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阳医院2016年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山西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娄烦县人民医院将在山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
2016/5/31 太原九点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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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山西汾阳医院2016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吕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规范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吕梁市人民政府同意,我院面向社会招聘50名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热爱医学事业,学习能力强,具有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创新认识和强烈的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名额及专业条件(附表)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资格证的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
1、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山西省汾阳医院招聘考试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11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审核与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本人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与参报学历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山西省汾阳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核与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4日
3、岗位核减与改报: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一本A类以上岗位需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硕士研究生及一本A类以上岗位需达到2: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对最终确定的资格审查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计划,并在资格审核结束后网上公告。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于2016年6月17日9:00—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18日9:00—18:00。未按时进行职位改报和改报岗位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4、准考证打印: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6月25日到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由专业的考试机构组织。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时间另行通知)。
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硕士研究生及一本A类岗位1︰2),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主要通过口试、答辩等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判断、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面试结束后,对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三)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体检人员由汾阳医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
(四)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确无问题的人员列为录用人员。根据本办法录用的人员,由山西省汾阳医院人事科通过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录用后待遇
以上人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单位发给生活补助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我院同工同酬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016年毕业生须在2次机会内通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具备单独上岗能力,否则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博士研究生待遇根据《山西省汾阳医院吸引人才优惠政策》文件精神面议。
由山西省汾阳医院负责对本公告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
山西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及有关规定,2016年省林业厅拟为所属22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10号)文件下达的计划数量,2016年我厅属山西省造林局等22个事业单位共招聘人员133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38名,差额事业单位24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71名。按规定在省直属6个国有林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直林局)共设立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专门岗位13个(招聘岗位详见《招聘统计表》)。
招聘单位特殊性提示及特别要求
省林业厅所属的 6个省直林局的工作岗位,全部为所属基层林场森林管护站管护员岗位,工作地点全部在乡或村所在地,管护范围一般为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交通不便,多数岗位需要繁重体力,较为适男性(部分要求男性)工作人员。考虑到近几年部分新招聘人员聘用到岗后,难以适应林场管护站工作岗位的交通、工作和生活方面的艰苦环境,而主动辞职或放弃聘用的情况,为了使新招聘人员到岗位后方便工作和生活,今年省直林局原则上招聘户籍或生源地属于林局所辖市县范围的考生。具体各林局辖区范围已在《招聘统计表》中进行提示。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参加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按《招聘统计表》中的要求执行。
五、考试及招聘办法
1.考试方法及成绩构成。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拟聘用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聘用人员的产生。通过笔试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的人选,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录用续。
3.关于空缺岗位递补事宜。在体检、考察和公示阶段因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岗位,将依据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每个阶段分别按岗位组织一次递补。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进行。应聘人员应当根据省人事考试网和山西省林业厅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等条件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完全一致,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按报名人数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统一时间报名。
报名网址: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二)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网上初审,符合条件的人选,经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林业厅招聘办公室”)审核通过,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考生方可参加综合知识考试。
(三)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四)资格复审
1.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符合规定比例的人选,由用人单位和省林业厅招聘办公室共同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未领取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已就业的另需提供已就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凡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选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面试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百分制计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笔试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合成总成绩排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省林业厅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公示。
(九)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省林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
(十)办理相关手续
按管理权限,为受聘人员办理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等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无工作经历的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咨询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事宜均会在山西省林业厅网站(www.sxforest.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7229397
监督电话:0351-41218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三
娄烦县人民医院在山西医科大学专场招聘
根据娄烦县人民医院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医疗队伍建设,医院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招聘岗位7个,计划招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5名(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2、热爱医疗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注重学习,品行端正;
3、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主动,善于沟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简章所需要的专业和学历及其他要求。
三、招聘时间、方法、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日-------2016年6月20日,逾期报名无效;
2、考试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及相关要求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计局审核备案,娄烦县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两次合同期满(6年)前取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续签聘用合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将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签。
2、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娄烦县人民医院编制内同种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并享受两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3、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同等条件下,拟聘人员优先录用。
4、县人民医院免费安排住宿。
五、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李彦杰(娄烦县人民医院书记)
联系电话:13754816260
附:娄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它要求
年龄要求
县人民医院
内科医师
4
临床医学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三本以上
30周岁以下
儿科医师
2
儿科学、临床医学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妇产科医师
2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急诊医师
3
临床医学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医学影像
1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助产士
2
助产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信息科
1
卫生信息管理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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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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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九点
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科技楼一层会议室(康乐街邮局旁)
请广大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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