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宗教与人生
2016/5/21 哲学园

     宗教与人生

     梁漱溟宗教之为物,饥不可以为食,渴不可以为饮,夏不祛暑,冬不御寒,对于此身生活问题不见有任何用场。然它从远古发生在人群社会间,势位崇高,虽经历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前夕之批判思潮,现代无产阶级革命中的反对运动,竟尔根深蒂固,既不见消亡,且时复肆其活动,是何故耶?是即人生非若动物之囿止于身体存活而已,更有其超乎身体、主宰乎身体的精神一面,必精神安稳乃得遂顺地生活下之故耳。宗教虽于身体不解饥渴,但它却为精神时多时少解些饥渴。(1)(精神一词,指离身体稍远乃至颇远的人心活动而说,它代表着那种灵活自由的人心活动事实,此外无它意义。见第十章前文。) 宗教无疑地是人类在其文明史上所有的一伟大作品,犹之乎人类生活中恒有国家和政治之出现那样。它们(宗教、国家)既出于人的聪明,亦来自人的愚蠢;既各有其有利于人、造福于人的一面,亦各有其有害于人、为祸于人的一面(随时随地不同)。不论其为利为害、为祸为福,总之皆人之所自为,不从外来。一味致其赞颂。或一味加以诟骂,皆不免类似梦中人说些梦话,不为明达。宗教之出现既早于国家,而如我所测,消亡将远在其后。宗教殆且与人类命运同其终始(此语似若惊人,但不容终(门必))。吾书若非于此一大事有以剖说明白,则人心与人生是怎样一回事,便终不得明白。然此非简短数言可了。此章有待论述者既多,将分为数节言之如后。

     第一节 世界文明三大系

     这里宗教一词概括广泛,自远古初民许多巫术禁咒,各种崇拜迷信(拜生教Animism、拜物教Fetishism)及其发生较后而传布于今世界各地的各伟大宗教,一统说在内。此其间高下悬殊、等差甚多,所不待言,却性质上自有其一贯线索的(详后)。设若从事调查研究,则世所共知在往古印度社会最为大观,至今其旧风遗迹犹可资学者采访考证。宗教之至者必数佛教,正为在印度无比发达繁盛的宗教群中乃得有之。印度文明夙被列为世界文明三大系之一。三大系之云,盖从大地上早期发生的人类文明向外辐射扩展之三大中心而言。人类有所发明创造先后早晚不齐,为事所恒有;其居先乾辄从而传播扩展于四周外,盖亦自然之势。却有不少一度居先而未能持续发展之文明,如所见于史籍者,则今不足举数。若其在空间上扩展既远,在时间上绵延且久,卓然成为世界文明三大辐射中心者,则唯在西方之希腊、罗马,东方之印度与中国焉。 所谓文明辐射中心者,试以中国为例:中国文字不夙为其左右邻近各族所传习采用乎?讫今朝鲜、日本、越南各国之地名、人名犹依用汉字,从可征已。中国学术载籍同为彼邦所传习讲求:以此之故,往往吾国失传之书转得借以收回。中国医术传于日本者,号之曰汉医,其在朝鲜则对西医而名之为东西。乃至有关立国之法制典章亦率多取则于我。杨鸿烈著《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一书指出日本法律受中国法律影响者凡一千六百年之久。且言“距今百余年前东亚大地之文化殆无不以中国为策源地,法律特其一端耳”。又如物质文明虽近代西洋所擅长,然其十六世纪以前正多资赖中国之火药、造纸、印刷等技术之西传,其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又实受启发于中国。而北美之立国又非启导自西欧此一新思潮乎? 古印度文明之传播于其域外者,不必多举其事,只就佛教广远地流传世界各方(主要向南、向北、向东传播)之一端可以概见。 