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 惟有完善法律,才能保障医护安全
2015/3/2 医学论坛网

     一年一度的两会明天召开,希望通过此次大会能有实质性的措施出台,切实解决医护人员执业安全的问题。

     近些年“医闹”猖獗,医护人员屡遭伤害,各级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深化医疗改革,改善医疗服务,强化医院安保,引入医调机制,以及公安部门牵头的专项综合整治等活动,但收效甚微。有关各方面也在不断探讨“医闹”的发生成因,并积极的寻找解决办法。

     春节期间,河南睢县中医院发生的一起伤医事件值得我们思考。2月21日(正月初三)下午,一酒后服农药的男子被送到医院抢救,尽管被送到医院时该男子已无任何生命体征,其死亡与医方没有任何关系,但死者家属罔顾事实,仍无理的认为医生抢救措施不当而对医生进行辱骂、殴打,并打砸医生办公场所。次日,死者家属又在医院门口摆放花圈、拉横幅,严重扰乱了医院正常秩序。

     这只是一起普遍存在的“医闹”案例:携尸闹事,围殴医生,打砸医疗场所,在医院门口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等。但这个案例的特殊之处在于,近100个闹事者将急诊室包围,当地警方派出了10多名警员,甚至出动了防暴警察都无法进入现场,致使当事医生被殴打、侮辱、限制人身自由4个多小时。

     最初我看到新闻时曾对警察的解救不力感到不满,后来看到了后续报道后终于明白,这不是警察之殇,而是法律之殇。当前医闹不断、医护人员的人身频受伤害、医疗秩序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是相关法律的不完善。

     我国的刑法第291条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公共场所”,指的是“车站、码头、民航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而对“其他公共场所”的解释为: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集贸市场等其他供不特定多数人使用的场所。医院并不在“公共场所”之列,当然也不受这个条款保护。

     而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与造成严重损失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不以犯罪论处。这就是说,即使是正常医疗秩序被破坏,如果没有严重损失的话,警察来了也不能随便将闹事者刑事拘留。可问题是,法律对造成医院的“严重损失”没有明确的规定。怎样才算“严重损失”,警方难以认定,当然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

     从以上法律条款不难发现,“医闹”聚众滋事,只要不打死人、没有对医护人员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就算是打了、砸了、骂了、侮辱了、摆花圈了、设灵堂了等,都不涉嫌犯罪,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至于警方按现行法规做出无关痛痒的行政处罚,根本不足于威慑“医闹”。也就是说,对现行的法律,“医闹”不怕。

     即使严重的“医闹”触犯了刑法,如果闹事者人多势众的话,根据周氏“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思想,也可能“法不责众”。因为一方是民众,一方是事业单位,为了社会稳定的大局,单位要做出让步。最后,对严重的“医闹”处理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级用行政命令压制医院息事宁人,不了了之,甚至还有赔偿医闹的“损失”,而被打的医护人员最后成了牺牲品。

     这种既不尊重法律事实,又公然违背法律的“维稳”,是对“医闹”的鼓励。这如同治疗胃穿孔引起的腹痛,不去治疗原发病,而是打一针止痛药了之,最终延误治疗甚至致人死亡。其实,在这个维稳理念下,警察也是受害者。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太原警察打死河南“讨薪农妇”的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现在的许多群体事件,违法者公然与警察打斗,甚至伤害警察,警察遇到暴力抗法却束手无策。如果警察的现场处置一旦出手,就会被扣上“警察打人”的帽子,往往要受到处分。这种“维稳”手段,也是法制不完善的表现。

     “医闹”发生了,警察现场处置时没有强力的法律支撑,而警方深度的介入还可能“引火烧身”。试想一下,在这种法律背景下,还能指望警方发挥多大的作用?所以,河南睢县的“医闹”事件,不是警察不给力,而是法律不完善。

     如果要想从根本上治理“医闹”,就应该从法律层面入手,比如将医院法定为公共场所,在刑法第290条中增加一款内容,将:

     1、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2、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

     3、围堵、冲击医疗机构和诊疗场所的;

     4、陈尸要挟或抬尸游街闹事的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会产生更好的结果。

     无论刑法能否修改,无论修改的结果如何,都需要经过一个严格的程序和漫长的过程,医务人员还得去面对一段“寒冬期”。但是,唯有完善法律,才是根治“医闹”、保障医护人员安全的长久之计。

     医药界众多的人大代表应为此做出努力。

     作者:天津泰达医院肾内科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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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两会医疗健康议题 解决了几个?

     来源:健康界 作者:相海泉(整理)

     在2015年两会召开之际,我们搜集整理了去年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医疗健康的相关议题,看看有几个得到了解决?

