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长华:我为中医打抱不平
2016/7/9 云南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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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懂中药的都知道阿胶越陈越好,1年以内的阿胶最好不要吃,因为刚炼制出来有火毒,吃了会上火,但在“西药讲保质期,所以中药也必须讲保质期”的思路下,阿胶被强制性地打上保质期。这不生生坏了阿胶这味药吗?

     按照成分来衡量中药是一条死胡同,中药随时可能被敲打,中药讲成分无异于自掘坟墓。

    

     ▲柳长华: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原所长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科技创新上急于追赶,可能顾头不顾尾,把传统的东西丢在后面了。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两头兼顾,特别是我们有优势的源头资源,要懂得它的价值,别认为它过时了”。

     中医药走出国门的步伐日益加快,柳长华亦喜亦忧:“喜的是中医药越来越被世人接受、认可;忧的是很多时候,走出国门的中医药似乎是白白走了出去,并没有带回应有的利益。

     自2000年以来,柳长华先后主持“中医古籍文献数字化研究”“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研究”“中国传统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重要课题。这些研究项目,正在改变中医药“口号”式的保护局面,并且令中医药的传承人、老字号们瞻望到“柳暗花明”的生机。

     并非知识产权专家的柳长华,何以将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得有声有色?在他眼中,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医药的创新发展有着怎样的价值?

     1、青蒿素虽然成功了,但在利益上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

     《瞭望东方周刊》:你并没有知识产权的研究背景,为何会锁定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方向?

     柳长华:我为中医药打抱不平。比如,以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的青蒿素为例,到目前为止,与青蒿素有关的专利都不在中国。更直白地说,青蒿素虽然成功了,但它在利益上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按照国际上披露来源、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原则,我认为与青蒿素相关的专利都是基于传统的创造,来源于我国传统医学知识,但我国却没有因此获得任何收益,这很不公平。我觉得,在中医药走向国际的过程中,我们忽视了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我们的利益在哪里?从现在的情况看,中医药在国外基本没有利益,也就是赚个吆喝。

    

     《瞭望东方周刊》:你认为应该从青蒿素中分一杯羹?

     柳长华:当然不是分一杯羹这么简单。我们要的是国际上对中医药的尊重,要的是对中医药价值的承认。要尊重中医的生命观、疾病观、药物观、诊疗观,因为她来源于中华传统文化。

     现在有观点主张,中医药的发展就是要不断发明、发现像青蒿素这样的化学药。但我认为,这种主张忽略了最核心、最要害的问题,就是按照这种观点发展,中医药以后还能不能存在?还能不能保持其本色、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瞭望东方周刊》:发现更多像青蒿素这样的中药不是中医药现代化的目标吗?

     柳长华:按照现在的理解,中医药现代化其实就是用化学药的方法研究中药,用“科学”的语言解释中医。但在我看来,中医药现代化所体现出的是中医药的可利用价值,并不体现中医药的核心价值。

    

     《瞭望东方周刊》:你的意思是,中医药现代化的路走偏了?

     柳长华:这些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中医药需不需要创新、需要什么样的创新。

     通常认为,中医药要发展创新,也要保持传统,所以大家从各自立场出发,各说各话。比如,站在新药开发的立场上,人们会讲中医药需要科技创新,但如果站在中医药生存和传承的角度,人们又会讲中医药并不需要科技创新,反而需要保持其本色。这就造成大家对中医药创新的理解非常拧巴,也非常矛盾。

     在我看来,中医药有自己的、传统的创新方式。甚至可以说,中医药的历史就是不断发展、创新的历史。正是张仲景、皇甫谧、李时珍等一代代中医人的创新,才推动了中医药的发展和丰富。但是,这种传统的创新方式现在不被认可。在现代社会,人们理解的、接受的、认可的创新,其实已经狭窄到科技创新。甚至可以说,人们对“科学”的态度实际上是一边倒的,对传统的态度也是一边倒的。这就导致“科学”的语言、“科学”的技术、“科学”的方法把中医药肢解了、扭曲了。

    

     2、对中医药而言,继承就是创新

     《瞭望东方周刊》:这是不是意味着,中医药的当务之急是继承传统,而不是科技创新?

     柳长华:中医药创新的问题曾困惑我很久。最近我得出的结论是,对中医药而言,继承就是创新。过去我们的提法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我认为这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

    

     《瞭望东方周刊》:为什么继承就是创新?

     柳长华:对传统文化而言,继承、创新的主角都是人,继承需要人,创新也需要人。可以想象,一旦知识被传承人继承下来了,那么创新自然也就在其中了,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从这个角度看,其实一代代中医人都在用传统方式对中医药进行创新、发展。《黄帝内经》《伤寒论》《神农本草经》《千金要方》《本草纲目》都是创新,并且这样的创新也是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创新。

    

     《瞭望东方周刊》:那么,你如何看待科技创新和继承创新的关系?

     柳长华:简单来说,科技创新是“流”,继承创新是“源”。

     中医药当然需要科技创新、工业创新,但这种创新是“流”,日本人能做,韩国人能做,美国人也能做,而且这种创新目前还不是我们的长项,但是,来自中医药源头的继承创新,则是我们的长项。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继续鼓励创新,鼓励国人用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科技创新;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把中医药源头的资源保护起来。那么,如果别人再对基于中医药源头的资源进行创新,其创新越多,就应该跟我们分享更多的利益。

    

     《瞭望东方周刊》:目前中医药“源”上的保护现状如何?