再就古希腊、罗马文明来说,我们不能不承认人类现代文明实从欧美发端后乃扩展到全世界的;而此欧美文明固明明导源于希腊、罗马也。所不可不补明一点的:古希腊、罗马文明初则遭日耳曼族之摧残,继为基督教徒所抑压,几于澌灭者,而卒有文艺复兴之机运,在宗教改革、政教分离之后,遂得发皇鼎盛以成就出近代欧美文明。其所由成就也,世称二希(两个H)——希腊、希伯来;盖如鸟两翼,如车两轮,非单独希腊一元耳。(容后论及。) 有此辐射中心出现于民,未足异也;最为奇妙者,乃在此出现辐射之三方在应付人生问题上竟自各有其特殊精神,或云有其人生活动的不同方向(态度)彼此略不相袭,斯则可注意者。 如上所云此文明辐射中心之三方各本于其人生活动的致力方向不同而有其不同成就之说,愚发之五十多年前旧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其后《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中国文化要义》各书重有申论,皆可以参看。但今兹为便于指点认识,在行文上将不循旧辙。 今将先指明人类文明内实有其为主为从之两个同部分。试看今日世界上不即有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之两大类型乎?如所周知,西欧、北美诸国及日本属前一类型,后一类型则首数中国。此其间主要分别要在于社会制度和社会人生的一切是非取舍价值判断上,或总括之曰:精神面貌不同。至如俗所称物质文明的那些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和有关自然界的科学知识、技术种种却不妨彼此从同;而且这些社会主义国家每每要向先进资本主义国家追踪学习。(这里追踪学习证实其彼此不妨从同,更无它意义。)一经对照不难明白,其彼此不妨从同者正不外是人生生活上居于人属地位的那些方法、手段、工具等等,为文化上从属部分。 人类文化上明显地有此主从两部分固然不错;然却有时在同一事物上表见两种作用,未可单单归入那一部分去。上文从两大类型国家彼此的社会制度不同(主要在产业私有与产业公有之不同)来说话,应知此社会制度在一面看固为其社会上种种是非取舍价值判断所由表著者,而在另一方面看此制度同时恰亦是其生活上的一种方法、手段(1)(上文第十五章曾说,礼俗制度之在群体生命同于气质、习惯之在个体生命,原为吾人所资以进行生活的方法、手段、工具。)。 此即是说:人群生活上大多数事物是可以分别其为主要抑为从属的,却有时间一事物在人群生活上兼具主从两意义。于是就要问:对于事物之为主为从将如何分别它呢?此其分别就看一事物本身具有目的性呢,抑或不过为达成目的而有之一项方法、手段。说“目的”有至高、至上,乃至绝对不易之意味,或至少意味着最主要吧。凡说方法、手段、工具、途径等等,那就看为达成目的而怎样方便怎样利用,没有一定的了。此其为从属,不居重要可知。但有时方法、手段被重视起来,变得好似目的一样,亦世所恒有。 凡作为一项方法、手段者,其价值如何就是从其费力多少、效率高下之间加以比较、商量来决定,而上文所言为一社会人生表见其精神面貌不同的那种是非取舍、价值判断则不是这样。那是极其严肃郑重不苟的。前者可随其所宜,灵活运用;后者则为原则,在所必遵。 申言以明之,此所说严肃郑重的是非取舍,乃指道德上那种是非取舍而说。不过,道德观念在远古野蛮人尚缺乏,那时他们似只有宗教迷信敬畏之心情。后世的道德其物,原从宗教分离发展而来,有待人类头脑大进于开明。不论是道德,是宗教,总皆人类社会生活中极其紧要成份。地不论东西,时不论今古,设若一社会人心竟尔丧失其严肃郑重不苟的是非取舍,其结果未有不陷于混乱、灭亡者。 