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伦理学导论》节选
2016/1/23 哲学园

     本文经译者 魏犇群 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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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伦理学导论》节选

     Morality: An Introduction to Ethics

     Bernard Arthur Owen Williams

     伯纳德?威廉斯 著 魏犇群 译

     (译者为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在读博士)

     前言

     写作道德哲学应该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么说不是因为写作任何题材或者任何事情都有危险,而是由于两个特别的原因。第一,一个人在写作道德哲学时,至少较之写作哲学的其他部门,容易更直接地暴露自己在经验感受上的局限和不足。第二个原因是,如果一个人的写作被严肃看待,他便冒着误导他人对于重要事物的看法的风险。几乎没有哪个道德哲学的作者能够躲避第一个危险,却有很多人避免了第二个。他们能够避免第二个危险要么是通过把严肃对待他们的作品变得不可能,要么是通过拒绝写作任何具有重要性的东西,或者两者皆有。

     这个令人悲伤的事实常被提出来作为反对当代以"分析"或"语言学"为风格的道德哲学的一个批评:这种道德哲学尤其空洞无聊。在某个意义上讲,作为一个特殊的批评,这并不公道,因为多数时代的多数道德哲学都很空洞和无聊。毫不夸张地说,这个科目伟大著作的数目(相比道德问题以各种方式所涉及的书籍来说)用一只手就能数清楚。然而,过去的作品之所以空洞常常是因为传统道德说教的空洞,即用一种乏味的方式来处理道德问题。当代的道德哲学找到了一种原创的方式来继续令人感到无聊,即,根本不讨论任何道德问题。这不是说道德哲学的风格已经进化到可以与道德议题完全切断联系的地步。(如果这种神奇的进化真的可能的话,倒也颇为有趣。)而是说道德哲学家有一种欲望想要把自己显漏出来的道德主张减到最少的程度,并且想要自己的论证清楚而无争议,如此一来,就给人一种印象,好像所有重要的议题都没有讨论到,即使有时会涉及一点皮毛,也是异常小心翼翼而缺乏想象力。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一个核心原因是,当代关于道德的观点本身并不清楚我们特别需要什么样的心灵或性格特质来建构道德思想(事实上,在一些对道德的解释中根本没有建构性的道德思想)。因此,它们使得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当哲学基本上成为一个主要需要(虽然不是只需要)推理和分析能力的职业学术活动时,建构道德思想所需要的特质是否就是哲学家所具有的特质?如果真的存在从先验的原则中推导出实质性的道德结论这样一种活动,那么,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经过训练的哲学家尤其擅长这种活动。但是,根本没有这样的活动。并且,“如果真的有,职业哲学家将很可能尤其通晓道德问题”这一推论本身就是一个认为没有这样的活动存在的好理由。

     当然,麻烦并不(如一些人假装的那样)在于,一旦哲学家不那么明显地置身事外,甚至不那么讲究论证方法,他便一定是在道德说教。那不可能是唯一的选项。这更可能是一个风格问题,这里所说的风格是取其最深的含义,即发现正确的风格便是发现你真的在尝试做什么。一个人如何把哲学论证(毕竟,论证可能构成了哲学家吸引任何人注意的独特法宝)同提供更有趣道德思想素材的更大跳跃或者更具体细节结合起来呢?难道只有类似想象性的文学才能表现复杂的道德处境之现实?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更为概要的方式能表现足够的现实吗?真正令所有人忧心的东西有多少能从抽象理论中找到解答?

     我如果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的话,我现在就不会问了。

     这篇文章采取一个相当曲折的路径,当我尝试过标示出主要的拐角之后,我发现也许应该事先概述一下我的计划。我从这样的一个人物开始:他常常因为向道德提出了一个挑战以及一个为道德辩护的要求而引起人们的兴趣,准确地说,是引起人们的担忧。这个人便是无道德论者,据说他对一切道德考虑都无动于衷。关于他最有趣的一些问题(我几乎没有提及这些问题)并不在于我们能对他说些什么,而在于关于他我们能说些什么,亦即,前后一贯的无道德论者到底能是一个怎样的人。从他出发,我们接下去讨论那些并不拒斥道德,但对道德的性质持有一种特殊观点的人,他们的观点可能和无道德论者一样令人不安。他们便是各种各样的主观主义者,以及一种无耻地愚钝着的相对主义者。这里我尝试细致地检讨一个接近多数现代道德哲学之中心的计划,我称之为缓和的主观主义。

