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觉论证与当代知识论的发展
2015/12/18 哲学园
作者简介:
柳海涛,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京)2015年第20156期 第91-95页
内容提要:
反对直接实在论的关键论证是错觉论证,它使人们认为在外部对象和心灵之间存在着知觉的感觉材料,这个结论导致了表征论和现象论,进而影响了人们对知识性质的看法。自笛卡尔以来,直至康德,知识论的发展,实际上深刻地隐含着对错觉论证的接受。
人们对知觉的研究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它与信念、判断、意向、概念、行动等的关系,这是随着半个多世纪以来心灵哲学的发展而兴起的,因此,知觉哲学和心灵哲学有许多共同的话题;二是知觉在认识世界中的功能,知觉是否提供了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它是如何提供的。对知觉的观点,可分为三类:第一,直接实在论(direct realism),代表人物有塞尔(Searle)和马丁(Martin)等,认为感知者直接感知到真实的对象,知觉本身直接提供了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二,表征(representation)论,也叫间接实在论,不少哲学家倾向于这种观点,如洛克、罗素、杰克逊(Jackson)、福斯特(Foster)、罗宾逊(Robinson)等,主张感知者和对象之间存在着感觉材料(sense data),通过感觉材料的表征,感知者才可以感知外部实在。第三种观点是现象论,也称作观念论(idealism),代表人物有贝克莱、斯温伯恩(Richard Swinburne),认为知觉纯粹是心理内部事件。本文将依据塞尔对知觉的论述,分析错觉论证的论证策略,探究它对当代知识论所产生的影响。
一 错觉论证的挑战
表征论和现象论的分歧在于是否承认外部世界独立于我们的知觉而存在,共同之处是认为知觉的直接对象是心灵内部的感觉材料,它们对直接实在论的有力反驳来自错觉论证。假设把一个无线设备置入亨利的头部,通过特定仪器的按钮能遥控无线设备,进而刺激亨利的视神经,影响他看到的东西。未操作该设备时,亨利可以对外部世界产生正常的知觉。设想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亨利坐在河边钓鱼,某个瞬间,他看到一条鲑鱼跃出了水面。这是在仪器关闭时亨利产生的真实知觉。这时,躲在附近小木屋里的操作者开启了亨利头部的无线设备,操作按钮,无线信号的刺激使亨利在大脑里产生了如同刚才一模一样的鲑鱼跃出水面的知觉。①由于认为亨利看到鲑鱼跃出水面的真实知觉和因操作而产生的错觉具有相同的内部经验,反直接实在论者认为,知觉有一个表征过程,它不是对外部实在的直接感知,知觉的直接对象是表征中的感觉材料。这是个较理想的思想实验,依赖于知觉发生的身体器官。下面看两个更常见的错觉,它们也可以说明问题。如果把筷子放入盛水的玻璃杯中,由于光在水中的折射作用,筷子看起来是弯曲的。如果拿一个硬币放在眼前,缓缓地旋转,在某个角度,它看起来是椭圆的。表征论者称,我们看到的是弯曲的东西和椭圆的东西。但筷子不是弯曲的,硬币也不是椭圆的。可以说我们看到了筷子弯曲的表象和硬币的椭圆形表象,故椭圆和弯曲的现象是知觉的对象。②因此,我们没有看到对象本身,直接看到的是感觉材料。以上错觉论证的步骤是这样的:
(1)真实知觉和错觉有共同的东西,即在大脑里发生了相同的质的主观经验。
(2)所以,对错觉的分析也同样适用于真实的知觉。
(3)在真实知觉和错觉里,感知者确实知觉到某些东西。
(4)但在错觉里没有真实的物理对象,因而,它必定是某些主观性的心理现象,称之为感觉材料。
(5)由于对错觉的分析也适用于真实知觉,因此,在真实知觉里,直接感知到的也仅是感觉材料。
(6)所以我们永远知觉不到物理对象或其他本体上客观的东西。
因而,直接实在论是错误的。
