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出诊费50元/人次 ,今起执行!
2016/8/18 掌上医讯
导语
苏州市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了个好头~
今年6月6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指出,2016年,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可见做好公卫服务和家庭医生是今后基层医生的重点工作,而能不能体现劳有所得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为8月15日,江苏省苏州市卫计委、物价局公布《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家庭诊疗)价格目录》(以下简称《价格目录》)。其中49项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提到将基层医疗机构家庭诊疗出诊费提到每次50元。
价格目录执行范围:
《价格目录》执行范围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价格目录包含49项
中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等内容,比如出诊费,一次为50元,项目内涵为医生或护士出诊时应填写电话呼叫记录或约请出诊记录……含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门诊病历手册、肌肉注射、皮下注射。耗材、药物、治疗、护理费、化验检查费、抢救费及抢救药品费,一次性注射器除外,说明一栏中写明“对同一患者不得一日内同时收取家庭病床巡诊费和医生(护士)出诊费。
涉及需进行化验、仪器检查等发生的费用由患者另行支付。”家庭病床建床费50元/次、家庭病床巡诊费40元/次、大换药23元/次等。
医保支付标准
出诊费个人自费40元/人次,医保基金按社区门诊一般诊疗费支付10元/人次;家庭病床建床费50元/人次,由医保基金全额结付;家庭病床巡诊费40元/人次,其中个人自费25元/人次,医保基金按15元/人次支付。目录中其他项目医疗服务价格(除换药、肌肉注射、红外线治疗不予变动外)按照二类公立医院改革后医疗服务价格的90%执行,医保基金按现行比例进行结付。
附:家庭诊疗价格目录
虽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是各地家庭诊疗服务价格明细大都没有落实到位,现将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家庭诊疗)价格目录附上,供所有基层医务人员参考,看看自己是否能涨工资~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卫计委 转自:基层医师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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