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我们去哪里养老?
2015/7/12 协和老年医学

     离开波恩前,我捧着一摞青花瓷盘,敲响了邻居老太太的家门。出来开门的却是老太太的女儿、一位70来岁的妇人。她告诉我,母亲昨天去了“home”。记得我刚到德国那年,她母亲已有90岁,还能在院子里走动,看看花、弄弄草,还总夸我用来摆点心的青花瓷盘——正因如此,我才抱着瓷盘去找她,想送给她留个念想。

     老太太女儿所说的“home”,其实就是“老人中心”。目前,德国有3.8%的75岁至79岁老人、8.2%的80岁至84岁老人,以及17%的90岁以上的老人,居住在“老人中心”或养老院里。他们的入住原因,大多是健康情况相当差、家庭照料缺失,或是已完全无法独立生活。而我的邻居老太太,正是在被女儿照料了6年后、在临终岁月被送到了“老人中心”护理。

     中、德国情迥然不同:德国人口8200万,而中国则有13亿。但有一个趋势是相同的,即社会老龄化。据联合国与德国联邦统计局的数据预测,到2050年,两国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都将达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这一趋势对社会意味着什么?政府和社会又该如何解决养老问题呢?

     其实,中西方养老形式差异的成因,主要还在于经济基础,另外也包括一些家庭观念的因素。例如德国老人无论退休前后,都享有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说白了就是“不差钱”。他们有能力在退休后把自己送到机构养老。同时,在家庭观念方面,多数德国家庭的子女成年后便离开父母独立生活,虽然他们也会给予年迈的父母帮助,但照顾父母并不是子女们的道德要求和法律义务。

     而在中国,尤其是农村地区,老人并不享受社会保障,家庭养老往往成为唯一的选择。即便是对于有福利制度覆盖的城镇家庭,机构养老也远未普及。一方面是因为设施严重不足,另一方面,高昂的费用也不是所有老人都承担得起。

     需要指出,当前我国城市老人中的许多人,是在低工资、低待遇、低社保的情况下度过了他们的青壮年,现在老了,本身积蓄就不多,还要被高房价压迫下的子女们“啃老”,甚至将毕生积蓄拿出来为子女买房。与西方社会有完善社会福利保险制度保障的老人相比,我们的老人可以说是真正的“未富先老”。家庭观念方面的影响更不用多说,直至今天,中国的社会舆论仍常常把子女将老人送进养老院的行为,看成“不管不顾不孝顺”。

     从“由谁养老”的困局,就自然引出了“去哪养老”的问题。

     西方社会老龄化比我们提前到来,早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就出现了由私人开发商营建的、以养老为目的的社区,适合刚退休、能照顾自己的老人。据作者张卫国发表在《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2年5期上的《美国养老社区研究》介绍,其中一种是“退休新镇” (retirement new towns),一般建在佛罗里达、新墨西哥、亚利桑那等南部各州。那里阳光充足、气候适宜且物价低廉,吸引了全美老人迁徙定居。最有名的当属亚利桑那州的目前世界最大的退休社区——“阳光城”,人口多达4.6万,内有满足老人健身、休闲、医疗等各种需求的服务设施。另有一类“退休村”(retirement villages),规模较小,是在现有社区里再划出土地建老人公寓,利用社区内已有的医疗、健身资源。

     还有一类就是“养老院”或“老人照顾中心”(congregate housing)了。它们不同程度地依靠联邦、州政府或其它民间机构的赞助来兴建,接纳对象多是年老体弱、需要照顾的老人。住在这类机构里的生活开销视具体条件而定,各级政府会提供补贴,宗教、慈善机构和非盈利组织也会提供资金援助。

     不过,退休后卖掉自己的房子,搬到气候宜人、生活成本更低的社区去住,这种养老方式在美国早就过气了;现在,老人们更愿在自己居住的社区养老,或搬到子女所住社区建的“居家援助式”老人公寓安度晚年。

     于是近年来,在欧美的报刊上经常出现“自然退休社区”(Naturally Occurring Retirement Community)这个词。这类社区并不是刻意为退休老人设计的,而是鼓励老人退休后仍留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养老。《美国养老社区研究》一文指出,目前在美国约有27%年过55岁的老人居住在“自然退休社区”里,而只有5%至7%的同年龄段老人住在规划的老人社区。

     较之于传统养老院中通常由两、三位老人合住一间、中间以布帘隔开的居住形式,这种公寓令老人们生活得更自在。而且对于养老院里的老人,活动和膳食都有严格限制,而在“居家援助式”的老人公寓中,老人可自己开伙,或让服务人员提供每日三餐,更具灵活性。这些都是令“居家援助式”公寓一时风靡、甚至出现供不应求局面的优势。

     当然,对于低收入老人而言,“居家援助式”老人公寓的收费比较昂贵,又因其是私人公司筹建的,不能像由地方政府兴建的养老院和老人中心那样,为低收入老人提供政府补贴,所以“居家援助式”的老人公寓,在入住老人的经济实力上,门槛还是很高的。

     北京市老龄办2012年发布的《北京市2011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在北京市户籍总人口1277.9万人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47.9万人,占总人口的19.4%;而北京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总数仅7万张。也就是说,“机构养老”远远满足不了北京市老年人口的需求。

     通过对中、外老年社区发展形势的观察、对比可见,中国相关产业目前仍处于初级而不规范的阶段。着眼未来,笔者比较赞成中国开发者探索的方向是,在城区内的原有普通社区中,配建养老组团或养老公寓;或者在新开发的社区里,在建普通住宅的同时,拿出一小片地配建一至两栋“养老公寓”。这种开发模式尤其符合中国老人希望与子女相互辅助的生活模式,也较适合第一代独生子女需要同时照顾多位老人的需要。这不失为一种良好循环的运作模式。

     (作者:谢芳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编辑时有删节)

     来源: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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