仁组建政党。这些旧日的立宪派,因为曾经极力反对过革命,而在政治上处于一种相当尴尬的境地。为解决这种尴尬,其精神领袖梁启超1912年回国后,即发明了一种“不争国体,而争政体”的论调——意思是说:立宪派人士不关心国体是君主还是共和,只关心政体是独裁还是民主,这种立场在辛亥年前后是一致的,故而不存在立宪派人士“反对革命”的问题。进而,梁氏公开表态:拥护共和国体,实行立宪政体。此一表态,为立宪派以正常心态参与到民国政治当中,扫清了身份障碍。

     梁启超接下来又用一种叫作“政治对抗力”的理论,将派别林立,组织涣散的立宪派们团结到同一种政治主张下面,造就成了一个统一的进步党,梁氏希望以此与革命党改组而成的国民党相抗衡,造就一种两党议会政治。所谓“政治对抗力”,简单说来,就是对施政者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梁氏认为一个稳定的民主宪政国家,必须要有“政治发动力”(施政者)和“政治对抗力”(监督者)两种力量达成均衡。梁氏希望立宪派士绅能够团结起来,负担起造就这样一种“政治对抗力”的重任,渐渐将国人引入正常的政治轨道,“使寡人专制之现象,无自发生”。

     进步党在1913年5月正式成立。“政治对抗力”,可以说是该党政治理念的核心。该党的宣言书,是梁启超个人政见的完整反映,宣言书声称:该党组建的目的,是与官僚和乱暴势力对抗,并造就两大政党“对峙之象”。所谓官僚,是指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系旧官僚;所谓乱暴势力,则是指革命党转化而来的国民党。进步党成立后,在各种场合不断宣扬自己“和平改革”的温和立场,并表示反对一切“推翻现状”的行动。

     应该说,进步党以立宪政治、防范专制为政治理想,是完全契合民国初年的政治生态需要的。但具体操作过程中,进步党领袖梁启超却误入了“开明专制”的歧途——在梁氏看来,要实现上述政治理想,必须同时与官僚派和乱暴势力相抗衡;进步党势单力薄,不得不“先战其一”,必须先联合一方,对抗另一方。梁氏与革命党裂隙已深,理所当然选择了联合袁世凯,选择了辅佐袁氏的“开明专制”来对抗革命派的“暴民专制”。

     梁氏为进步党做出这样一种站队选择,是进步党精神分裂的开始——进步党本是在“养成政治对抗力”的理念下集中起来的,这一理想的终极目的,是“使寡人专制之现象,无自发生”,自然是要监督制约一切专制力量的;与袁世凯联合之后,梁氏反又宣称开明专制是当下最完美的政治模式。这种理想与手段之间的精神分裂,直接导致1913年之后,进步党分裂为两大派系:议会民主派和开明专制派。

     梁氏之所以误入歧途,其根源在于固执地将同样追求立宪政治的国民党,简单粗暴地视作“乱暴势力”。诚然,革命党在革命过程中是要流血的,而且多有政治素质不够的底层会党参与,但革命之后,在宋教仁主持下,改组后的国民党,与“乱暴”二字已毫不沾边。梁氏对革命党的成见完全不符合史实;其选择联合袁世凯抗衡国民党,自然也是极大的失策——当日形势,北洋系拥有压倒性的武力优势,进步党惟有与国民党合力,才有可能压制住袁世凯专制称帝的欲望。

     但梁氏的选择恰恰相反。不但高举“开明专制”的大旗,而且利用各种进步党系报刊,刻意塑造袁世凯“政治强人”的形象,着重突出袁世凯的政治实力,渲染其丰富的政经验和坚毅的政治精神。国会选举之际,进步党报纸更高呼“非袁则乱”的口号,监督之责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最为严重之处在于:制定宪法的时候,国民党人为了维护“共和”而竭力坚持“主权在民”,袁世凯为了专制集权,受有贺长雄蛊惑,而竭力主张“主权在国”。梁启超表面态度“调和”,却宣称现今世界“个人主义”已经被“新国家主义”取代,“主权在民”也已被“主权在国”论取代——这就等于直接在理论上为袁世凯的专制集权乃至称帝添砖加瓦;袁氏日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称帝,与梁氏当日这些并非故意的“鼓励”显然关系很大。

     与进步党在梁氏领导下一边倒向袁世凯有所不同,反倒是被诬蔑为“乱暴势力”的国民党一直在履行着监督专制权力的职责。可惜的是,国民党提倡“平民政治”,进步党就宣称“平民政治”乃“众愚政治”,提倡“国权主义”反对“民权主义”;国民党提倡地方分权,进步党就提倡中央集权;国民党坚持由国会搞责任内阁制,进步党就支持袁世凯搞总统制……如此种种,无一不是在为袁世凯称帝铺路。

     张东荪:开明专制最后只能造就一种“警察国”