道德和宗教良非一事,其分判将于后文言之。而彼此相联通几若不可离者,盖以其表见在是非取舍上同此尊严绝对意味,而在人类生命深处实属同一根源之故。 但历史讫今为止,俗常所谓宗教,所谓道德至多隐约地通于人类生命深处,而实则形成于人类生命浅层,浑涵于礼俗、风尚、法制仪文之间,难以语乎宗教之真、道德之真。以其植根不深,故尔随时随地转变更易,却亦自有其权威,为其时其地的社会生活所赖以维持进行工具。 此俗常所说的宗教、俗常所说的道德,在马克思主义中即其所谓上层建筑者。上层建筑是筑起在社会经济基础之上,为其时其地服务的。人类社会发展史主要不外是社会生产发展史;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前进,而此上层建筑亦就在不断发展变化中。此其为说,发前人所未发,确有见地,而宗教、道德在人们心目中的尊严意味却不免黯然有失。 从西欧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以来,近四百多年间的西方文明势力向外扩张特见强烈,竟有征服全世界之大观;同时以社会生产力之发展来说明一切历史发展的唯物史观,在衡论古今,以至测论今后世界局面上,颇若处处说得通而可信;于是世界文明三大系原各有其不同贡献者,遂被掩盖而不彰。此即对于人类文明只从纵的时间发展上来看,而将横的空间上东方两大系文明业绩皆纳入其中,一若没有什么特殊贡献之可言。原夫印度的特殊贡献在宗教,中国的特殊贡献在道德,其为人生所需切固不若衣食住行之直接地迫在眼前,又具体而可见,是其落于忽视、漠视中的一个由来。再一个由来,则是二者在理论上概属社会上层建筑之列,一般地固将随着社会经济基础而来,殊不料想竟有此早熟而冒出之事。如其说尚有第三个由来:则宗教之为物,难索解人,一般视同人类历史过去事物,不在今后文明中有其位置。而于道德则自谓解人者又太多,一般认它为任何社会生活所恒有,要不过随社会所需切者以形成出现而已。总之,无见于古佛家之学、古儒家之学,莫得窥见宗教和道德之底蕴故也。

     第二节 有关宗教问题的疏释

     是宗教,不是宗教,其分别何在?如我从事实归纳所得理解,宗教不拘大小、高下、深浅,要必具备两条件如次: 甲、宗教在人的理智方面恒有其反智倾向即倾向神秘超绝,总要在超知识、反知识之处建立其根据: 乙、宗教在人的情感意志方面恒起着慰安勖勉作用,俾人们感情动摇、意志颓丧者,重自振作生活下去。如所云安心立命者是。 凡于此两条件缺一不备者,便不为宗教。上文所说宗教高下悬殊,等差甚多,而性质上自有其一贯线索者,即指此。 若问此贯乎一切宗教的线索者,究从何来?此盖从人类生命既超离禽兽类型,其心乃不必为身而用,出世倾向即隐伏于此,不可免地有时发露,且在螺旋式地发展中,卒必贯彻而来也。昔年旧著有云: 宗教者出世之谓也。方人类文化之萌而宗教萌焉。方宗教之萌而出世之倾向萌焉。(见《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第113页) 宗教的真根据是在出世。出世间者,世间之所依托,世间有限也,而托于无限;世间有对(相对)也,而托于无对(绝对);世间生灭也,而托于不生灭。(见《中国文化要义》第106页) 世间宗教复杂万状,其中实有一贯不易者在,此方一方面。另一面,从其出世倾向表见的高下等差来说,则约可区分三大等级: 初级者——此总括通常所云多神教,其所崇信而仰赖的对象,或为族姓祖先,或为乡邦神祗,或为一山一水之神乃至具有神灵之任何一事一物,总若超居现前知识和推理界域之外,而能为福、为祸于人,一经奉祀礼拜、致其祈祷之后,便觉有希望可恃,乃至梦寐亦得安稳焉。