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中国游子的美国意象
2015/9/22 哲学园
1912年,蒋梦麟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哲学及教育学博士学位,此时的他刚从美国西岸的加州伯克利转到东岸的纽约,对纽约象征的美国文化与生活有了切身的体验,那不亚于茅盾《子夜》里所描述的“震惊感”。
蒋梦麟
首先映入视野的是作为现代景观的建筑:“纽约给我印象较深的事物是它的摩天大楼,川流不息的地道车和高架电车,高楼屋顶上的炫目的霓虹灯广告;剧场、影院、夜总会、旅馆、饭店;出售高贵商品的第五街,生活浪漫不拘的格林威治村,东区的贫民窟等等。”
这是一个弥漫着俗世繁华意象的美国,对于从中国浙江乡村出来负笈留学的蒋梦麟,自然充满了冲击力。
但更让蒋梦麟感慨不已的是美国社会文化的多元和包容,以及支撑这种多元文化的平等意识:“在社会生活方面,新英格兰人、爱尔兰人、波兰人、意大利人、希腊人、犹太人等各族杂处,和睦如邻,此外还有几千名华侨聚居在唐人街附近。当时在这个大都会里的中国菜馆就有五百家之多。
纽约市密集的人口中龙蛇混杂,包括政客、流氓、学者、艺术家、工业家、金融巨子、百万富翁、贫民窟的贫民以及各色人等,但是基本上这些人都是美国的产物。只有美国这样的国家才能产生这样高度工业化的大都市,也只有美国才能出现这种兼容并蓄的大熔炉。种族摩擦的事可以说绝无仅有。
一个人只要不太逾越法律的范围,就可以在纽约为所欲为。只要他不太违背习俗,谁也不会干涉他的私人行动。只要能够找到听众,谁都可以评论古今,臧否时政。”
蒋梦麟由此发现了“美国主义”的内涵就是:“法律范围之内的自由,理智领域之内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在纽约发挥得淋漓尽致,大规模的工商业,国际性的银行业务,发明、机械和资源的极度利用,处处显示美国主义的精神和实例。
在纽约,我们可以发现整个美国主义的缩影。”进而言之,蒋梦麟认为这种崇尚自由和创造、尊重多元和平等的美国主义,并非仅仅局限于大都会纽约,而是在美国社会各地随处可见的景象。
蒋廷黻
几乎同一年在美国派克维尔学堂留学的湖南籍青年蒋廷黻,对于小镇上的美国社会也有一些片段化的观察和体验:“派克维尔当时可能有一千人,包括派克专科和派克学堂的四百名学生在内。那里没有电影院和酒吧。有两家冷饮店,一家附设在安伍德医生的药房里,另一家也是由镇上一位医生经营的。
我没有见过乞丐,也没听过有什么犯罪。贫富并不悬殊。大部分人都步行,少数人坐马车。每个人都守法、信教。大家都努力工作。”
这种崇尚简朴生活和坚持宗教原则的价值理念,也同样是支撑蒋梦麟所言的美国主义的地方性基石。正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清新质朴而有活力的地方社区,是美国政治生活良性运转的基础。
但当时生活在美国的中国年轻人,无疑是背负着“向西方寻求真理”的神圣使命前往,而与西方社会真实碰撞中发生的种种不快,或许更能刺激他们的民族主义情绪的发酵。
蒋廷黻对于这种“远距离的爱国主义”有着深刻观察:“美国教会,为了筹集所需费用,往往谈到中国的穷人,损及中国人的尊严,此举使在欧柏林读书的中国学生大起反感。这是他们伤了我们的自尊心。
然而这种自尊可能是不对的,因为他们所说的多半是事实。但我们却不希望他们在美国公开这些丑事。其实在中国学生中,谈到自己国家的种种,有时所用措辞,比教会牧师所用的更粗鲁、更尖苛。
但是同样一件事,经牧师们一说,我们就大感不快,感到有失尊严。离国数年后,我们又把祖国理想化了。凡是在国外的人都较为爱国,这可能是一条不易的真理。”
蒋廷黻是冷静而客观的,对中国人“家丑不可外扬”的成见有反省,他清醒地认知必须正面地接受美国人的批评,批评祖国绝不意味着就不爱国,这是两回事,他反对原教旨主义的爱国主义。这正是美国文化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文化自觉和价值观念。
