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遭遇暗杀,火枪手神奇相救
2015/10/3 哲学园

     达太安与霍布斯

     1651年,法国巴黎。

     巴黎城郊一栋小房子里,霍布斯先生在屋内焦急地等待。今晚他得离开巴黎,可靠的消息指出,保皇派的人对他的新书《利维坦》相当不满,已经有人雇请杀手来结束他的生命。

     霍布斯打算离开,尽管《利维坦》让他博得了名声,他却不想因此丢掉自己的性命。今晚朋友嘱托的护卫将来护送他上船,等待的霍布斯在屋内不断来回踱步,小房间传来的回声又再度刺激着他紧张的神经,他得赶紧返回英国才行。

     碰~碰~碰~

     门口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霍布斯先生~快开门~我们是来接应你的人。」

     「来了!来了!」因为太紧张,霍布斯居然忘记了得先问对方暗号。他打开木门,两个披着长衣与斗篷,一付法外之人打扮的男人站在门前。霍布斯没多想继续开门,但门开到一半,门外的男人却直接伸脚想将木门踢开。

     不过他估计错误了,霍布斯虽然是个个性温和的文人,却是健身的爱好者。他小时体弱多病,后来透过重训让身体变得健壮。木门被霍布斯健壮的身体档住,相对起来较轻的男子反而往后弹,失去重心跌在地上。后方男子见状拔出腰间的剑,想冲进屋子。霍布斯急忙关门,男子没冲进屋倒被门板夹住手臂,疼痛让剑落在屋内地上,霍布斯一边捡剑,一边用力将门关上栓牢。

     初次入侵不利,匪徒两人分头在屋子周围寻找入口,其中一人很快找到了。他拾起石头打破一面窗户,攀爬上窗框,看见在屋内持剑警戒的霍布斯,霍布斯毕竟是个平民,就算看见对方攀窗,也不敢主动持剑过来攻击。

     这匪徒一手攀窗,另一手掏出十字弓,踢开窗框后冷笑道:「你逃不掉的。」

     碰~

     一声火枪的巨响传来,攀在窗上的歹徒小腿中弹,失去平衡的他从窗口直直落下,摔出了屋子,中弹的剧烈疼痛让他无法起身。倒地之处的后方站着一个头戴大礼帽,脚着长筒靴,正耍着一把长筒火枪的男人。不过匪徒有两人,火枪手放下火枪,拔出腰间长剑,准备对付另一个赶过来支持的匪徒。

     另一个匪徒见自己人中弹急忙掏出背后的十字弓,正想朝那火枪手发箭,却未料那火枪手是个使剑的高手,动作快如闪电,匪徒还没拿稳十字弓火枪手就低身欺近到他身旁,一手托高持弓的手腕,另一手西洋剑抵住他的胸口。

     「扔掉!」火枪手道。

     匪徒无奈地将十字弓扔在地上。火枪手一个转身后往他的胸口重重踢了一脚,那人后退翻倒在地上,喘不过气来。

     才不到10秒的时间,两个来杀霍布斯的匪徒都躺平在地上了。

     「凭两位从我手上带不走人的,回去跟你们的老大说。」火枪手摘下大礼帽,露出英俊无比的脸庞道:「知道我是谁了吧?」

     「是......达太安」第二个倒下的匪徒惊恐道,第一个人仍在哀嚎。

     「知道还不快走?」

     达太安没有为难他们,两匪徒相互搀扶地离开了。

     「您好,初次见面,我叫达太安。」达太安向霍布斯行礼,他是一个十足的绅士。

     「我是霍布斯。」霍布斯显然过于紧张了,不过这也无可厚非。

     「《利维坦》的作者霍布斯先生,久仰大名。」达太安鞠躬道:「两位匪徒已经被我赶跑了,我想,您可能忘记要暗号才能开门了。」

     「的确如此。」霍布斯仍一幅魂不守舍的样子。

     达太安微笑道:「那您还不问我暗号吗?」

     「对不起,请问暗号是...」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所以真的是您了。」

     「最佳人选。」达太安对霍布斯眨眨眼道:「您的处境十分危险,但千万别担心,达太安奉命护送你,我一定会达成使命。」

     「有劳您了。」

     「不客气!」达太安转过身大叫:「布朗歇!」

     达太安的仆人布朗歇驾着一台马车从转角处开过来,这马车虽然很素朴,上面却有许多打斗过的痕迹,想必是经过大风大浪的车子。

     「上车吧!霍布斯先生!」

     霍布斯搭上达太安的马车,总算松了一口气。达太安看来经验丰富,身手矫健,是个厉害的护卫。上车之后,或许因为刚刚过于紧张,再加上前一晚的失眠,霍布斯在马车上沉沉地睡去。睡梦中他彷佛听见身边有吆喝声、打斗声,但眼皮沉重根本无法张开。他大概睡了一个多小时。