     又是一年两会时,作为民生重要议题之一的医疗健康,必然还将会是今年的热点。在今年两会召开之前,健康界搜集了部分去年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医疗健康议题,并加以梳理。我们发现,不少提案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当然这涉及很多复杂的现实因素,你不能指望它们像成龙大哥的头发一样duang~地一下就一步到位了。

     关于社会资本与民营医院

    

     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引入民资参与高端医疗

     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规范各地公立医疗机构高端医疗服务的发展规划,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模式为引导,引入社会资本共建高端医疗服务新体系。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混合经济模式在新规划的区域举办独立的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要为合作模式举办的高端医疗服务机构预留发展空间,允许公立医院医生在所执业的混合所有制高端医疗机构持股。

    

     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院长许树强:政府应在操作层面为社会资本开绿灯

     政府应该在操作层面,为社会资本举办医院"开绿灯"。1.改革税收制度。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非营利医院的建设,又可以保证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更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2.制定简化的审批程序。3.出台鼓励政策,解决人才技术难题。尽快放开允许医生有序多点执业,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其人事制度,要定编定岗而不定人。鼓励及奖励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技术创新。4.加大扶持力度。对待社会资本投资的非营利医院要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关于医疗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推进医改解决百姓看病问题

     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改革,逐步解决老百姓看病的问题。一是实行药品专卖制度,认真审核验证合格的药厂,实行定点生产;药品实行专卖,像烟草专卖那样把药品专卖严格地监管起来;二是由国家研究机构负责药品开发,审核批准后委托药厂生产,然后收取技术转让费或者专利使用费,回收成本,加快药品的开发;三是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建议国家加大对地县级医院的投入,鼓励人才下去,同时公费医疗实行分坎级看病,让真正需要到大医院看病的人有机会享受到医疗治疗。四是解决看大病难的问题,建议国家对大病治疗给予补助报销的范围扩大,对看小病亦可让患者自己掏点小钱,减轻医保的负担。五是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让他们有尊严、有医德地工作,建议国家给足医院该需要的费用,给予医务人员合理的报酬,让医生能愉快地看病,在阳光下看病,恢复医德,恢复原来受社会尊敬的医生高尚的岗位。

     关于医患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应为保护医护人员立法

     首先,立法保护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必须强化法制建设,明确区分医疗纠纷和违法犯罪。不能因为暴力伤害因医疗纠纷引起,执法就双重标准。第二,公安部门应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像商场、电影院一样管理,而不是列入内保单位,出了事内勤管。第三,医院要加强预防措施,增加安保人员,给医生配备随身携带的呼救系统,加强对病房、急诊等医患矛盾"重灾区"的管理,及对医务人员的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设第三方仲裁机构化解医患矛盾

     应设立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的第三方医疗仲裁机构,负责医患纠纷的调节和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医患纠纷,避免事态升级,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

     加大医患纠纷中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普及公众的医学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看待医疗服务;加快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尽早实现医药分开;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监管,对医务人员收取红包、开大处方、收取回扣等现象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医疗行业风气,从根源上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出台专业法规应对医疗纠纷

     希望制定专门针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法规,或者将医疗纠纷在侵权法中单列出来,详加规定,打消患者和医院的顾虑。

     增加保安之类的办法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一来保安不可能24小时保护医生护士,二来袭医的人也不会贴个字条"我是来打医生的"再冲进来。需要增加老百姓的医学知识和素养。

     关于大病医保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将尘肺病纳入大病保险

     建议将尘肺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切实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问题,避免"开胸验肺"之类悲剧再发生。

     将已无用人单位和未加入工伤保险的尘肺患者救治工作纳入新农合,将尘肺病纳入大病保险。将尘肺病纳入民政部门即将启动的重特大疾病保险,将尘肺病家庭纳入低保;对尘肺病家庭子女上学给予一定补助。同时,简化尘肺病患者的权益救济程序,建立区域间尘肺病患者救济的援助机制。

    

     全国政协常委李崴:大病保险还需要"大药保险"

     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再次出现,建议在"大病保险"中增加"大药保险",把尽量多的药特别是那些治大病的、不可替代的、贵重的"大药"纳入到"大病保险"的医保报销名单之中。然后,随着我国医疗福利水平的提高,再将报销药名单逐步地扩展到基本医疗保险之中。这也符合国家卫计委提出的"在开展试点中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的要求。

     关于公共卫生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给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有必要在全国层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在治理大气污染中的责任。对现有《环境保护法》需要再次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将相应规则细化、刚化,严格明确法律责任,使其成为各种经济活动准入的"防火墙"。另外,提高所有以含碳化石燃料为能源的机器设备、设施的排放标准,降低PM2.5总量。

    

     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等人:尽快制定《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

     如不采取措施,预计我国到2020年,年吸烟致死人数将达到200万。

     烟草制品应征收烟草危害防治税,其中卷烟每千支人民币五十元。提案还规定了禁止销售的行为,禁止以自动贩卖、邮购、电子购物、开放式货架或其它无法辨识消费者年龄的方式销售烟草制品。同时烟草制品销售单位(包括零售点)不得以少于二十支的方式出售卷烟,但雪茄不在此限。国家工商总局负责该类行为的查处。