此其人生活是在现实世界固所不待言,而精神上所依赖以生活者,却超出现实世界,是即萌露有出世倾向矣。费尔巴赫的一句名言“依赖感乃是宗教的根源”,正谓此耳。 高级者——大有进于前,其所崇信而仰赖者在主宰全世界之唯一大神,如所云“上帝”、“天主”、“真主”者,基督教新旧各派,伊斯兰教各派即为此级之标准型。人类生命的卓越伟大精神和慧悟能力往往于此表现发挥,殊非前此多神教之所及。试分析言之: (一)生物生命原不限于其个体,人类生命尤见廓然恢通,其情乃无所不到。于是而有“上帝如父,人人如兄弟之相亲”,平等、博爱之教。其教恒能传播普于世界各方者在此。 (二)仁必有勇,更加以相信死后升天永生,自不难舍身命以赴义。其教义信一神,反多神,悍然与旧社会为敌,即惨遭杀戮迫害,其势乃如火益炽。基督教因以大兴,莫之能御者在此。 (三)在宗教本义自是信神超自然而临于自然。但慧悟之士不难从宇宙万有唯一大神转入泛神思想,涵宗教于哲学,恰亦通达无悖。其所以人无贤愚每每一皆信从者在此。 (四)人生意味最忌浅薄;反之,宗教上的贞洁禁欲主义和慷慨自我牺牲精神(例如清苦循世的修道院和不避艰险去蛮荒传教),正代表着人类生命力之高强,颇能吸引志趣不凡之人。此一级昭著的出世倾向,远超一般多神教之上者在此。 最高级——唯从佛教中可以见之。佛教原不简单(例如有大乘、小乘、人天乘),既传播远近各方,历时二三千年之久,其随时随地转变复杂更不可阐述。然有识者固不难得其真,是诚唯一圆满之出世法也。下节将试为指明之。 前章讲到社会礼俗制度时,宗教既在其中,对宗教为一般的考察论断大致均可适用。却另有下列三大问题: (一)宗教与迷信鬼神问题, (二)宗教与科学, (三)宗教与道德, 尚待特加分疏申论于后。 (一)关于宗教与鬼神种种迷信问题主要存在初级宗教中,高级宗教同亦有之,在最高级则涉及不多。(详后) 人类为何需要宗教?宗教又何为迷信鬼神几若相关不离?此可分从数点说明如次。 (甲)我们可以说,当人类有文明创造之初便有宗教,甚且可以说人类有宗教乃有其文明创造。何以言之?社会(群居)生活是先天决定于人类生命本质的,必在群居中乃有文明创造,而赖以维系团聚此人群者,总少不得某些对象的崇礼拜。申说其理约有数端: (1)远古初期人群是血缘族姓之群,固可能从身体本能方面理解其成因,但既经发达了头脑心思的人类必要更在心理上(精神上)得其凝合维系之道才行。群内统一的崇信礼拜便应运而自然发生建立起来。只在建立起群内统一的崇信礼拜时,群的生活乃得以稳固顺利进行去。盖为人们言语行事何者为可,何者不可,在群内少不得有些规矩准则。此规矩准则恒必归之神秘乃具威严而人莫敢犯。此即宗教之为用于早期人群,甚且长时延续到后来者。 (2)初生婴儿于母乳知吮吸追求,于灼痛知退避而外,其它无所知,然却知道恐惧。试用双手托之掌上,猛然向下撒手,儿身若将失手坠落者,彼即顿现惊恐。初民蒙昧无知,而其心灵脆弱,对于外界威胁到此身特别敏感,正亦犹是。特别是于威猛的自然现象(雷、电、洪水、地震、疫疠等),时来时去,莫如其所以然,辄幻想其有神灵做主;而惊骇畏惮之余,祈祷从之,逐为各方各族之所同然。人类早期某些宗教迷信,大抵即应合此种感情脆弱不安的需要,而形成于此时知识幼稚无能之上。 (3)生死、祸福,事最莫测难知,而事之最牵动扰乱人的感情意志者恰恰亦即在此。费尔巴赫有绝妙的话说“若世上没有死这回事,那亦就没有宗教了”,又说“唯有人的坟墓才是神的发祥地”。此所以鬼神观念与夫祈祷禳祓的行为乃为一般宗教所不可少。我们正不妨据此以为判别何者是宗教,何者非宗教的标准所在。宗教实即借此以起到其在人群中的作用,建立其大无比的影响势力。 (4)人生所不同于动物者,独在其怀念过去,企想未来,总在抱着前途希望中过活。