     「霍布斯先生,您醒了。」达太安微笑道,仍是一派信心满满地轻松样。

     「我睡了很久吗?」霍布斯紧张地问。

     「不到两小时,我们已经离开巴黎一段路了。」

     「这一路都没事发生?」

     「小事情,我曾下车解决了两个骑马的追兵,所以情况安全不少。」达太安笑道。

     「真的...太感谢您了。」霍布斯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被人追杀,又被人解救的事,只好问道:「那您要不休息一下?」

     「这是不可能的,贴身护卫在没达成任务之前是不会休息的。」

     「喔!」霍布斯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甚至连眼睛往哪里摆都不太清楚。

     「我们来聊天吧!霍布斯先生,我其实很好奇,您是一个高贵的学者,想必不会四处与人结怨,究竟为什么会被人追杀。」

     「因为我是《利维坦》这本书的作者。」

     「因为一本书而追杀您?」

     「是的,一本表达我对「国家」看法的书。」

     「他们居然为了您的「看法」而追杀你?这我难以理解。」

     「我也是。他可以不赞同我的看法,但不需要杀我灭口。」

     「是的,宽容是高贵的象征。乘车的时间还很久。你愿意向我这粗人解释一下《利维坦》的内容吗?不管我听到什么样的想法,我都会绝对尊重。」

     「不!不!不!我绝不会担心您的,我真的很感激您救我脱离危险。而且我不认为《利维坦》是什么离经叛道的著作,就让我来简单解释一下。」霍布斯眼中的光芒,慢慢开始恢复。

     「请!」

     「关于国家的起源,过去有两个常见的假说。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某一块土地就会自然形成特定国家,国家是自然的产物,是人类发展的必然结果,不管有没有神明存在。这是第一种国家源起论。」

     「我想的确有不少人这样想。」达太安回道。

     「另一种说法是认为国家的权力由神明所赋予,国家的权力来自于神明的拣选与授予,这是基督教国家常见的论点。君权神授,我们都熟悉这样的历史,不管在古代或中世纪这都是首要的解释。」

     「是的。」

     「《利维坦》这本书主要的论点,是主张国家既不是自然产物,也非由「神明授意」所建立的。国家的来源是「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这是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我们可以约定每天的吃饭时间,工作的时间,约定参加组织的信物,或直接规定夜晚马车行进时一定要在车夫右侧挂一盏灯,这些都是人约定而来的习惯。国家也是如此,国家是一种社会成员约定构造的产物,祂是人透过契约创造出的凡间神明。」

     「凡间的神明?」达太安露出深思的表情反问着。

     「是的,凡间的神明。一个能制定法律,赏善罚恶的神明。」霍布斯说这句话的口气坚决有力。

     达太安赞叹道:「有趣的说法,我开始有点意识到为什么会有人想杀死您了,您的语言有种特别的魅力,引起他们的恐惧。不过别担心,我个人自然不会这么做。」

     「谢谢您。」

     「人们既然是透过彼此的约定建立起国家,所以建立国家应该有特定的目的,对吗?」随着兴趣的萌生,达太安开始主动追问。

     「是的,您说的极是。跟所有的约定一样,建立国家是有目的的,这目的也可以说是国家的意义。国家的目的是为了对抗人类本性所导致的原始状态。」

     「人类的本性所导致的原始状态?这是什么意思?」

     「是的。关于人类本性古今的哲学家有许多复杂的讨论,不过我个人认为人类行动两个最重要的推手是「欲望」与「恐惧」。美德需要培养,但欲望与恐惧却不需要任何训练就存在人心之中。我们都知道刑罚能防止人犯罪,而财富能引诱人犯罪。不管任何的地区、文化,都是如此,不是吗?」

