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记者遭家庭暴力身亡,死前48小时内发生了什么?
2016/6/15 呼市每日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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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6日晚上,内蒙古杭锦旗广电中心女记者阿梅在家中因抢救无效不幸身亡。6月12日,她的家人收到尸检鉴定书,认定阿梅的死亡原因是头部多次受到钝器重击导致颅内出血,而酒精检测显示她的丈夫金某在案发当天曾经饮酒。据家人介绍,阿梅生前头一天曾遭受丈夫金某的殴打。

     父母悲痛寄语:你为何不用法律保护自己?

     事发后,阿梅的父母在悲痛中给女儿写了一段话:“我们的爱女,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朋好友都劝说过,支持你拿起法律的武器,可你为什么不会用法律作为保护自身人格和权利的强有力的手段呢?最后还是酿成震惊世人的悲惨结局”。

     就在阿梅离世的前一天,她还在朋友圈转发了一条信息:“两个人的世界里,总要一个闹着,一个笑着,一个吵着,一个哄着,如果一个人总是输,不是口才不够好,只是不忍心把最伤人的话说出口。”阿梅在信息后写道:“祝福所有相爱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这个美好简单的愿望对于她却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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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 家暴不再属于“家务事”

     2016年3与1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迈向法治化、专业化的新高度,并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中国首次以“家事”立国法,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标志着家暴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

     转变思想 对家暴说“不”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在研究家庭暴力问题时发现,即使已经有了立法保护受害方,但是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也成为阻碍反家庭暴力法实行的一个主要因素。“很多人在思想上有误区。这种误区主要表现在,第一,认为家庭暴力是一个家庭的私事、家务事,不需要别人来管。第二,正因为把家庭暴力认为是私事,就认为别人也不会管。”

     李教授认为,除遭受家暴的当事人应当转变思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对家暴说“不”。“《反家庭暴力法》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今天没有遭受暴力并不意味着明天暴力不会来临,因此只有全社会对暴力说‘不’的时候,社会才会是安全的和谐的。”

     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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