     从那里,再到一些关于好(good)的考虑。我试图弄清楚一个人可以善于从事某些事的一些方式,尤其是他可以善于担当的那些角色。我试图把一些纯粹的逻辑考虑与在我看来更为实质性的议题剥离开来,这些议题关于人是什么及其与好的联系。在这一领域的诸多问题中有两个独特的问题值得注意:智识上的成就与道德标准的关系,以及,如果上帝存在,这是否会为我们的道德处境带来任何不同。这又会带来一些关于道德动机和其他动机的一般且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转而又会引向关于道德的实质或意义的议题,道德是否最终旨在达成人类的福祉或者(也许,说得更确切一些)幸福。最后,我要谈一种用道德达成幸福的最头脑简单的方式,即功利主义。但我讨论它的篇幅仅够揭示下面的内容:如果恰当地理解功利主义,我们就会发现它是一个多么特殊和奇怪的系统;我还会指出一个方向,顺此方向我们就能找到它的奇怪之处。把那些奇怪之处弄个水落石出则需另待时机。

     这篇文章(译注:这本书的内容最初计划收入一部大部头的哲学导论之中,因哲学导论的计划取消才得以独立成书。因此,威廉斯在这里使用“文章”一词来表示整本书的正文。)在很多方面都不是一本关于道德哲学的教科书,甚至不是一本入门与概论教材,其中一个原因便是,它没有提出系统的理论。对此我并不感到羞愧,因为,在我看来,这个相比哲学任何其他部门都更不需要系统理论的学科,却收获了比它们更多的过度普遍和过度简化的理论系统。我的意思不是说一个人学习道德哲学之前应该摒除先入之见(这是不可能的),也不是说应该摒除理论的先入之见(这也许会被证明是既静态又贫乏的)。只是说,一个人研究道德哲学最开始的责任在于把握自己经验和想象中的道德现象,并且在一个更为理论化的层面,要满足哲学其他部门的要求,尤其是心灵哲学的要求。没有理由认为道德哲学或者(在某些方面说更广阔,在另一些方面说更狭窄的)“价值理论”应该生产出任何有趣的自成一体的理论。

     这不是一本教科书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它遗漏了这个学科的很大一部分内容。这是相当明显的。但是,如果我提到几个(在我看来)用更大篇幅讨论道德哲学所应该关注的核心论题,这也许有助于从一个更好的角度来铺陈我在这里要讨论的东西。这些论题包括:什么是实践思想以及出于理由行动;什么是行动以及道德思想中的前后一贯;相关地,道德冲突如何成为道德的一个基本事实;规则的观念如何对于道德的一些部分(但并非全部)是重要的(现在的这篇文章没有论及规则的重要性);道德和非道德的区分有多么不可靠和成问题----尤其是,这一区分最重要的应用乃是区分不同种类的人类之优秀。

     不可避免地,这篇文章应该会遗漏多数重要的问题,然而,它并不一定要采取一个曲折的路径。至于它应该不能找到一个如何写作道德哲学的答案这一点是否不可避免,我不知道。

     第一章无道德论者

     “我为什么应该做任何一件事?”有很多种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其中两种是:作为绝望或者无望的一种表达,类似于说"给我一个理由去做(哪怕)任何一件事,一切都没有意义"; 或者听起来是在公然违抗道德,这时,这个问题便类似于"为什么这世界上会有些事情我应该(should)或者应当(ought to)去做?"

     即使我们可以用第一种"给我一个理由…"的方式来解释那个问题,我们也很不清楚我们是否真的能给那个提出要求的人一个理由。亦即,基于他目前的状况,我们不清楚是否可以通过论辩使他在乎某事。在找到他已经准备去在乎的事情的意义上,我们可能真的会"给他一个理由",但这并不算通过推理诱导出他的在乎,并且,到底有没有这种事,这是很可疑的。他需要的是帮助,或者说是希望,而不是推理。这一点当然是对的:一个人只要活着,他就要做一些事而不做另一些事,因而在某个绝对最小的意义上,他拥有某种理由,拥有某种最低程度的偏好去做那些事而不去做其他事。但是,指出这一点对我们仍然没什么用,他只是机械地做那些事,可能仅仅是为了活着,那些事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此外,如果他把自己所处的状态视为一个自杀的理由,那么这将会是一个真正的决定。作为一种从所有决定中解脱出来的方法,自杀难免就是一个为时已晚的决定(如同加缪在《薛西弗斯神话》中指出的一样)。但是,如果结果只有一种决定让他面对,即自杀,无论是对我们还是对他都没什么胜利可言。

