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被卫生院索赔24万!
2016/8/26 掌上医讯

    

     导语

     医生辞职,卫生院竟提出了24万元违约金,还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福建省福州市某卫生院职工叶医生,于2010年毕业,并在当年10月与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明确培训两年后到卫生院就职。2012年10月,叶医生培训期满后回卫生院工作,但卫生院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相应保险,就这样叶医生以“临时工”身份工作了一年,直到2013年10月卫生院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近日叶医生想辞职,却被告知要缴纳24万违约金。

     叶医生工号被封3年,未开具一张处方,申请离职

     作为医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学有所用,但叶医生却没有如愿以偿。她称正式合同中明确,医生的工作内容为:急诊内科工作,门诊工作,病房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和处理医院的各种检查审核等工作。但转正工作3年期间他医生工号被封锁,没能开一张处方,单位以资历不够为由,从未让其接触门诊,病房也几乎无病人,三年期间她只负责“制造档案”等文字录入工作,制造档案这里省略1万字.....,临床专业、助理医师的职称不忍荒废,于是她提出了辞职申请。

     离职赔款由5万变24万

     叶医生说,赔偿最先是5万元,准备交付的时候又变成10万、最终变成了24万。

    

    


     图为2010年叶医生与其工作卫生院签订和就业协议

    

    

     图为2010年叶医生与其工作卫生院签订和就业协议

     从合同上看到,未满服务年限的违约,应按照所缺服务年限生活补助费的5倍以上赔偿,按照合同规定,本科生每年补助2.4万元,如果缺1年服务年限就要赔偿12万,如果缺两年服务年限就是24万。

     卫生院:工龄按照从2013年算,还差两年期限

     叶医生:工龄按照从2012年算,还差一年期限

     叶医生2012年到卫生院上班,目前离5年的约定期只差一年;但卫生院坚持工龄按照 2013年签订合同时开始算,叶医生第一年没签合同的工龄就“清零了”,这样差两年服务期满就必须赔偿医院24万元。

    

     少算一年的工龄叶医生就要多赔12万,叶医生到卫生院工作的第一年中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是产生了劳动关系,而卫生院不承认这一年算服务工龄,合理吗?

     目前叶医生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可以从事她喜欢的临床工作,但却因为没有足够金钱来交付这24万赔偿,进退两难中,就业后的工作环境和想象中相差甚远,留不起,也走不起,这样的尴尬局面也是很多基层医生的痛点。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作者:孙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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