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在餐桌上发现一个残忍无比的民族
2016/3/28 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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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冯小刚

     在祖国的各大菜系中,我最清楚的就是粤菜。出了名以后,经常被奉若上宾,饭局不断,且多是粤菜的局。在北方,粤菜被公认是最铺张的,稍不留神就中了埋伏,光是一人喝一盅汤就比叫满一桌子的川菜贵,刀刀见血,做东的人不带上万儿八千的,看菜牌的时候就得把第一页翻过去,直接从第二页点菜。正因为如此,也就凸现出宴客的体面。

     北京吃粤菜最负盛名的酒楼叫“顺峰”,十年前兴起,贵客一直如云,有头有脸的天一擦黑全在那里聚齐儿。据说头一拨腋下夹着包,一手拿“大哥大”,一手拿车钥匙的座上客,现在大部份已经折进了大狱,每天以白菜汤咸菜窝头度日了,但“顺峰”的粤菜,却依然是新贵们宴客的首选,潮起潮落,高朋满座。

     吃粤菜的特点是,开饭前先请来宾围着鱼缸笼子一通端详,分别指出自己心仪的活物,接着就有一批生猛海鲜英勇就义。处决的方式也是十分残忍,龙虾通常是被活着凌迟,肉都吃完了,头上的须子还疼得直打哆嗦。蛇一般会当众剪掉脑袋,挤出血和胆献给主宾。

     虾的下场有几种:赶上喜欢白灼的算它们上辈子积了德;但大多数会被扔到烧红了的石头上煎熬,美其名曰“桑拿虾”;更有惨无人道的是活着用酒麻翻,生吞活咽,席间常能听到“丝丝”的叫声,那是活虾发出的呻吟。

     原来我一直认为汉族善良儒雅,粤菜的风靡令我发现,这个民族也很残忍,对弱小动物犯下的罪行也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菩萨若是为此惩罚汉族,我申请对我网开一面,因为我不吃肉,也不怎么吃海鲜,尤其是不吃活物。

     凡属这类饭局,我能推则推,能不去就不去。实在是盛情难却的,就先在家吃饱了再去赴宴。席间我也是能躲就躲,能闪就闪,躲闪不过,又不想让别人扫兴,就象征性地夹两筷子放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跟着瞎比画,别人一让我吃菜,我就端酒杯,掩护自己蒙混过关。

    

     近来因为心脏不好,酒也不能喝了,赶上粤菜的局,就只能拿话搪塞,让我吃菜,我就讲笑话飞段子,分散别人的注意力。弄得我每次赴宴之前必得搜肠刮肚冥思苦想,说姚明现在值多少钱,说好莱坞的各种逸事,连传谣带造谣,凡是能引开别人注意力的手段全都施展出来。

     这种时候最怕有心人,一眼识破我的伎俩,出于好心一再追问:鲍鱼不吃,吃鱼翅吗?鱼翅不吃,吃蟹吗?蟹不吃,吃虾吗?虾不吃,吃乳猪吗?乳猪不吃,吃蛇吗?蛇不吃,吃扇贝吗?扇贝不吃,吃白鳝吗?鳝不吃,吃牛柳吗?你到底能吃什么?你怎么那么事儿妈呀?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逢此情景,我只能实话实说:你们要是真疼我,就给我点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口重点,别放太多的糖就行。要是你们心里还过意不去,觉得亏了我的嘴,就干脆把那些奇珍异馔折成现钱直接给我也行。我太太徐帆如果在座,她会挑几个蒜瓣、葱段,舀两杓酱油汤,放在米饭里拌吧拌吧递给我,同时对大家说:你们吃你们的,别理他,他这人特别拧巴。

     长期熬夜养成吃消夜的习惯。消夜很简单,开水泡饭就剩菜。尤其喜欢吃剩菜里的葱段蒜瓣,入味,香。餐后喝一杯柠檬水漱口,点一支烟回味,美。自幼家境不富裕,菜咸下饭,因此养成口重的习惯。最怕友人款待粤菜,穷人家的孩子发了财也学不会享福,拍的电影也重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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