     「这倒的确是,美德与善良需要意志的自持。但「欲望」与「恐惧」却好像是无时无刻不存在似的。」

     「您说得没错。「欲望」与「恐惧」虽然不好,它是人类行为直接的推手这点确凿无疑。当以这两者为原动力的人类进入群体生活的时候,便进入我所谓的「原始状态」。在原始状态下的人类,基于欲望的驱使,会想要获得资源、支配他人并同时保持自己的自由之身。由此生出了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人与人之间互为豺狼,欲以支配对方的态势斗争着。」

     听着霍布斯的描述,达太安的眼前彷佛出现了一群相互争斗的人,他们拿着尖茅彼此叫骂着。在他们旁边有一棵累累结实的果树与一弯清澈的河流。或许是这树、这河流或这地,引了起他们的占有欲,勾起了他们的冲突。他们叫骂的声音越来越大,动作也越来越具侵略性。

     他突然回神,发现霍布斯正等着他回话,急忙回道:「这样听起来真是一个可怕的世界。」

     霍布斯回道:「是的,一个到处都是战争的可怕世界。」

     达太安回神之后立刻问道「既然是战争,那么在原始状态中,那么强壮的人岂不较具优势?」

     「一般的战争或许如此,但请注意!这是场所有人对抗所有人的战争,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强壮的人有优势,但如果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两三个人一旦连手,个人强壮的优势就没那么明显了。」

     「是的,您说得有理。所以聪明能与他人连手的人能胜出?」

     「不过聪明也只能带来一时的胜利,连手合作或许能让人取胜,但合作的概念并不属于个人,每个人还是得面对于自己的恐惧与欲望,内哄与彼此篡夺也会让聪明人难以自保。所以不管强壮的人或聪明的人,在这种状态下都无法取得必然的优势。」

     「那么你说,在这场战争中,到底谁才是赢家?」

     霍布斯回道:「没有。我认为在原始的战争状态中,没有任何的个人能够胜出,所有的个人都是输家。每个人只能暂时地拥有一些,但终将失去一切。在原始状态下每一个个体的生命,都注定是是孤独、贫困、肮脏、短暂又野蛮的。」

     「这太可怕了,原始状态真的是历史事实吗?」

     「虽然无法直接指出是哪一段,但我认为这是透过理性反思推论而来的,这样的局势在历史中必定出现过。但我猜这段历史并不长,因为人们会运用理性来尽快结束掉这种自然的混乱。」

     「我对避免的方法自然十分有兴趣。」

     「避免的开始是设法建立共同遵守的规则,比方说不可以随意伤害彼此,不可以窃夺财物。这些规则虽会限制个人的自由,但也能让每个人更能保护自身的安全,这就是改变原始状态的契机。」

     「所以人们就是因为遵守公共生活的规则因此脱离了自然状态?」

     「我想情况「绝对」不会这么顺利,公共生活的规则本身并不等于国家。理由是即便订好了规则,但只要有任何一个人不遵守,群体就会很容易再度陷入混乱。为了保证大家遵守规矩,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利维坦」。」

     「利维坦?」

     「利维坦是一个有力量的凡间神明,它负责惩罚那些不守规矩的人,以保证每个人都会遵守公共生活的规则。利维坦就是政府的公权力,政府的公权力是国家的灵魂,如果没有利维坦,再多的规则都会因无人遵守而崩解,再多的资源都只会陷入原始的抢夺。国家最基本的任务就是维持公共生活的秩序。不论何种形式的政府,都需要有一种强而有力的利维坦。」

     达太安听完这段描述,眼前彷佛出现了一个魁武的巨人,身子有半天高,要不是太阳在蓝天的中间,他一定能遮住整个太阳。他仔细看这巨人,发现巨人身上密密麻麻爬满了小人。他再仔细定睛一看,发现这孩不是巨人身上爬满小人,而是巨人就是由这许许多多的小人拼凑而成的。巨人手拿着一把光辉无比的巨大令牌,令牌上刻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像是法典一般。

     「这似乎是非常合理的推理。」达太安回道。

     「是的,国家如同神明具有让人遵守规矩,赏善罚恶的权利,这是我称国家是凡间神明的主因。让国家具有这权利是完全合乎理性的,国家必需对个人有绝对的权力,来确定个人不会破坏秩序,反之,个人对国家没有任何的权力,这样才能保持稳定。个人是透过放弃个人自由参与社会,如果个人有权力控制利维坦,利维坦维持公共秩序的功能就无法完全发挥。很快地我们又会进入原始的战争状态。」