相对而言,稍晚留学美国(1920年代)的江西籍萧公权对于美国社会的观察似乎更深透和客观一些,似乎没有那么多的自我肯定的美国主义的投射。他注重的是美国人情的区域性差异,认为“中部的人比较朴质而忠厚,虽然和南部各州的人一样,他们一致歧视黑人,在黑白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例如黑人不许住白人的旅馆,进白人的餐厅,坐白人的公共电车。哥伦比亚的电影院卖票给黑人,但只许他们经由一道狭而且陡的楼梯到为他们特设的简陋座位上去看”。但这些中部人士对待亚裔学生,却比较善意和照顾。
这自然与蒋梦麟所言的美国社会没有种族摩擦的记述大相径庭,或许是针对黑人的制度性的种族歧视已经内在化了,因此被驯化的种族反而无法在公共空间里表现出一种反抗的姿态,这就给一些走马观花的留学生制造了一种种族和谐的假象。
萧公权
萧公权在回忆录《问学谏往录》里写道:“也许是由于工商业高度发展的影响,美国东部和各地大都会的人,一般说来,待人接物不及中部人友善和恳挚。他们对东方人的态度大概倾向于冷淡而不显示轻蔑。”这确实是很精准的洞察。
不过,虽然在前引文字里,萧公权似乎对美国社会颇多批评,但总体上而言,他也很欣赏美国人身上弥漫的“美国精神”:“美国人最显著的长处是抱乐观,有朝气。他们奉行‘天助自助者’的信条,不肯无报酬而工作,也不愿无功而食禄。”
这自然很能引发自清华学校毕业至美留学的萧公权的共鸣。以美国返还的庚子赔款而建立的清华大学的校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更是与这种自力更生的美国精神在价值上形成了隔海共振。
不过,萧公权也注意到了美国精神从质朴到奢华的转折,他对这种倾向也表示了某种担忧:“美国,多数的人过重实用,有时倾向于一种重物质而轻‘精神’的人生态度。技术和经济的进展,逐渐于无形中冲淡了殖民时代的宗教情绪,增加了新世纪物质享受的要求。致富是个人‘成功’的主要标的。‘白手起家’,由赤贫而成巨富的人是社会里赞扬和歆慕的对象。”
这是一种历史学家史华慈所言的物质主义末世救赎论,但在美国,因为有强劲的宗教精神的制衡,它并未冲决网罗而形成对政治生活的重大侵蚀。萧公权认为美国政治的成功,不能不归功于普通美国民众的政治意识和权利观念,以及他们在乡镇的充分的政治生活实践。
在他看来,“宁可革命流血,不肯放弃自治权利的‘农人’是美国民主政治的基层柱石。”换言之,具有政治智慧的人民才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元素。
这就正如蒋梦麟在美国旧金山上岸时的观感所呈现出的那样,美国人民与美国主义是融为一体的,他们深切地领悟到了自由与权威、权利与责任、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因此才能形成一种有序良俗政治。
晚年的蒋梦麟如此回忆初登美利坚大地的那一刻的美国意象:“我上岸时第一个印象是移民局官员和警察所反映的国家权力。美国这个共和政体的国家,她的人民似乎比君主专制的中国人民更少个人自由,这简直弄得我莫名其妙。我们在中国时,‘天高皇帝远’,一向很少感受到国家权力的拘束。”
这种对自由社会的想象,与美国社会的实际之间的张力及其不适感,是需要这些早期留学学生在美国学习、生活了很长时间,才能慢慢去领会和调适的。
不管怎么说,蒋梦麟、蒋廷黻和萧公权,这三个来自中国不同区域的青年人在年老之际留下的美国追忆,为我们穿越时间的闸门,却重温最初的一代留学生在美国的见闻和感触都饶有意义,他们毕竟是深刻地影响了其后中国教育、政治和学术走向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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