     柳长华:直到现在,这块蛋糕也还是免费的。也就是说,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免费用。坦率地说,目前我国在“流”上的保护工作做得比“源”上好。“源”本来是我们的长处,但反而“源”上获得的保护资源要少。如果说投入保护的经费是有限的,那么当然应该把有限的资金、资源投入到更有价值的“源”上去。因为“源”可以给我们带来更稳定的收益。

    

     《瞭望东方周刊》:你的意思是,“流”的路狭窄,可大家都走这条路;“源”的路宽敞,反而走的人少。这会不会是因为“流”的路虽然狭窄,但它好走,“源”的保护、创新工作更困难?

     柳长华:“源”上的保护、创新并不困难。如果说困难,也是因为我们缺乏认识、缺少对传统的尊重。不客气地讲,我们对自己的传统文化并不那么尊重。在很多人的脑海中,大概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就是说中医药已经用了2000多年了,它一定是落后的、一定是需要创新的。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文化上的不自信。

     不过,如果现在还是死抱这套观念,主张中医药落后,恐怕多少有点不合时宜,毕竟时代已经变了。现在的主流思潮是文化多样性、提升传统文化的话语权。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医药的发展,其实是和认不认同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自不自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科技创新上急于追赶,可能顾头不顾尾,把传统的东西丢在后面了。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两头兼顾,特别是我们有优势的源头资源,要懂得它的价值,别认为它过时了,一定要把它看好了、守住了,否则真的就可能被别人掏没了。

    

     3、按照成分来衡量中药,是一条死胡同

     《瞭望东方周刊》:中医药“源”上的保护包括哪些工作?

     柳长华:所谓中医药源头资源的保护,就是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包括发布保护名录、保护条例等。近年最重要的举措是抢救性地调查、登记民间医药,经过登记后进入国家保护名录的民间医药,相当于获得了一个名分,以期能够较好地生存、传承和发展,合法地为百姓服务。

    

     《瞭望东方周刊》:这会不会跟现行执业医师法对执业医师的认定发生冲突?

     柳长华:对传统而言,很多被我们视为非法的、不“科学”的东西其实是好的,至少它受到了当地百姓的欢迎。如果用这个标准看,我倒想问,为什么不让百姓欢迎的东西生存?为什么要把百姓欢迎的东西视为非法?

     过去中医一直是有门槛的。所谓“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它讲究的是父子传承、师徒授受,可以说是经过几代人的积累、沉淀、总结,才有可能成长出一个像样的医生。现在,我们比照西方的样式,让学生在大学里学5年就可成为合法医生,传统的父子传承、师徒授受则在一夜之间变成非法,理由只是这些传承、授受的民间中医没有学历、不懂西医和外语。

    

     《瞭望东方周刊》:除了中医执业资格的认定,也有观点反对将西药的制药标准作为中药的标准,你怎么看?

     柳长华:以前人们也常说中医药的标准制定要跟国际接轨,这些年说得少了,这就对了。

     中药当然是有标准的,中药的标准讲的是性味。可以说,我们世世代代都在用这种标准控制中药的质量,并且其效果还很不错,以至于我们的制药老字号延续几百年不倒。比如600多年的鹤延堂、300多年的同仁堂等,这种情况在世界范围内也仅在中国出现。如果不是它们做的药安全有效,怎么会生存得这么久?

     可是突然有一天,中药的标准变了,它不再讲究性味,开始讲究成分。比如药典对中药的鉴定就是通过成分。这么一改麻烦来了,所谓某某药含某某成分应不少于多少,其实,这个成分是不是这个药的有效成分并不确定,又丢掉了传统的标准,中药的安全有效令人担忧。

     举个例子,懂中药的都知道阿胶越陈越好,1年以内的阿胶最好不要吃,因为刚炼制出来有火毒,吃了会上火,但在“西药讲保质期,所以中药也必须讲保质期”的思路下,阿胶被强制性地打上保质期。这不生生坏了阿胶这味药吗?所以说,按照成分来衡量中药是一条死胡同,中药随时可能被敲打,中药讲成分无异于自掘坟墓。

     执业医师法也好,药典也罢,其实它们都是在西方文化基础上形成的制度。可惜我们不加鉴别,没有经过仔细分析,没有论证其对我们的传统文化是否合适,就用来套中医的人才培养、中药的生产制造,这才出现诸多问题。

    

     《瞭望东方周刊》:如果不是药典,那么中药的标准会是什么?

     柳长华:中医药的标准应该是综合的。也就是说,要把传统古籍文献、中药老字号、中医医院和民间医药的经验结合起来。最重要的是,中药的标准不是唯一的,不是国家标准就一定好。从历史上看,中药炮制、制剂的标准是多样的、地方性的、个性化的。

     这些年,我们听多了振兴中医的口号,但是在振兴中医的口号下,中医药持续生存发展的境况仍然不容乐观,所以我们还是要实实在在去做一些有利于中医药生存传承的实事。我想,如果《伤寒论》等古籍文献能够进入中医药的保护名录,如果中医传承人、中药老字号能够因为我们的政策看到曙光,那么,所有那些只想无偿占有中医药的人就该睡不着觉了。

     /张小贝责 编/虞静编 辑/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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