科学研究似乎也支持错觉论证的结论,它告诉人们,我们所知觉的物理对象并不是它们看起来所是的东西,也不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事物。对象并没有颜色,颜色是对象反射光线时所表现的方式。因为光速到达我们的眼睛需要时间,所以我们实际看到的一切都存在于过去。我们听到的声音、品尝的味道、触摸到的感觉,大多不是它们似乎是的东西,它们是通过我们知觉它们的方式传介的,所以我们很少或从未经验到它们本身实际所是的样子。看来,表征论在知觉的解释上是成功的,至少从科学上说,这种解释比直接实在论更可信。它主张实在世界引起我们的现象或知觉,我们通过感觉材料表征物理世界,感觉材料对于个体是私有的心理实在。③
二 知觉的意向结构
塞尔认为以错觉论证为代表的这类“坏论证”严重扭曲了心灵和世界的真实关系。他对知觉的论述采取了他早期的意向性理论。意向性包括意向态度和意向内容,表示为F(t),F表示意向态度(即心理类型,如信念、愿望),t表示意向内容,它显示出意向性的满足条件。④如我相信天在下雨,相信是意向态度,“天在下雨”是意向内容。当天真的在下雨时,意向内容就被满足了。知觉和意向性有相同的形式与满足条件,如我看到天在下雨。知觉的形式是“看”,知觉内容是“天在下雨”,满足条件即是否真的在下雨。
在塞尔看来,传统的知觉理论有几个常见错误:第一,内容和对象的区分。这种区分忽视了知觉内容的满足条件和外部对象的内在关系。真实知觉和错觉可以有相同的内容,但一个有真实对象,另一个没有。这样,真实知觉的满足条件可以被满足,错觉则不可以。第二,所有意向性都有意向对象。认为每一个意向状态都有意向对象,即便是相信一个非实体的存在,如圣诞老人,它不实际存在,但它是心理存在。这个看法阻碍了当我们确实地知觉到一个真实对象时的本来面目。在想象或虚构中,它们有意向内容,但没有意向对象。第三,命题态度。它把意向态度指向的对象看作一个个命题,而不是真实的对象。可是生活中绝大多数意向态度是关于事物或事态的,不是命题或句子。第四,表征和呈现(presentation)。人们感知世界时,比如看到某物获得的经验,它是对象在心灵中直接的真实呈现,而表征已是更深层次上的主观性活动。所有知觉都是呈现,但并非一定是表征。把知觉看作表征,已经事先设定了知觉是一个心灵再加工过程。
按照错觉论证的思路,我们看到椭圆的东西,它是硬币的表象,既然直接觉知到的是椭圆,而硬币不是椭圆的,所以我们没有直接看到硬币。不过确实看到了椭圆的表象,这体现了知觉的私人性特征。也就是说,在知觉中,正如贝克莱所认为的,感知者觉知到的仅是本体论上主观的现象。⑤但直接实在论认为你看到的决不是硬币的表象而是硬币本身,因为表象正是硬币被看的一种方式。所有知觉都处于一定面相中(aspect),同一对象在不同面相中会表现出不同的现象,但每一种面相都是对象被知觉的一种方式。看到硬币的椭圆表象不等于说是看到“硬币被看的一种方式”。从一定视角看,硬币看起来是椭圆的,事实上硬币不是椭圆的,但这不能得出我没有看到硬币。在一定条件下,看起来是弯曲的或看起来是椭圆的,这不表明知觉对象实际上就是弯曲或椭圆的,它们是知觉经验的满足条件。我们需要在内部知觉经验和外部实在之间作出区分,知觉经验有意向内容,外部事实是它的满足条件。错觉具有和真实知觉相同的知觉内容,但它没有相应的外部事实来满足,真实知觉则有外部事件来满足它的意向内容,由此也衡量出事物被觉知的准确程度。⑥
从知觉的意向结构看,错觉和真实知觉有两个重要区别:一是错觉和真实知觉可以有相同的知觉内容,但前者没有相应的满足条件,而后者有。二是因果性。因果性在知觉中起着关键作用,如听到窗外的鸟鸣、看到天上的彩虹,等等。在这些知觉现象中,感知者确实知道他在感知,即使分辨不出对象是什么,但他可以确定是某个对象引起了他的知觉经验。当感知者有意识地感知世界时,他很自然地把引起他知觉经验的那个东西看作知觉对象。通过意向性分析,可以看出错觉论证混淆了内容和对象,没有区分知觉内容的满足条件,进而把它和真实知觉相等同,从而在心灵和外部世界之间加入了一个主观性媒介。
三 错觉论证的影响
即使错觉论证有违日常经验,但不可否认它有相当强的生命力。回顾当代知识论的发展,不管是唯心主义、理性主义还是经验主义,错觉论证的结论对近几百年以来的哲学家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对唯心论和经验主义的影响
贝克莱主张,只有两种实在:心灵和心理事件。观念仅存在于心灵里。所有性质本质上都是附属的,它们是靠被感知才获得它们的实在。一切物理对象都是心理现象,如果它们不被觉知,它们就不存在。⑦贝克莱采用了以下一个例子来说明他的观点:
问:热是直接被感知(immediately perceived)到的吗?
