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拒绝哲学
2015/9/24 哲学园

     有人拒绝哲学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赵汀阳

     迪尔凯姆的(又译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商务”,1995,狄玉明译)是一本简明扼要的重要的社会学著作。我对这本书在社会学领域的重要性并不太关心,但我很欣赏这本书,许多非常重要的问题表述得如此简练清楚,使我相信他的理论是高水平的,尽管我并不相信他的理论是非常恰当的。

     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他的冷静清楚。他认为,我们并不能直接知道什么是犯罪,而只能通过研究惩罚去理解犯罪。所谓犯罪事实就是在一个特定社会里事实上被认为必须惩罚的行为,而不是按照某种社会理想被认为是恶的行为。或者说,犯罪是通过惩罚来定义的,而不是由头脑里的价值观念来定义的。人们很容易按照自己喜欢的“理想”去批评一切,或按照自己认可的社会去批评另一个社会,这些都是无视事实也就对事实无效的所谓“批评”。从这种“事实的”角度去看问题,迪尔凯姆发现,犯罪是“健康的社会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他自己也说这个看法“相当令人惊奇”,但他论证说,犯罪所以是正常的,是因为社会不可能没有犯罪,人们不可能完全一样,于是总要把那些与大家不太一样的事情当作是犯罪。在有的社会里,杀人是犯罪,这很容易被理解,假如有一个“由圣人们组成的社会,一个模范的完美修道院”,在那里非常轻微的错误,比如说不太礼貌的行为或者有些自私的行为,就会被认为是犯罪。总之,既然有标准,就有被认为是出格的事情。犯罪就像机体的疼痛感觉一样正常。

     这是非常典型、非常纯粹的社会学思考方式。迪尔凯姆要求以这种纯粹社会学的思考方式来摆脱哲学对社会学的影响。他拒绝形而上学的思想和关于存在本质的思辨,这样,社会学就不必成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就可以直接研究事实的细节,而不陷入泛泛的议论”。迪尔凯姆的这种主张在今天仍然很值得讨论,而且这不仅仅是一个与社会学有关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与所有学科特别是所有人文社会方面的学科有关的普遍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表达为:哲学对其他学科到底有没有、有什么样的意义?

     毫无疑问,哲学的那些“泛泛的议论”对于那些“直接研究事实的细节”的各个学科来说,显然是没有什么意义的,甚至是有害的,因为泛泛的议论使人总不能进入真正要解决的问题。可是,难道哲学就有理由进行泛泛的议论吗?哲学一直以一种几乎比数学更抽象更理想的方式去讨论一些只存在于纯粹概念中的事情,这样的哲学难道是有意义的吗?哲学不一定非要泛泛议论不可,这是个关键问题。假如哲学能够改正传统的那种“总而言之、统而言之”的思想恶习,不再以为哲学是无所不包的最大概括,恐怕迪尔凯姆就不会抵制哲学了,至少我想象迪尔凯姆也许不会抵制我所鼓吹的“新哲学”。

     简单地说,我相信尽管哲学仍然应该是一种“根本性的”思想研究,但却不意味着有着插手所有学科的所有问题的普遍权威(那只是哲学过去一向的幻想),哲学的“根本性”仅仅表现为它所要分析和解决的是一些与各个学科的基础有关的问题,但却决不是表现为一些可以处处贯彻的基本原理。这其中的差别可谓毫厘千里。以社会学为例,社会学自己所能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能由哲学去解释,但社会学所产生的它自己不能解释的问题——往往是它的基础建设问题——这正是需要哲学去研究的。也许从思想的逻辑层次上说,哲学是最根本的研究,但并没有全方位有效性。我们会认为数学理论比电脑理论更基本,但电脑问题显然并非都可由数学去说明。如果哲学能够变得对各种学科的基础建设有用,哲学才不会被拒绝。所以我想说,哲学虽然是根本性的,但不是根本性的空话而必须是一种根本性的思想手法,它只能解决很少的问题,但这些问题是根本性的。这样的哲学才能与各种学科在思想上重建配合:互相需要甚至互相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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