     相对于袁世凯的北洋系,国民党和进步党在势力上都处于完全的劣势。梁氏却错误地引导进步党完全倒向袁世凯,这是民国政治失去均衡的关键。与梁启超关系密切,但并非进步党党员的张东荪,很早就预见到了这种均衡被打破后的危险。“二次革命”被镇压后,梁启超等进步党人兴奋异常,大有彻底扫除国民党“乱暴势力”的成就感;张东荪却忧心忡忡,撰文直接指出——“国不亡于暴民,而必将亡于官僚”——在张氏看来,国民党败退之后,以袁世凯为首的官僚派从此将肆无忌惮,作威作福,政治将陷入空前的灾难。张氏提醒进步党,要重视对政府的监督。

     张氏的文章,发表在进步党系的报刊上,同时得到了诸多“议会民主派”进步党人的支持。譬如《大共和日报》刊文,要求进步党要以以往批判“暴民”的精神去监督政府,声称“非驱除官僚政治,铲除军人专制不为功”;再如《时事新报》讽刺说“中华民国”已成“中华官国”,批评袁世凯难逃其咎。尤其是进步党“熊、梁内阁”成立之后,更多的进步党人希望这一届内阁,能够成为责任内阁,担当起与官僚派斗争的重任,起到制约袁世凯权力的作用。可悲的是,内阁虽然宣称以造就一个法治国家为任务,在梁启超的影响下,却再一次彻底倒向了袁世凯——当袁氏悍然解散国会之际,内阁竟然公然宣称希望解散国会,并实行五年军政。进步党的分裂,也因为此事而公开化。

     分裂出来的两派,一派以汤化龙、张东荪为代表。张氏虽然不是进步党党员,但与进步党人交往极深,经常在进步党报刊上发表政论文章;汤氏著作不多,反倒是张氏的文章,颇能代表进步党内“议会民主派”们的意见。另一派则以梁启超、吴贯因为代表,梁氏是进步党的精神领袖,吴贯因则深受梁氏的影响,是“开明专制派”的代表。张东荪与吴贯因1913年末的论战,颇能说明两大派系之间的政见分歧。

     1913年9月,张东荪在进步党官方刊物《庸言》上发表《内阁制之精神》一文,为内阁制作辩护,反对梁启超拿政党政治还不成熟为由否定责任内阁制度,尤其希望“熊、梁内阁”能够不成为袁世凯的傀儡,能够划清总统与总理的权限,践行责任内阁制的理想。吴贯因随即也在《庸言》上刊文反驳,明确反对搞责任内阁制,主张总统必须要拥有实权。

     1913年底,吴贯因再度刊文,明确表示支持袁世凯对国会制定宪法的干涉,并主张进一步扩大总统的权限,其理由是:现国会没有能力为中国制定一部良善宪法,所以绝不能把立法权交给国会议员,而必须交给袁世凯,并将袁氏比喻成“敢破坏约法之华盛顿”——后来袁氏果然“敢破坏约法”,颁布了一份总统权限远远超过帝王的“袁氏约法”;只是很可惜,袁氏没有成为“华盛顿”。

     张东荪也再度刊文反驳吴贯因。张氏说:中国已经是共和国,就应该实行法治,彻底杜绝人治与专制,这样才能算是真正的共和。张氏尤其重视宪法在造就“政治对抗力”方面的作用:“宪法者,所以调和各势力使之相安”——“政治对抗力”要付诸实施,必须要有一种各方都认可的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就是宪法;所以,必须法治,才能造就和平的“政治对抗力”。张氏尤其重点公开批评了梁启超的“开明专制”论调——在张氏看来,“开明专制”之国,最后肯定是造就一种“警察国”;而国民真正想要的政体,并不是“警察国”,而是“法治国”:

     “不察者遂谓警察国(开明专制) 可以图强,殊不知警察国虽可图强,而不可以持久。彼德意志所以有今日之巩固者,端赖法治,是以欲常治久安,则非励行法治不为功也”——有些脑筋混乱的人,以为“警察国”可以强国,却不知道“警察国”固然可以强国,却不可以持久;德意志之所以有今日这般的巩固,所依赖的并不是警察,而是法治。

     张东荪驳斥吴贯因,吴贯因驳斥张东荪,说白了,其实不过是梁启超的“政治对抗力”理论与“开明专制”理论在彼此纠斗罢了。与梁启超一样,张东荪将“政治对抗力”理论视作救国的不二法门,但操作上却分歧明显:梁启超念念不忘要先驱逐“暴民”、镇压“暴民”,为此不惜无原则地与袁世凯结盟;张东荪却将进步党与国民党之间的“政治对抗”,视作不正当对抗,强调正当的对抗,必须是进步党联合国民党,与官僚派之间的政治对抗;张氏进而呼吁进步党加强党的建造,强化党的政治对抗力。

