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 | 骑士的荣誉:小众的荣誉
2016/8/3 哲学园

     骑士的荣誉:小众的荣誉

     选自叔本华《人生的智慧》木云译目前为止所讨论的种种荣誉,以各种形式和原则存在于各个时代的各个国家。其中女性荣誉的历史说明了在不同的时期,其原则经历了某些因地制宜的调整。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与以上荣誉完全不同的荣誉,希腊人和罗马人对此没有丝毫概念;甚至至今中国人、印度人或伊斯兰教徒们仍旧对此一无所知。这是一种只在中世纪出现过的荣誉,源于基督教欧洲,且只存在于非常小众的一部分人当中,也就是说,只存在于社会较高层的人群或是效仿、攀附他们的人群之中,这就是骑士荣誉。其原则与迄今为止我所说过的任何一种荣誉的原则都不同,在某些方面,甚至截然相反。骑士荣誉培养出的是有荣誉感的人——骑士,而其他种类的荣誉则造就了所谓的正人君子。接下来我将把骑士荣誉的原则列举出来,以此说明骑士风度的内涵。

     骑士荣誉并不取决于他人对我们价值的评判,而是在于他人是否表示出了他们的评判,不管他们的真实看法是什么都无关紧要,更不用理会他们的看法是否有根据。

     对于我们的所作所为,人们也许会有不好的看法,或随他们心意任意鄙视我们;但只要他们不敢表达出来,我们的荣誉就不会被玷污。反过来说,如果我们以自己的行为和品质从他人那里强行取得了最高程度的尊重(这并不取决于他人的主观意识),但凡有人——不管这个人是多么邪恶或愚蠢——公然贬低我们,就是破坏了我们的荣誉;若不做出补救修复,那我们就将永远失去荣誉。

     骑士荣誉并不取决于人们心里怎么想,而是取决于人们怎么说。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必要时通过道歉就可以撤销辱骂,这样就可以令受辱者感觉自己仿佛从未受到过蔑视。至于引起这种恶语中伤的想法是否已经得到修正,以及为什么要公然凌辱,都是不值一提的问题。只要收回之前所说的话,这件事就算了结了。所以说骑士荣誉的目标,并不在于当之无愧地赢得他人的尊重,而是在于强求他人的敬意。

     骑士荣誉不是取决于一个人做了什么,而是在于别人对他做了什么,也就是说在于他承受了什么,他面对了怎样的障碍。

     之前讨论的种种荣誉,其根本都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言行,而骑士荣誉却与此相反,任何人的所言所行都可以产生或摧毁这份荣誉。骑士荣誉掌握在他人之手,掌握在每一个无事生非、说长道短之人的舌尖。只要被人攻击,荣誉就随时可能一去不复返;除非被攻击的人能通过我即将要讲到的方式重新夺回荣誉,但这样做很可能会危及他的生命、健康、自由、财产和内心的平静。

     由此可见,即便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是高尚的、无私的,即便他心灵至纯、理智健全,即便如此,只要有任何人想要中伤他,这个中伤者哪怕只是个无耻的流氓或是愚蠢的老顽固,或是一个懒汉、赌棍、浪荡子,总之,一个不值一提的人,只要有人公然侮辱他,他就会丧失荣誉。

     越是无耻之徒,越是喜欢侮辱其他人,正如塞内加所言,“一个人越是荒谬可鄙,就越是喜欢搬弄是非。” 这种人最容易被高尚的人激怒,兴起侮辱之心,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品味的人是做不了朋友的。别人杰出的才华、卓越的贡献,最容易引发一个庸碌之辈的无名怒火。歌德在《西东合集》中所说的十分正确:

     为什么要抱怨你的敌人?难道是要和他们做朋友吗?你的存在本身,对他们来说就已是沉默的永恒羞辱。

     骑士荣誉的这种“别人怎么说最重要”原则,拉平了庸人们和卓越的人之间的差距,毫无价值的人应该好好感谢它才是!