     我并不觉得没法抵御这个人的绝望状态可被视为是对理性(reason or rationality)的挫败,他的状态毋宁说是对人性的挫败。然而,以第二种理解方式提问的人已然被很多道德学家视为是对道德理性的真正挑战。要知道,他承认做某些事的某些理由,而且,在某些时候,他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如果道德可以从理性的地面起飞的话,那么,我们应当能够用一个反驳他的论证让道德起飞(译注:这是比喻的说法,意为道德如果从一开始就得到理性的辩护的话,我们就能找到一个理性论证来反驳他)。虽然面对他的纯粹形式-我们可以称之为无道德论者,事实上他可能不会被说服,但如果存在一些只要他是理性的就会被说服的理由,对于道德来说似乎也是一种慰籍。

     我们可能首先会问,他事实上拥有哪些动机。他对道德考虑无动于衷,但他有在乎的东西,有某些真正的偏好和目的。据说,它们可能是快乐和权力,或者某些更加古怪的癖好,比如搜集各种东西。现在这些目的本身并没有排除对道德的某种承认,为了把他描绘成根本不承认道德的人,我们必须要遗漏哪些东西?大概是这么一些东西:他在乎别人的利益,当不利于他的时候仍然有任何想要说真话或者信守诺言的倾向,因为一些行为不公平,可耻或者自私而拒绝去做。这些都是道德的实质内容。或许我们也应该遗漏道德的更为形式的一方面,即任何反躬内省并拥有如下想法的性情:如果自己这样行动是"可以的"(all right),那么别人对自己做同样的行动必须也是"可以"的。因为,如果他准备采取这个立场,我们也许可以进一步说他并不是没有道德,而是有一个特殊的道德。

     然而,在这里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在某种意义上,一个人可能认为所有人都利己地行动是"可以的",而同时不踏入任何道德思想的独有领地:如果(粗略地说)"它是可以的"意思是"我将不会把它道德化"的话。如果"可以"的意思类似"被许可的"(permitted),那么他将处于某个道德的领地,因为那将暗示着诸如"人们不应该干涉他人追求其各自的利益",这不是一个无道德论者可以拥有的想法。类似地,如果他抗议(这简直是一定的)别人用他对待别人的方式去对待他,这是完全前后一贯的,只要他的抗议仅仅在于表达他的不满和反抗。但他无法前后一贯地对别人的行为表示愤恨或者不赞同,因为这些都是道德系统中的态度。可能很难发现他是否真的依靠道德论证,因为他无疑将会发现,假装表达愤恨和道德创伤有利于阻止一些更加正派的人在其处境中的敌对行为。

     如同他的很多行为一样,这表明了一个明显的事实,即,这个人是道德系统的寄生虫,如果其他人与他采用同样的行事方式,他和他的欲求就不会得逞。因为,大体上,如果没有某些道德规则就不会有社会存在,而他需要社会,而且,他因诸如许诺这样的道德制度以及身边人的道德性情而获得更多特别的益处。事实上,他无法否认自己处于寄生虫的位置,但他非常抵制关于其依赖性的种种建议。因为,如果我们试图说:"如果所有人都像你那样样行事,你会怎么样?" 他就会回答:"如果他们真那样做,好吧,我想会不太妙,尽管在接下来的混乱中我事实上可能会比其他一些人做得更好。但事实是,大多数人不会那样做,如果他们曾经考虑过那样做,我早就死了。"诉诸一种想象的普遍化所造成的后果实质上是一种道德论证,如果前后一贯的话,他并不会被它打动。

     在持有这个立场的时候,为保持一贯,有几样事情他必须避免。要避免的第一件事(事实上我们之前就注意到了)就是任何想要说或多或少的道德大众无权厌恶他,拒绝他或者把他当作敌人的倾向,如果大众真的想要这么做的话(他的权力,魅力或者欺骗完全可能让他们不这么做)。他不适合拥有至少那种类型的辩护的想法。而且,如果前后一贯,他必须抵制一个更加潜在的倾向,即认为自己的性格真的相当出色--特别是跟胆小怕事的民众一比,自己尤其勇敢。因为在持有这样的想法时,他就会不断遇到跳出自己的欲望和品味的世界而进入另一个领域的危险,在那个领域中拥有某些性情被看作是对人来说极好的事情,或者对社会来说是好事,等等。虽然这样的想法不必直接导出道德考虑,但它们为道德提供了一个实质性的立足点,因为它们会立即招来关于那些性情为什么那么好的诸多问题,并且,离开普遍利益和他人需要的考虑,他很难深入地思考那些问题,而这些考虑又将再一次把他带回他自绝于外的道德思想的世界。