问:灼痛是直接被感知的吗?
答:也是。
问:热施加给主体一个观念,这个观念包含热被直接感知和感知到的灼痛感,这两者是同一的。所以,热被感知和灼痛感没有区别。
贝克莱由此得出热不是本体上客观的现象,是完全存在于心灵中的经验。直接感知有两种含义,一是直接被感知的东西是本体上客观的事物;另一种含义是直接被感知的是知觉本身,即热的灼痛感本身。⑧贝克莱把热和灼痛感分别看作直接被感知,推导出热是主观经验,但没有认识到人的知觉其实都是把对象知觉为(perceive as)什么东西,如感知到灼痛时就会把对象感知为热。即便是错觉,看也不是单纯的看,是看作什么对象,知觉与“知觉为”这两者是同时的。
休谟认为人类心灵的知觉有两种:印象和观念。印象是对世界周遭发生的感觉,听到的、看到的东西等,它们是思想的来源和材料。观念是心理图像,包括知觉经验。因此,在休谟这里,知觉可以指知觉的内容,也可以指被知觉到的对象。虽然休谟认为感觉经验是知识的来源,但把感觉经验的来源归结为来自于不可知的灵魂。⑨他主张超出感官经验我们将不能获得任何知识,当按压眼球看眼前的一根手指时,它就会被看成两根,这表明所有知觉经验依赖于感觉器官的状态。经由感官获得的印象,我们不能确实地断定,是由外部对象引起,还是心灵的创造。休谟认为向心灵直接呈现的除了知觉外,没有其他,我们无从知道内部知觉经验和外部对象的联系,可见他的温和怀疑论沿用了错觉论证的结论。
艾耶尔也认为我们所有的知觉都是感觉材料。他举例说,当一个人在沙漠中看到海市蜃楼时,并不是他知觉到了真实的对象,因为海市蜃楼并不存在。同时,感知者的错觉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的经验,它有特定的内容,但这些内容只是经验的感觉材料。塞尔批评道,它有意向内容,但没有意向对象,海市蜃楼作为满足条件,内容没有被满足。经验有特定内容不表明它有对象,内容本身不是经验的对象。如果对象同一于知觉内容,就好比银行在句子“我看到了银行”中一样。⑩
2.对理性主义的影响
笛卡尔对在他以前的知识都加以怀疑,以便建立一个确实的知识大厦。确定性要求可靠的源泉,但感觉是变化无常和可错的。他从证明“感觉经验是不可信赖的”开始:(1)为了有知识,我们必须能告知错觉和知觉之间的区别(在这里没有任何重要的区别,没有任何知识论上的区别可以提出)。(2)在错觉和真实知觉之间不可能进行区分。(3)因此,我们不知道知觉信念是否是真的。(11)若这样,我们就没有外部世界的知识,我们的经验都可能是幻觉。笛卡尔甚至怀疑我们的数学判断,他想象一个魔鬼任何事都欺骗他,以致于他2加2也可能算错。最后,他得出只有自我知识才是一个确实性标准,因为它是自我证实的。
康德把对象等同于经验,他的整个假设是我们永远不能获得关于事物本身的知识。如果假定事物是独立于对事物的经验而被直接给定,那么我们将不可能知道关于任何对象的先在性。但如果对象仅是经验,那我们就能知道心灵先验地统摄着对象;若对象是物自体本身,那么我们永远不能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因为我们自己的知识在我们心灵的表征中。(12)由此可见,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建立在对错觉论证的接受上。
四 错觉论证是错的吗?
