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机-FKC电子商务的九大经营法则之二:不求曝光,但求喜欢
2015/6/25 公共营养及健康管理

    

    第二讲 不求曝光,但求喜欢

     ——电子商务经营法则之二

     长期以来,电视被认为是最快捷、最具影响力、最能吸引顾客眼球的大众传媒。漂亮的画面,精彩的广告词,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听觉和视觉,以致只要说到“车到山前必有路”就想到“有路就有丰田车”;一说“味道好极了”就想起雀巢咖啡;一说送礼当然就是“脑白金”。电视广告的巨大魅力使众多的商家企业慷慨解囊,运用电视作为推销产品的传媒,而且都争着在收视高峰的“黄金时段”播出,目的是为了赢得最多的顾客,吸引最多的眼球。尽管一则15秒、30秒的黄金时段广告费用高达几百万乃至几千万元人民币,但是财大气粗的企业老总和商界巨子,还是乐此不疲,因为与广告效应带来的巨大利润相比,那点儿广告费只是九牛一毛,小菜儿一碟,纯属毛毛雨。

     但是应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老话,电视广告的神话已被打破,并且越来越失去魅力。专家分析,其原因有如下四点:

     首先是零乱。各类广告多如牛毛,市场信息极为零乱。现代人每天被数以千计的商业广告和市场信息轮番轰炸。实际上,在这众多的广告中,任何一个广告所产生的冲击波都是非常微弱的,一闪而过的广告难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而要想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特色,就得大大提高广告的制作成本。

     其次是按键。现在绝大多数的广告都喜欢穿插在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和体育节目中间,实际上最为糟糕,广告反复的重播引起专注于剧情和赛场的观众极大的反感,人们不是按键转台,就是起身游走,这时的广告作用就几近于零。

     第三是失信。现在的广告词越来越花哨,越来越离谱,越来越拔高,与产品的实际品质差距越来越大,不但失去了信誉,而且反而给自己造成负面影响:越是吹嘘的广告质量越差。

     最后是竞争。同类产品的广告越来越多,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快餐面的广告不下几十种,但是说得再好,又能好到哪儿去?又有多大的可信度?

     由此人们把这种华而不实,言过其实的广告称为垃圾广告,就像对待垃圾邮件一样把它删除。

     相比之下,电子商务的广告,其效果要比电视媒体的广告大得多。

     首先电子商务的网站本身就是一个媒体,它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运用动谩、声色光影等技术手段,完美地展示产品。

     消费者可以在网店的商品展览窗口,详尽地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品质和功用,便于作出“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决断。

     详尽的使用说明和消费者使用产品后的信息反馈,大大增强了产品的诚信度。

     网店在某种程度上是“专卖店”,消费者不需要象逛百货商店一样漫游,而是一步到位。

     由此可见,网站的设计者应该在“窗口”上下功夫,使窗口保持鲜亮和光洁,以吸引网上漫游的客户。但是有一个问题必须提醒大家,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每天有新的网站涌现,你的网站很容易在鼠标的滑动下,脱离在消费者的视野之外。因此除了把你的窗口布置得更有特色以外,还必须借助其它的媒体,如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印刷品上公布网址,争取更多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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