     认为他自己勇敢的诱惑特别危险,因为它本身就非常接近道德观念,并且,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显著的道德反思。这个人对勇敢观念的应用也会有一个错误的预设,即:那些更加讲道德的市民如果能干了坏事而不被发现,或者他们不那么被吓到,或者他们不被动地接受社会的塑造--更一般地,如果他们免受社会抑制之苦,那么,他们也会变得无道德。正是认为其他人都害怕的想法才让他觉得自己勇敢。但这些预设都很荒谬。如果他的意思是,作为个体的一个人假如能肯定自己做了坏事而不被发现,那么他就会打破任何道德规则(这正是柏拉图《理想国》中让人隐形的裘格斯之戒背后的想法),那么,这对于很多行动者来说是错的,理由在于:那些很基本的道德规则和道德观念在养育的过程中已深深内化,以至于就算警察和爱挑三拣四的邻居们不在了它们也不会凭空消失。这是道德规则之为道德规则(而不仅是法律要求或者社会风俗)的题中应有之义的组成部分。事实上,道德教育常常能达到让人想去非利己地行动的效果,并且,它经常成功地让人出于内在的理由而感到至少很难去做出骇人听闻的行为。

     但是,他会说,这只是社会塑造而已,移除这些社会条件,你将不会找到道德动机。我们当然可以拒斥"塑造"一词的修辞效果,可即使有(事实上没有)一个正确的理论能够用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解释所有的道德以及类似的教育,它本身必须要解释产生出洞察力(insight)的成功而有智能的养育和条件反射的产品之间显而易见的区别。此外,就算我们认为所有的道德动机都是社会影响,教化,文化等等的产物。这无疑是对的。然而,事实上,一个人其他所有的东西同样是这样的产物,包括他的语言,他的思考方法,他的品味,甚至他的情感,包括无道德论者重视的多数性情倾向。但是,他可能会说,假设我们承认,任何复杂的东西甚至我的欲望都受到文化和环境的影响,并且在很多时候都由它们所产生,然而有一些利己的基本冲动,构成了所有这些的起因:这些基本的冲动才是人的真正面目。

     如果"基本"的意思是“在发生上原初”的话,他们可能是对的:这是心理学理论的问题。但是,即便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对的,它又一次(与我们的论证,而不是与如何抚养儿童的问题)是不相干的。如果真的有人类的真正面目这样的东西存在的话,它也不会是人类非常年幼时的样子,因为很小的幼童并不掌握语言,也不具备人真的拥有的许多其他东西。如果检验人类真正面目的标准是在贫穷,匮乏或者重压条件下的可能行为(霍布斯在其自然状态的图景中所采用的标准),我们只能再次提问,为什么应该用这个标准?撇开结果的不确定不谈,为什么那竟是个合适的标准?我们并不在极端重压和匮乏的环境中观察任何动物的典型行为或者人类的其他特点。假设有人说:如果你想了解人类的真正面目,就看看他们困在救生艇里三个星期之后的表现。我们并不清楚为什么那是一个了解他们的动机构成而不是他们的身体条件的较好标准。

     如果真的有个东西叫做人类的真正面目,那么,它可能(至少在这些方面)与人们真实的样子没什么太大不同。人类就是这样的生物,道德考虑在他们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构成性的(formative),但常常又是不牢靠的角色。

     如此一来,无道德论者可能会被建议要避免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进行多数沾沾自喜式的比较。当然,其他人可能有某种羡慕他的倾向,或者说,那些与他保持一定距离而没被他直接侵害利益和情感的人可能会羡慕他。但是,他不应该因此而太受鼓舞,因为那可能只是一种愿望(而并不意味着如果可以他们就会像他一样,因为一个愿望不同于一个受挫的欲望)。如果他不被接纳为人类,其余的人也不会称赞他,更不会喜欢他。这提出了一个问题,即我们留给他的东西是否够他做一个人。

