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老年人不适当用药
2015/11/23 协和老年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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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闫雪莲 刘晓红

     老年人多种慢性疾病共存现象普遍存在,服用多种药物情况不可避免,使用2种药物发生药物不良事件的风险为13%,5种药物时增加至58%,而使用7种或7种以上药物时,药物不良事件的风险则高达82%。由于老年人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病死率高和危害大,建议老年人用药必须权衡利弊、遵循受益原则,避免不适当的用药。

     一、用药前充分权衡利弊

     医师在开具新的药品前,应首先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和用药史,从而判断是否有适应证支持增加新药,是否利大于弊。在某些情况下,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的改变及适当运动等是完全可以替代药物治疗的,新发诊断糖尿病的老年人可以先通过饮食、运动控制;出现睡眠障碍问题的患者也建议首先通过改变生活方式、改善睡眠环境等调整睡眠,而不建议立即使用镇静催眠药物。

     医师应明确诊断,对症用药。老年人常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出现新的症状应分析病因,明确诊断。如老年人出现胸痛症状时应仔细询问病史及发作特点,分析疼痛原因,若主要是由于胃食管反流病导致的胸痛,加用硝酸酯类药物并不能缓解症状;发生腹痛时不可急于加用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老年人的腹痛有一部分是由于胃肠道溃疡所致,加用非甾体抗炎药只会加重病情。有的新出现的症状可能由药物引起,医师应加以判断。药物的治疗作用及不良反应是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只有在治疗作用大于不良反应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用药。正如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应使用非风湿性房颤患者卒中风险评估工具(CHADS2)及房颤出血评分系统(HAS-BLED)综合评估患者是否需要抗凝治疗及出血风险,这对于老年人来说尤其重要,不适当的抗凝或抗血小板治疗可能造成消化道出血等严重不良事件;单纯性舒张性心力衰竭患者不建议使用地高辛,尤其老年人合并使用利尿剂时,会增加心律失常风险;晚期癌症的老年患者使用阿片类镇痛药后会出现便秘的不良反应,但与便秘相比,剧烈的疼痛更加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避免多重用药

     目前,多重用药尚未有公认的定义,欧洲的研究主要根据药物的种类(5种或5种以上),而美国的研究则主要根据药物是否是临床需要的来进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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