时而因希望的满足而快慰,时而因希望的接近而鼓舞,更多的是因希望之不断而忍耐勉励。失望与绝望于他是太难堪。然而所需求者不得满足乃是常事,得满足者却很少。这样狭小迫促,一览而望尽的世界谁能受得?于是人们自然就要超越现前知识界限,打破理智冷酷,辟出一超绝神秘的世界,使其希望要求范围更拓广,内容更丰富,意味更深长,尤其是结果更渺茫不定,一般的宗教迷信就从这里产生。人们生活更靠希望来维持,而它(宗教)便是能维持希望的。——此情况既见之甚早甚早,亦将延续及于久远之后世。 (5)费尔巴赫曾说“唯弱者乃需要宗教,唯愚者乃接受宗教”;此其言自是有所见。同一人也,当其意气壮盛时所绝不置信者一旦突遭变故嗒然沮丧,困惑无措,他便即信受了。一切迷信之得势,大都舍弃智力而任凭感情之所致。反之其鄙薄迷信者,每每不过意气自雄而已,未必悉出智力之明。在个人如是,在社会亦复如是。近代以来,宗教在欧美社会人生所为失势者,正以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之技能猛进,人乃从前此感受大自然威胁压迫下翻转过来,意态高强,气势豪雄,一若无所需于宗教者。可知宗教所以与迷信密切相联之根本缘由在此。 (乙)以上说明人们情感意志零弱,是其落归迷信鬼神而走向宗教一途的由来。世上初级宗教——多神教类,多建立于此。乃至高级宗教——唯一大神教几乎亦莫能外。但这里有三层必须申说明白。 第一层——有出于人类主观幻想虚构的鬼神,亦有非尽由主观虚构者,不可一概而论。鬼神仍然是有的,但事属难知。将来学术大进可能所知渐多、渐深于今日。今日于所未及深知者,固宜付之阙疑,若阙疑之意不足,斯难免迷信成份在内。 应当承认我们对于人类生命的认识远远不足——认识得还很少、很粗浅。信乎“Man,theunknown”(“人”尚在未了知中)。一个人决不是死了就完事的。“相似相续,非断非常”是人生实况。不晓得他息息变化不停,只在相似相续中生活,而前后之非一也,便落于“常见”。以为相续变化曾不稍停者,竟可以一朝戛然中绝,便落于“断见”。人从结胎到身死,只不过其生命一段落的起讫。生命即非于此起始,亦非于此告终。人生活动不能无借于此身,然此身死,生命不遽绝也,特其活动难见耳。吾书一向说心与生命同义,而指明心大于身。世之落于断见者,其有见于身,无见于心乎?鬼神之所以非尽由主观虚构者,要即在此。 一般说来,人大约是死于此即生于彼;其介在死后生前者,或暂或久,在佛书谓之“中阴身”。小乘各派论典于此,为说互有出入,不尽同。其在中土则俗所谓鬼者、所谓神者(如非幻觉虚构),当即谓此耳。鬼神每有稍多之灵活自由,亦曰神通,为人所不及。 神通有由报得者:如鬼神,其自由是有限的。有由修得者:如印土诸宗派及中国道教之修行者,其自由多种不同。有由证得者:如证佛果者,一切神通不期而自具。 神通其事初非不可理解者,一言括之,要不外隔碍解除,不通者得其通耳。生命本性在求通,在一贯地、逐步地、千方百计地扩大、升高其活动能力。从生物界演进中形形色色、千态万变、无奇不有,不可见乎?再试就吾人此身一为解剖检视,其组织,其结构,其机能,何等精微灵巧,何等神妙可惊!是谁设计出来——谁实为之,若云上帝,那不过是笑话。此宇宙大生命内在矛盾争持,逐渐发展之结果耳。是自然之力,非超自然之力。 当其矛盾发展也,路向诸多不同,不同之中又有不同。遂尔纷纭变化莫可计数。然趋向此一路者,即违离彼一路,隔碍由斯形成。凡有所注存,便有所亡失,得于此者失于彼,事理所在,应该晓得。从脊椎动物发达头脑,一路前进不懈而出现的人类,开发了理智的计划性于后天,凡见于其它动物先天具有的种种神巧本能遂以不见。此即是说:当其活动能力将在后天知识进步而得无尽地开拓之时,就隔断了不假思索、不靠经验知识的直觉功能之路。