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结局,两辆车在高速追尾,第三辆路旁的车却负全责?
2016/6/15 郑州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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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沪蓉高速上,一辆别克和一辆宝马轿车发生了追尾事故。有经验的驾驶员都明白,一般来说,发生追尾事故是后车的责任。但是,此次交通事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在两车追尾事故发生前,一辆白色小车,在高速上最左侧的超车道,突然靠边停了下来......

紧接着,白色小车突然启动,开始向右突然变道。

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白色小车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高速上随意停车+突然变道。白色小车驾驶人的一系列行为,直接导致后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结果,这“罪归祸首”竟全当没事发生,大摇大摆地驶离了现场。
当然事情不会就这么结束了!
事故责任认定
交警很快联系上了随意停车的白车驾驶人周某,周某承认自己当时因为不熟悉周围路况所以才停车查看道口指示牌,不曾想到自己的这番举动给后方的车主们造成了危险。
那么,在这起事故中,到底是谁的责任?是白车?还是宝马轿车?还是最后追尾的别克轿车?
最后交警判定:白色小车驾驶人周某因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导致后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因此将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周某还将因“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 。
好在这起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并不是每一次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都会如此幸运。


向高速公路随意停车说NO!
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甚至倒车,这些做法完全等同于在“自杀”,甚至是在“谋杀”。在高速公路上,之所以随意停车,多数是由于没有事先熟悉行车线路,走错了道。更有司机认为,高速公路匝道口的导流线,是高速公路上的“安全地带”,实际上这里是禁止停车的,往往事故就在这心存侥幸的一瞬间发生了。
来源:重庆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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