     应清晰定义并全面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无偿登载和播放支持反烟草公益广告的最低限量。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军区总院副院长刘志红:由学生体检档案开始给每位国民建立健康档案

     我国的健康档案起步晚,进展缓慢,很多人都没有基本的健康档案。当前大部分国民的健康档案都是由医疗机构、医生和研究机构等建立,由于种种原因,覆盖面小,档案完整性和连贯性也低。从全国学生的体检档案开始,建立全国学生体检数据管理系统,推进国民健康档案建设。

     如果有国家层面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将有助于系统及数据的建立并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我国能够为国民建构一份完整的国民健康档案:出生健康记录--学校体检数据--医院就诊记录--社区健康记录,形成完整的人口健康数据链。

     在规范全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基础上,可由卫计委联合教育部,以我国现有的人口健康数据库为基础,推进全国学生体检数据管理系统的建立及数据录入,并整合至我国人口健康档案系统,实现全国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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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精神科医生被捅案详情公布

     2月28日,浙江杭州京都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被曝遭疑似精神病患者捅伤,3月1日,记者从该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获悉,该患者已有10年精神病史,其在该医师处咨询时要求开据精神病的司法鉴定,该医师因该院不具备该资质遂建议其前往他院开据。患者在走廊徘徊近1小时后,单独进入诊室用水果刀刺向该医师背腹部致多处受伤,后该患者在欲自残时被抓获,目前受伤医师情况稳定,暂无生命危险。

    

     李承华在发布会现场介绍情况

     据了解,该医师名为宋雅珍,今年69岁,从事精神疾病临床工作40余年,自2012年至今在杭州京都医院担任精神科主任,精神科二诊室副主任医师。患者姓姚,今年26岁,浙江宁波人,据其母亲陈述,姚某自16岁患有精神疾病,至今仍在接受治疗。

     杭州京都医院业务院长李承华描述,2月27日,该患者曾单独来医院咨询,因未有家人陪同,医生告知其在家属陪同下前来就诊。2月28日(昨日)下午4点10分左右,该患者在母亲陪同下,前来该院宋雅珍处咨询,其本人并未多言,只要求医生给其开据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宋雅珍告知称,该院有精神科,但不具备开据司法鉴定的资质,建议其到浙一、浙二及第七人民医院等上级医院开据鉴定书。

     此后,患者在其母亲的陪同下离开诊室,然而,并未离开医院,据监控显示,该患者一直在走廊徘徊,情绪急躁,不断脱衣服。

     约5点左右,该患者再次单独进入诊室并将诊室门反锁,不到半分钟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行凶伤人,且精神状态有些异样。当时诊室中有两名护士和宋雅珍三人,因当时事发突然,三人见状后开门匆忙往诊室外逃离,年近70的宋雅珍因行动迟缓被患者抓住,背部、腹部被刺,多处受伤。

     该患者伤人后企图自残,被赶到的民警及医务人员抓获并带回派出所,伤者被送往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目前情况稳定,无生命危险,正在恢复中。

    

     受伤的宋雅珍医生目前仍在市二院接受治疗

     李承华表示,经查实,患者系初诊患者,是来医院咨询而非就诊,并没有在医院进行过任何医疗消费,并且,此患者之前与医生并无任何恩怨,不属于医患矛盾及纠纷。

     李承华坦言,该暴力伤医事件对宋雅珍本人及医院医务人员的情绪造成较大影响,“我们是生命的保护神,但我们的生命安全又由谁来保证?”她呼吁,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制定治理医闹伤医的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社会各界给医务人员安全稳定的从业环境,希望所有精神病患者家属真正切实做好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 施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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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2.28”社区医院故意伤害案嫌犯落网

     曾被认为是二三级医院高发的伤医事件如今已经延伸到了社区医院,东莞社区莞某医院持刀砍伤医务人员的嫌犯昨日落网。

     继2月28日东莞塘厦镇林村某医院砍人事件发生后,3月1日23时30分许,塘厦镇政府官微“魅力塘厦”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黎某已被当地公安抓获。伤者李某也已暂无生命危险。

     据悉,2月28日15时许,一名男子冲入东莞塘厦镇林村社区莞某医院,持刀砍伤1名医务人员。有目击者称,伤者头部和上肢多处受伤,左手几近离断,伤势严重。目击者还称,事发后医院大厅的走廊上还留有些许头发和血迹。而砍人者迅速逃离现场。随后,塘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医院也对两名伤者展开救治。

     3月1日23时30分许,据塘厦镇政府官微“魅力塘厦”通报称,事发后,塘厦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指导支持下,成立专案组侦查,经过大量工作,3月1日下午17时许,专案组民警在清溪镇三中村某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黎某(男,25岁,广东省信宜市北界镇人)抓获。经初审,犯罪嫌疑人黎某对其于2月28日在莞某医院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通报还称,案发后,伤者李某在医院接受救治,暂无生命危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编辑:健龙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秦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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