     他是否在乎任何人?有人的痛苦和不幸会影响到他吗?如果答案是不的话,我们似乎制造出了一个变态(psychopath)。如果他真是个变态,劝说他从德的想法无疑是愚蠢的,但是这一事实同样没有破坏道德或者理性之基础的趋向。为道德辩护的活动必须从道德以外的选项中获得意义--辩护必须有驳斥的对象。无道德论者看似重要就在于他似乎提供了一个另外的选项,毕竟,他的生活似乎有其吸引力。在某种意义上,变态对于道德思想来说也是重要的,但是他的重要性在于以下的事实:他让我们感到震惊,并且,关于他为何以及如何让我们震惊,我们必须寻求更深的理解。他的重要性并不在于他的(别样的)生活方式对我们有任何的吸引力。

     我们之前零碎描绘的无道德论者确实比变态拥有更多可能的吸引力,一个人可能把他想象得拥有某些情感,偶尔关心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我们可能想起黑帮电影中的某种模式化的形象,一个残忍却相当有魅力的角色,他在乎他的母亲,孩子,甚至情妇。他仍旧可被视为没有道德,因为普遍的考虑对他并没有影响,并且他极端缺乏公平及类似公平的考虑。虽然他时不时地为别人行动,但这完全取决于他的心情。当然,现实中的道德哲学论证对于这个人是没用的。首先,他总是有别的事要做而没空听这些论证。但这不是重点(虽然某些关于道德辩论的讨论常常引导人们低估它的重要性)。重点在于他提供了一个模型,借助他我们得以一瞥道德从平地起飞所需要的东西,即使在现实中不太可能通过与他对话而使道德起飞。

     我认为,他给我们的东西几乎足够多了。他拥有为他人做事的观念,因为他有所需求。事实上,只有当他想要这么做的时候他才使用那个观念,而不是因为那个观念使他想要这么做。即使他帮助一些人是因为他想要这么做,或者因为他喜欢他们而没有别的理由(这里并不是说他需要改进他的理由,对于这些特定的行为来说,他的那些理由已经很好了),他想要做的也是在他人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在他出于喜欢别人而行动的时候,他的想法是"他们需要帮助"而不是"我喜欢他们并且他们需要帮助"。这一点很关键:这个人有能力站在他人利益的角度思考,他没能成为一个道德行动者(部分地)在于这一事实,即,他只是间歇性地,反复无常地倾向于这么做。但他的这种状态和基本的道德性情之间没有深不可测的鸿沟。有些需要帮助的人不是他们此刻想要帮助或者喜欢的人,也有另一些人喜欢或者想要帮助其他一些特定的需要帮助的人。要让他考虑到他不想或者不喜欢帮的人们的处境,似乎更是一个其想象力和理解力得到推展(extension)的过程,而不需要一个不连贯的步骤让他踏进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即"道德飞机"。如果我们可以让他考虑他们的处境,让他思考和想象那种处境,他完全可能开始显示一些对它的关心:我们推展(extend)了他的同情心。如果我们可以让他把同情心推展到那些并不亲近但需要帮助的人,那么我们可能将之同样推展到那些并不亲近而利益受到侵犯的人,如此一来,我们就能让他对公平的观念有一些基本的理解。假如我们能让他顺此一路下去,那么,他对道德考虑就有了一定的把握,虽然他对它们的把握无疑是非常不牢靠的。无论如何,他已经不是一开始的那个无道德论者了。

     上面的这个模式并不是要概述从同情心及其推展的可能性建构出一整套道德的大纲:这是不可能的。(即使是拥有与此最接近的看法的休谟都没有尝试这么做。在他的系统中有很多有趣和有价值的东西,其中与这个论点相关的便是"自然"德性和"人为"德性的区分。)这个模型只想表明一件事:如果我们允许一个人拥有对他人最低限度的关心,那么,我们无需赋予他任何根本上全新的想法或经验,便可以让他进入道德世界,只需他把已经拥有的东西做一个推展。他距离道德世界并不远,并且道德世界是一片广阔的疆域:正如我们在描绘无道德论者时所发现的,要离开它你必须走很远的路。但是那个拥有推展的同情心,有能力超出自己的直接需要而考虑他人需求的人,已经处在道德世界之中了。

     从上面的讨论推不出以下的结论:拥有对他人的同情关心是进入道德世界的必要条件,即上面所描绘的是“通往道德”的唯一道路。这个结论从上文中推不出来,但它却是对的。

     这里涉及到的关于道德以及其他动机的考虑,我们之后还会继续讨论。现在我要转向一个以和无道德论者不同的方式同样让道德感到不安的人。这个人承认他应该拥有一种道德,却指出他人有不同的道德--并且坚持,没有一个从不同道德中做出选择的方法。他便是主观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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