     如果一个家伙喜欢侮辱他人,譬如攻击别人品质恶劣,这样的诋毁堪称是言之凿凿的宣判,甚至可以说是一项具备了法律效力的法令;如果没有立刻予以还击雪耻的话,那么它将永远是真实有效的,终生跟随受辱者。换句话说,即便这个散播谣言的人是世上最无耻的笨蛋,但如果被侮辱的人容忍了这种侮辱,那么在所有体面的人眼中,他将就是散播谣言者所说的那样。所有体面的人都将断绝与他的来往,像对待麻风病患者那样,拒绝在任何他可能出现的场合与之碰面。

     我想,上述现象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中世纪。一直到15世纪,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依然不在原告,而是由被告来自证清白。被告可以起誓说自己无罪 ,他的支持者们也必须站出来担保他不可能说谎或提供伪证。倘若被告找不到人愿意来帮忙,或原告不承认被告的担保者们,那他就只能求助于上帝的审判,这通常意味着一次决斗。因为被告现在已经不光彩了,也就是“有失体面”,他必须要洗刷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这就是“蒙受耻辱”概念的来源,也是时至今日依然流行于所谓“荣誉之士”,也就是“体面的人”当中的整个决斗体系的源头——只是现在省略了发誓这一环节。这也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体面的人会因为谎言而怒不可遏,他们认为必须用鲜血来雪耻。说实话,谎言随处可见,这样的反应未免有些过激。但比起其他任何地方,在英格兰,这已然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迷信。一个扬言说要杀死另一个说谎之人的人,自己应当绝不会说谎。中世纪的刑事审判形式因此更简洁,应对控诉,被告只需回应:那是谎话。那么剩下的就交给上帝来裁决了。因此,骑士荣誉遵循的就是:一旦有人说谎,必然将会诉诸武力。关于侮辱就先讲到这里。

     然而,还有比侮辱更恶劣的事情,几乎是致命的事情,因此,当按照骑士荣誉的习俗提及此事时,我必须诚挚地乞求所有“体面的先生们”予以谅解——我知道,光是一想到它,他们就会气得瑟瑟发抖,怒发冲冠——这简直是世界上最邪恶的事,比死亡和下地狱更糟糕:那就是一个人可能会出手给另一个人一记耳光,或是动手殴打别人,如此可怕!这对荣誉来说几乎是具有致命的杀伤力。也许任何其他形式的侮辱还可以通过流血事件来得到雪耻,但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置对方于死地,才能彻底恢复荣誉。

     骑士荣誉跟一个人本身是什么样的没有任何关系,跟他的道德品质能否变得更好或更坏等诸如此类学究式的问题,也毫无关联。如果你的荣誉受到玷污,或是颜面扫尽,只要反应够快,立刻提出决斗来补救,那么荣誉很快就可以全部恢复。但是如果冒犯者并非出自信奉骑士荣誉的阶层,又或者他自己曾经挑衅过骑士荣誉,那么,无论对方是殴打了你,还是用言语辱骂了你,有一个更妥当的方式来回应——如果手头上有现成的武器,那么你大可以立刻在被冒犯的当下或者是稍迟一会儿将你的对手打倒在地,这样就可以恢复荣誉了。

     但如果你希望避免这种极端的方式,以防产生任何不良的后果,或是不确定冒犯者是否认可骑士荣誉并受其约束,那么还有更妙的一招,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更粗暴还击粗暴——如果辱骂没有用,那么可以试试揍他一顿,这是挽救荣誉的终极方法。举个例子,对方扇了你一耳光,就让他吃你一记猛棍;若他给了你一棍,那就要一马鞭抽回他;而若是要对付鞭子,最后还有一种被允许的做法,那就是朝着对手吐他一脸口水。 如果所有这些方法都没有用,那你就一定不能再继续畏首畏尾的怕见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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