     「你的意思是国家的权力与个人绝对不能混同,对吗?」

     「是的。虽然国家的权力有时难免被个人操纵,但我们绝对不可以以个人的意志为国家的本质。国家的权力是神圣的,是尘世间的希望。若没有凡间的神明,所有的凡人必将化身为恶魔,互斗至死方休。」

     「那这样群体中的个人,可以选择不签订这样的契约吗?」

     「我想这是不被允许的。每个人是平等的,利维坦建立的过程不管个人因为什么理由而反对,整个过程都是理性的。即使个人没有意愿加入这样的群体,只要有超过一半的个体(真实历史中可能更少)透过理性约定建立起利维坦,就应该对所有人有强制力。」

     「可是国家必定有统治者吧!国家的统治者会需要受到契约的束缚吗?」

     「统治者只要专心维持利维坦的灵魂就已经足够,所以我们也可以说统治者其实是不受规则束缚的。但我并不认为统治者可以任意而为,因为国家是维持社会秩序的人造物,其实统治者并无权要求个人做不伤害别人以外的行为。当作超出这个以外的要求的时候,统治者是不理性的。」

     「但这时的不理性并不算违背法律,对吧?」

     「这是自然的,因为没有统治者权力保证的法律是毫无意义的,我们无法无穷无尽地要求在统治者之上再出现统治者,因此统治者的权力本身其实是不在法律的管辖下的。权力是法律的保证,国家应该以集中权力方式运作,才能发挥它最大的效能。任何阻止政府权力集中的方式,不管是议会或任何组织,对国家来说都是有害的。」

     「这样听来你似乎比较喜欢君主政府。」

     「君主政府能更单纯地维持利维坦的力量,议会有时会抵销这股力量。我不认为议会能防止君主政府产生的弊端,议员本身也可能如无能的君主一样昏庸。跟原始状态相比,贪污或弊害这些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所以权力集中依然利大于弊,而且买通议员要比买通君主容易得多。」

     「听来你对权力集中的利维坦信心十足。」

     「我并不是要跟大家说利维坦是崇高或了不起的东西,我所要说明的仅仅是利维坦是个「理性」的抉择。人类的行为若不依照理性而行,理性必定会报复人类的僭越。而大部分对《利维坦》一书有敌意的人,也多半是因为我将他们心中神授的国家贬成了人与人的约定。」

     「原来如此。」达太安此言一完毕,立刻做出要霍布斯停止说话的动作,他专心地侧耳听辨,然后对霍布斯道:「我们恐怕没办法继续聊了,有几匹马追过来了。」

     达太安拿起放在一旁的火枪,探出身去瞄准开枪,远方传来人落马的摔倒声,来人显然已经中枪。

     「从追兵衣着看来,也有红衣主教的人,霍布斯先生,《利维坦》真是得罪了了不起的人物啊!趴在车子里,低着头,甚么也别管!」达太安对前面的驾车的人大喊:「布朗歇,霍布斯先生交给您了!送他去该去的地方!」

     「没问题!」布朗歇大喊回道。他开始加速马车,达太安如小飞侠一样从马车上飞跃而出,像一只敏捷的猫悄然落地。

     承载霍布斯马车的车声逐渐远去,追兵的马蹄声却渐渐逼近,达太安独自一人持着西洋剑站在路中央,四匹快马疾驰而至,不久就要撞上他,达太安却丝毫没有让路的意思。带头那匹快马最先发出一声嘶鸣后双蹄凌空,骑马那人翻倒落马,额头中间不偏不倚地插着一把飞刀。

     「达太安在此!」他喊道。

     明月西沉,冷风吹过,星罗棋布的夜空传来生死相搏的打斗声,但霍布斯渐渐听不见了。马车跑了一整夜,在第二天的中午,布朗歇送霍布斯上了船。

     霍布斯最后在法国友人的帮助下成功地逃到了英国,《利维坦》则成为西方哲学史与政治史中不朽的著作。而武功高强的达太安也成功如愿地成为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卫队,在历史上留名,甚至成为《三剑客》一书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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