塞尔坚持认为当代知识论受到了错觉论证这类“坏论证”的误导,他把意向性引入知觉的结构中,试图回答“坏论证”对直接实在论的诘难,维护心灵和外部世界之间的畅通。他有两个假定:第一,有机体(人)是有意识的;第二,意识在本质上有内在的意向性。关于知觉,塞尔的基本立场是:知觉经验有特殊的内在意向性,因而知觉具有意向因果性;在此基础上,知觉经验的意向内容具有满足条件,满足条件使内在经验和外部实在同一起来。所以,知觉直接觉知到外部对象。从历史角度看,以塞尔为代表的直接实在论汲取了以下几个方面思想:
1.摩尔的常识经验主义
摩尔主张,我们不必证明论证的所有前提,以便完成一个稳固的论证。如果前提是自明的,我们可以认为它是无害的,证明是有效的。(13)可见,摩尔捍卫常识经验的合理地位,他曾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证明外部世界的存在。他举起手臂说:
这里有一双手,
因此,外部世界存在。
摩尔运用常识驳斥怀疑论的思路是:怀疑论说我们没有外部世界的知识,但我知道这里有一双手(外部世界),因而怀疑论是错误的。塞尔的直接实在论立场接受了摩尔的策略,并进一步引入了意向性结构,把外部世界作为知觉内容的满足条件,使内容和外部实在统一起来,进而打通心灵与世界的直接联系。
2.洛克的自然主义路线
塞尔认为知觉的过程是:人看到(或听、闻等)对象,这是心灵的意向性过程;与此同时,对象光反射到感知者的视网膜上,视神经受到刺激后在大脑特定区域产生知觉经验。塞尔这种自然主义路线受到了洛克的影响。洛克主张知觉过程是外部世界的对象或事件作用于人的感官,感官将信息输送到大脑,从而在大脑产生知觉经验。也即,物理世界因果性地引起心理事件,产生了关于对象的观念。塞尔和洛克的自然主义的区别在于前者运用意向性的满足条件,把内部经验和外部对象同一起来,而后者区分了对象的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
3.奥斯汀的感觉材料理论
错觉论证经历了两步,第一步是通过反常条件,引入主观性感觉材料;第二步通过把错觉等同于知觉,使错觉论证的结论衍推到所有知觉中。奥斯汀对错觉论证的批评从分析语词的使用开始。物质对象是哲学家们的术语,人们在知觉中,会用看到了树、房子等具体的日常语词,不会说我看到了物质对象。感觉材料一词是与物质对象相伴而生的术语,无法说出它所涵盖的事物的范围,该词缺乏独立的意义,因为它自开始就是被作为与物质对象相对立的术语引入的。塞尔一方面沿袭了奥斯汀的思路,详细分析了“直接被感知”中的“直接”是什么含义,揭示出“直接感知”一词的模糊性;另一方面把知觉放在认知背景中,通过知觉的面相性,坚持知觉直接感知到对象,并通过知觉内容的满足条件,实质性地批驳错觉论证。
以塞尔为代表的直接实在论借由对错觉论证的解析,揭开了当代知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线索。的确,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中都可以看到它们隐含着对错觉论证的接受。但塞尔对知觉的意向性分析,能够说明错觉论证的结论是错的吗?还不能。原因有二:第一,塞尔区分意向对象和意向内容的论据来自常识经验,而常识经验对错觉论证的反驳产生了窃题。比如“我”看到面前有一双手,因此外部世界存在。依据塞尔的观点,意向内容是“面前有一双手”,实际上的确有一双手,意向被满足,知觉直接感知到对象。但错觉论证质疑的是你如何确定地知道这有一双手,而不是你的错觉。也就是说,塞尔不能在前提中排除错觉。第二,满足条件不能把外部实在和内部经验同一起来,知觉的意向内容被满足不能得出直接实在论。塞尔把外部物理事实的存在看作知觉内容的满足条件,当两者一致时,就是真实的知觉。但即使知觉内容没有被满足,也不能说明错觉论证的结论是错的。理由和第一点相似,直接实在论在断言直接感知到对象时,需要一种确定的知识。例如你看到桌子上有本书,即便是真的有本书,在理论上你仍然要保证你没有产生错觉,问题是我们不能确定这一点。这正是错觉论证的核心,它怀疑的是我们从哪里获得这种前提性的确定知识。笛卡尔和康德提出的自我知识和先天综合判断能力就是为了回答这个问题。
在生活中,人们的日常经验即可轻松地区别出真实的知觉和虚妄的知觉,这或许是直接实在论最有力的立足点。但在捍卫心灵和外部世界的联系的时候,人们也会用相对独立的主观理性能力构造一个独特的所谓感觉材料世界,它和真实世界保持着张力。在寻找确定性的过程中,至少在近几个世纪,我们实际上是摇摆于这两者之间。
①John Foster,The Nature of Percep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②⑤⑥⑧⑨⑩(12)John Searle,The Intentionality of Perception,Series of Class Lectures,Berkeley,2013,p.9,p.10,p.11,p.3,p.4,p.8,p.18.
③⑦(11)(13)路易斯?P.波伊曼:《知识论导论:我们能知道什么?》,洪汉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第73页;第44页;第60页;第79页。
④John R.Searle,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p.85.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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