然在宇宙生命最大透露的人心即密迩生命本原矣,又何难返本归原,得其豁通无碍乎?神通其事初非不可理解者在此(1)(一般说神通有五:一天眼通,二天耳通,三他心通,四宿命通,五身如意通(神足通、眼耳等五根可互用)。亦有加漏尽智证通为六通者。漏尽智证通为一切自在无碍之最高境界,前五通不在其外,固无取乎与前五通并列也。在前五通中一一各有其高下等差,不可同语。例如能知他人心念之他心通,在无修无证之凡夫亦见有其事例(姑不述)。其它各通偶一流露人间者事亦不少。在催眠术中,在弗洛伊德派精神分析所遇中,在某些变态心理中,在魔术(印度最盛)中,……多有出乎常情似不可解之事,其实皆为生命固有可能性之一发现。又如在大地震中,或火灾急变中,人的举重气力猛然奇大无比;又如疯狂似中魔之人纵跃猱升之飞捷可骇,突破恒限,不外生命无限可能性偶一变更其一向铸造的惯例而已,岂有他哉!)。 凡此者,是迷信,非迷信,辨之非易,不可不知。此为第一层。 第二层——然在信仰宇宙唯一大神的高级宗教,试审查其所信——如信上帝创造此世界、主宰此世界——却全属迷误,此又不可不知。盖吾人感觉、知觉之所及者只现前一事一物耳。一事一物可界划其始其终,以为知识对象;宇宙浑然讵有其究极之可言耶?统合万事万物无所不包的宇宙观念,但出于假设想像而已,不在知识范畴内,应是哲学所有事,非科学之事。于此二者不加辨别,乃对于所不及知之事,辄信以为事实若何,其为迷误也审矣! 质言之,多神教的神,倒可能有些是事实,不尽虚;唯一大神教的神非事实,只是迷信。——此为第二层。 第三层——最高级的宗教即圆满的出世法,具见于佛教中者,迥异于前二者。前二者嫌于智力屈从乎感情,概难免“唯弱者而后需要宗教,唯愚者而后接受宗教”之讥。然在全生物界唯一能代表生命本性,讫今无尽无休地向上奋进、自强不息的人类生命,在创造其人类文明上,其势岂能留滞在此阶段?隐伏于人类生命中的出世倾向,在高级宗教既大大显发于初级宗教矣,其卒必发展进达于圆满也复何疑乎?——圆满的出世法之出现自是一定的。 宗教是社会的产物,自一面言之,有不能不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者;另一面,凡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各部门仍各有其自身之发展,非机械地一切在被限定着。古印度佛教就出现了圆满的出世法,如我夙昔所指出,正是人类未来文明的一种早熟品。 否定人生,志切出世,似非人世恒情,顾乃风行于古印度人之间。寻其人厌弃生活的心情,殊非苦于生活为艰,却宁为生活易于给足,而后其趣尚乃移耳。其风尚所以绝不于北方寒带见之,而出现于土沃气暖、稻谷易熟之印度者在此。古印度社会生产力自是不会高的,顾何能成就得高深精密的思想学术(此属上层建筑)?而卒有此成就者,盖于当时众多清修僧侣犹供给不难。 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以享受丰厚的净饭王太子,即有室家之乐乃弃家远走者,深有感触于人生问题而必求其解决也。此一大心大愿非生命本性向上奋进不已之表见耶?夫亦曰人类要求彻底认识其自己而已,岂有它哉(1)(著者年十六七辄不胜其出世之思求,初非受外来启发指引,只因在苦乐问题上深究不舍,卒悟烦恼在自己不在环境,乃于人生致其疑闷,觉得唯独佛家有合于我耳。夫然后觅取佛典读之。展读难于索解,犹自暗中摸索。年廿四受聘北京大学忝任印度哲学讲席,直至年廿九始放弃出家之念。回想当年父母钟爱顾复,一切不劳自谋;师长嘉赏,学业不后于人,其出世之念恰茁露在世俗需要均不成问题之时,是亦可为前说之一具体例证。)