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剂石膏挫热毒 | 名医医案
2016/9/30 肖相如频道
麻疹逆证
陈宜根先生医案
【病例概况】
1954年11月4日初诊:
吴某某,男,3岁。
症状:疹已至膝,色紫暗,高热40.2℃,眼闭,舌强,唇囗破裂出血,呻吟不已;脉滑数。
陈老诊为:麻毒内陷心肝之逆证。投以白虎汤加味。
石膏100克,知母10克,甘草2.5克,粳米13克,川贝母10克,菊花3克,芦根100克
11月5日二诊:
上午出诊至患儿家,见其两目直视,身僵,舌缩,人事不省,犹如死状。按其肤微热,疹迹尚在,脉沉数。测其体温:41℃。遂处一方速服。
石膏105克,寒水石50克,滑石13克,玄参13克,川贝母10克,牛黄0.6克,芦根150克,龙胆草7克,白芍7克,蒲公英50克
日夜服2剂。
11月7日四诊:
两目已能翻转,身僵、舌缩见好转,大便已通,小便色赤体温38.4℃。再拟处方,以清热解毒养阴。
石膏50克,芦根100克,栀子10,玄参10克,川贝母10克,竹茹13克,丝瓜络13克,粳米10克,车前子10克,白芍10克
11月9日六诊:
体温已降正常,能自饮米汤。处方照前方加扁豆衣10克,嘱家长注意调理。一个月后恢复健康。
【按 语】

3岁幼儿,用药剂量通常为成人剂量的1/4或1/3。
陈老认为,麻疹逆证,病情险恶,石膏辛凉解毒,善清疹热,但用量须重,—日两剂,重复使用,方能挫其热毒之势而获良效。
如此险逆重症,若不敢投以重剂,则必致热毒燔灼,难以扑灭,而变坏证。

本文 摘自 陈功桑.陈宜根儿科用药经验举隅.上海中医药杂志,1987(4):25。由篮子整理编辑,仅供学习交流,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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