     反倒是梁启超自己,到1914年,已然放弃了自己的“政治之对抗力”理论,开始对国人实现共和政治的能力深表怀疑,而把国家的未来近乎彻底地寄托于袁氏。梁氏后来解释说:“当时很有点痴心妄想,想带着袁世凯上政治轨道,替国家做些建设事业”——言辞间,“引导”袁氏的意思,已取代了“监督”袁氏的原则。梁氏进一步解释这种“引导”——民国初年的人民程度,“与日本维新时代相距非远”,说到底,还是“国人民智未开,不能骤行民主”的思维在作怪。倒是张东荪的理解有所不同:人民程度虽低,但却绝不能成为回归专制的借口;即使在现有民智条件下,无法建立“真共和”,而只能建成“伪共和”,那也比回归专制强,因为他日的“真共和”,必将产生于今日的“伪共和”—— “伪共和”下,各种制度建设起来之后,民众受到训练,自然会有“真共和”。

     张氏尤其不能同意的,是梁启超基于“开明专制”而衍生出来的“保育政策”——按照这一政策,国民民智的提高,需依赖于开明专制的政府的“保育”,也就是说,民智的提高,需要政府来培育。张氏则认为国家应该与社会分离,主张限制国家的作用,任社会自由发展,避免国家对民智的摧残,才是发展民智的关键:“盖人格之淘养,其权不在政治而在社会”——毫无疑问,张氏的见解是相当超前的,近代以来一个多世纪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依赖任何“开明专制”的政府,来教育民众,提升民智,最后都必将适得其反,这种教育都必将蜕变成愚民教育,必将导致整个社会智识和道德水平的大幅度下降;如果某一阶段民智有所提高,也必然是因为社会有了大的发展(譬如近二十年来网络的发达普及),而与政府的“保育”无关。

    

     进步党刊物《庸言》,1912年12月1日在天津创刊。梁启超担任主笔,吴贯因担任主编。刊物自始至终贯穿着梁启超的政治、社会改良思想。

    

     《庸言》主编吴贯因。吴贯因早年曾是同盟会会员,后与梁启超交往,受梁氏影响,思想为之转变。其在《庸言》上的言论,基本上与梁启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譬如他认为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国家利益为准。

    

     进步党内阁总理熊希龄。此一内阁虽以熊氏为总理,但实际上贯彻的是时任司法总长的梁启超的政治理念。因梁氏坚决支持袁世凯搞“开明专制”,以至于熊希龄竟公开对就袁氏解散国会一事前来交涉的两院议长宣称:希望解散国会,并实行五年军政。熊、梁内阁本就是弱势内阁,其倚靠力量只有国会,为了“开明专制”,熊、梁不惜如此自毁,袁氏称帝,自然也不稀奇。

    

     反对梁启超搞“开明专制”和“保育政策”的张东荪。张氏的几种预言,如“国不亡于暴民,而必将亡于官僚”、“保育政策”终将沦为愚民政策等,均已被日后的历史所证实。

    

     袁世凯的外国顾问古德诺。1915年,古德诺发表《共和与君主论》,从“理论”上论证中国复辟帝制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袁氏遂据此文大肆宣传“古德诺博士主张中国实行帝制”。古德诺本人事后则辩解说,自己仅是从纯理论角度论证。袁世凯的另一外国顾问日本法学家有贺长雄,推动袁氏走向帝制更是不遗余力,有贺氏主张废除国民主权无限制地扩大总统权力。

    

     孙中山亲笔《中华革命党总理令》(点击可看全图)。与进步党的进退失据不同,革命党的目标很明确:再次革命,以党建国。“二次革命”失败之后,孙中山在日本创建中华革命党,将凝聚其精英治国理念的五权宪法,引入中华革命党的组织架构,希望以此提高党员素质,增加党员实行五权政治的经验。进而,通过修改革命程序论,以党权取代军权,并将其作为统领民众进行民主建设的主导力量写进党章。自此,孙氏的“开明专制”理念,由威权领袖“开明专制”,转向了政党“开明专制”。

     结束语

     关键词:袁世凯 梁启超 张东荪 临时约法 开明专制

     从梁启超开始,到现而今,中国知识分子警惕“暴民”的历史,虽然当中存在着半个世纪的断层,算起来也很悠久了。可惜的是,梁启超当年与一干进步党知识分子选择优先解决“暴民”的结果,是袁世凯复辟了他的帝制,这个教训,却没见到后世有哪个知识分子认真吸取过。

     殊不知,“暴民”是不需要优先解决的,因为稳定的生活是绝大多数民众共同的需求——“二次革命”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在没有进步党的污名化之前,国民党内大多数的前革命者们已经拒绝了本党领袖的暴力斗争策略,党内如此,更不用说党外了——在没有庙堂的压迫或者蛊惑的情形下,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成为“暴民”。当梁启超选择与袁世凯结盟优先对付“暴民”的时候,共和的悲剧就已经酿成,无法挽回。

     永远将对庙堂的警惕放在第一位,是一个知识分子应尽的本分;每日里把目光注视在“暴民”身上的人,没有看清民国初年的历史教训。

     资料来源:张学继《论有贺长雄与民初宪政的演变》,载《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3期;张永《民国初年的进步党与议会政党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张朋园《梁启超与民国政治》,吉林出版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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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责编:谌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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