! 上文曾有最高级宗教在迷信问题上涉及不多的话,是否说其间犹有些许迷信呢?在这里即有必要对迷信一为剖析。 说迷信是说人自蔽其明。人何为而自蔽其明?心有所牵于外,则蔽生而明失也。人是富于感情的动物,而任何少许隐微的贪着、恐惧、恚恨等等诸般心情均将构成一丝牵挂而自失其明,况其情念又重者乎?世人之落归迷信恒在此。此是浅一层的分析。更深一层言之,从乎向上心而否定人生志切出世者宜为正信而非迷信了。然人的欣厌好恶皆根于俱生我执而来。此与生俱来的深隐我执(不是现于意识上的分别我执)完全是迷妄的,其由此而来的厌离世间之念同属迷妄也何疑? “佛陀”为梵音,其义则觉悟之意。“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是佛家恒言。众生与佛原自无别,其别只在迷与悟之间而已。然迷妄岂有实在性?譬如迷于东西方向者,东西何尝为之易位?众生自性是佛,固未尝以迷而改;一朝觉来,依还是佛。问题只在无始以来习气重重,积习难返耳。出世之念仍身处迷中,正信不异迷信——此为深一层分析。 (二)宗教与科学——此一问题与一切宗教均有关系。关系简单明确,即二者在人类文明中各有其领域是已。 宗教与科学同为社会的产物,既同构成于人们的心思,又同为人生而服务。但在心思活动上既不同其动机,更且不同其对象。科学知识以现前个别事物为入手对象,虽步步深入研究,有所联通,蔚成体系,但不及于浑全宇宙,不作最初、最终任何究极之谈。解决当前疑问是其动机。疑问解决,达于实用,又复促其前进。此中大有人制胜乎物的主动精神在。社会生产力发达升高有赖于此,同时亦即推动着历史车轮。反之,震于外界无边广大威力,自己每处在胁迫被动中,心神不安,却是宗教信仰起因。此即其早期出现的动机不相同矣。其后则有进于此者:伟大宗教显示出人类的一种深切关怀憧憬,若不容已。其所憧憬者若在当前万物流逝之外,又实隐寓其中,即尔真实不虚,却又若有待实现。盖人生自我对神秘的无边宇宙之依存究竟若何,有不容恝置。此其动机显然复不同前。再言其构思中之对象,外则泛及一切,内则反躬自省,莫得而限定之。特于宇宙究极不能不涉想幽渺,其或出以幻构,落于迷信仰赖,抑或深有会悟,得其安心立命之道,则种种各有可能。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必有礼俗制度乃得进行,而此则为礼俗制度奠立基础,又辅翼之(1)(日本天皇根原于宗教而有万世一系之观,其社会礼俗制度屡经更代,尤以明治维新为一大变,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有所变。此天皇者未来远景难说,似在今天维系一般人心仍自有些效用。所谓社会秩序有赖宗教奠基又辅翼之者,此其显明之一例。)。宗教也,科学也,事实上各有其领域,岂不昭昭乎? 人类文明发展恒由简而繁,由浑之划,在古人头脑思路中固无科学与宗教之分辨,则其以此滥施于彼,信有神灵主宰,幻想世界若何创始实有不可免者。此所以多神教盛于早期社会,唯一大神教则盛于中古之世也。入于近代,科学骤兴,凡知识之所及,迷信自破。三百年来宗教对科学只取守势,而且是脆弱的守势。同时大自然界为科学技术所征服利用,人们意气甚豪,如今繁荣的资本主义大国,宗教衰退,在社会上只起一种门面作用,粉饰太平,固其宜矣。 中古欧洲宗教势力强横暴虐,而卒为科学所胜者,科学家本乎人心自觉之明以治学,出其所认识者公之于世;世人谁不好真而恶伪?其胜也,人心自觉之不可昧胜之也。站在宗教立场,不应怯懦于科学攻势。——这是于宗教大有好处的。宗教而有其真,愈经刮剥其真愈显。宗教无前途则已耳,宗教而有其光明前途,亦唯有本乎人心自觉之不可欺、不可昧——这是人类特征所在——而得开展,莫能外也。其所不同者:科学家心向外用之于物,宗教家反用之生命本身,有如第十三章前文之所说而已。 (三)宗教与道德——此一问题与一切宗教均有关系。关系是简单明确的。即二者在人类文明中密切比邻,虽非一事,却相联通也。 道德之真义应在人莫不有知是知非之心,即本乎其内心之自觉自律而行事。但俗所云道德却不如是逼真。盖因人生活于社会中,而各时各地的社会恒各有其是非之准,即所谓礼俗者,为通常所循由而成习惯,合者为是,不合者为非;道德于此,乃与礼俗几有不可分之势。社会礼俗率由宗教演来,是则宗教与道德之所以密切为邻也。夙昔欧洲社会每于不信宗教之人辄视为不道德之人,或视为道德上可疑之人正为此耳。 更有进于此者:宗教信徒每当对越神明,致其崇仰、礼拜、祈祷、忏悔的那一时刻,心情纯洁诚敬,便从尘俗狭劣中超脱出来。这实在是一极好方法来提高人们的德性品质,也就是提醒其知是知非的理性自觉,稍免于昏味。一般人的德性品质常资借信仰宗教而得培养,是所以说道德宗教二者实相联通也。 更深入地说明其故,则在人类生命深处宗教与道德同其根源是已。此根源即人心之深静的自觉。心静与自觉分不开,早经指说于前(第六章第六节)。心静之深浅度颇多等差,而自觉之明度随以不等,殊难用言语区划之。这里浑括说“深静的自觉”,其间犹且涵有等级。大抵体貌恭肃,此心诚一不二,庶几得之。粗浮之气仍待渐次消除,乃可步步深入静境,非可期于一朝。人之能自主其行事,来从自觉之明,所以成其自觉自律的道德在此。非此不为真道德。宗教信仰要在必诚必敬,一分诚敬一分宗教信仰;否则尚何宗教之可说?宗教、道德,二者在人类生命深处同其根源者谓此(1)(友人王星贤见示印度诗人泰戈尔英文论著中有innerconsciousness一词,且在俄国文豪托尔斯泰之英文书札和论文同亦有之。又泰戈尔文中且见有ourinnermostbeing一类之词语。此两家皆于人生有体认,于宗教有深识,宜乎其言正可佐证吾说。凡宗教必有礼节仪式,在行礼之前或且有斋戒沐浴一日至三日者。所有这些礼文条件我简括地用“体貌恭肃,此心诚一不二”一句话表之,要知道其意义全在引导人心神静穆和虔敬,勿驰骛于外而后自觉得明也。)。 然此二者当其表见在社会人生上却不相同。兹引用旧著之文如下: 宗教最初可说是一种对于外力之假借,此外力却实在就是自己,其所仰赖者原出于自己一种构想。但这样转一弯过来,便有无比奇效。因为自己力量原自无边,而自己不能发现。宗教中所有对象之伟大、崇高、永恒、真实、美善、纯洁原是人自己本具之德,而自己却相信不及。经这样一转弯,自己随即伟大、随即纯洁于不自觉。其自我否定每每就是另一方式并进一步之自我肯定。 质言之,(高级)宗教是一种方法,帮助人提高自己品德,而道德则要人直接地表出其品德,不借助于方法。佛教所谓人天乘、小乘、大乘者,其乘即乘车、乘船之乘,正是明显点出来方法工具之意。道德则要人率真行事,只要你一切老实率真,品德自然渐渐提高也。二者之不同在此。 若再申明其不同则宗教倾向出世,而道德则否。二者于此,有时可发生很大抵触。圆满的出世法唯于佛教大乘见之,如我旧著所云: 宗教最后则不经假借,彻达出世,依赖所依赖泯合无间,由解放自己而完成自己。(见《中国文化要义》107—108页) 须知出世是佛教小乘,偏而未圆;大乘菩萨“不舍众生,不住涅般/木”,出世了仍回到世间来,宏扬佛法,利济群生,出而不出,不出而出,方为圆满圆融。 有关宗教的问题固不止此,今我分疏解释姑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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