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张处方,医方被判赔500万
2016/3/19 医学论坛网

     近日,某中医诊所因为一张处方,被法院判决赔偿患者500万,而且是终审判决。

     天呐,什么事情能让一家小诊所被处于如此天价的赔款?而且,被判的主因还是我们常见的中药材——半夏。想不明白了吧?这要从几年前的一张处方说起。

     因一张处方,患者将诊所告上法庭

     在2011年10月25日,一患者前往某中医诊所进行治疗,经诊断为"肝血虚、胸痹、心肾不交",并开具一张7日处方,处方内容为:

     “半夏40g、蕤仁20g、丹参20g、瓜蒌30g、炒枣仁20g、元肉10g、山栀子15g、甘粉10g、生龙牡各30g、夏枯草20g、生赭石30g、桂枝15g、茯苓10g、陈皮10g、白芍30g、生姜3片”。

     在2011年11月1日,该名患者再次前往该中医诊所就医,经诊断为"气虚气滞、胸闷气短、动则加重",并开具一张3日处方,并嘱患者:“如效不显及时去医院就医”。处方内容为:

     “党参15g、黄芪30g、瓜蒌30g、蕤仁20g、三七粉(冲)6g、水蛭6g、莪术10g、半夏12g、山栀子15g、炙生甘草各5g、白芍30g、大云30g、生赭石30g、草决明30g、生龙牡各30g、元肉10g、红景天10g”

     2011年11月15日,该患者急诊入北京协和医院进行检查,结果为双肾轻度弥漫性病变。之后,患者先后就诊于多家医院,最终诊断为尿毒症。

     自此以后,该患者认为中医诊所将其病情误诊,并在明知药方中半夏等药材具有肾毒性的情况下,不仅未进行充分告知说明,而且在未进行肾脏功能检测的前提下,超剂量用药,直接导致患者肾损伤,造成尿毒症的不良后果。因此,将该诊所告上法庭。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法院认为,某些中药所用剂量偏大,其中"半夏"为含毒性中药,且用量40g,其用量超出《药典》规定范围。该中医诊所存在诊断依据不明确、违反谨慎注意义务、用药依据欠充分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医诊所所属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500余万元。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毒性药材“半夏”惹的祸

     根据资料显示,“半夏”为天南星科植物半夏的干燥块茎。具有燥湿化痰,降逆止呕,消痞散结的功效。不宜与川乌、制川乌、草乌、制草乌、附子同用;生品内服宜慎。

     中医认为,生半夏多可外用,多用于消肿;清半夏则是用来化解燥热和清肺化痰;姜半夏可用来止呕;法半夏长于降解湿热,温胃。那么,半夏究竟有没有毒呢?

     半夏的确有毒。生半夏是一种毒性非常大的药材。若超量的话,将严重的致喉头水肿使呼吸困难,甚至窒息致死。很多中药都含有一定的毒性,而经过炮制的中药一般上毒性会大大减少。所以向来方剂中半夏一定久煎,而且多用制半夏。

     半夏具有神经毒性和肾毒性,过量或是肾功能不全者,都要谨慎使用。因此,上述患者便抓住了这个要点,对于中医诊所超量使用中药半夏,导致其患尿毒症承担全部的责任。

     这么说,是不是所有有毒性的中药材都要注意了?含有这些毒性药材的中成药,是不是也要注意?谁知道下一个500万,会不会是你!

     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

     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 、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 、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50种肾脏损害的中药:

     第一类为植物类中药,有雷公藤、草乌、木通、使君子、益母草、苍耳子、苦楝皮、天花粉,牵牛子、金樱根、士贝母、马儿铃、士荆芥、巴豆、芦荟、铁脚威灵仙、大枫子、山慈菇、曼陀罗花、钻地风、夹竹桃、大青叶、泽泻、防已、甘遂、千里光、丁香、钩藤、补骨脂、白头翁、矮地茶、苦参、土牛膝、望江南子、棉花子、蜡梅根等。

     第二类为动物类中药,有斑蝥、鱼胆、海马、蜈蚣、蛇毒等。

     第三类为矿物类中药,有含砷类(砒石、砒霜、雄黄、红矾)、含汞类(朱砂、升汞、轻粉)、含铅类(铅丹)和其它矿物类 (明 矾)等。

     500万刺痛了谁?

     有临床医生认为,该患者应是服用半夏前就已经存在严重的肾衰竭,将患者的尿毒症认定为由半夏引起显然没有任何理论依据。法医鉴定专家认为,"法半夏"虽经过炮制减毒,但并非完全无毒。但是在没有肾脏病理学这个最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天价赔偿的判决,是极不合理的。天价赔偿的判决,深深的刺痛了整个医疗界。

     现实生活中,由于个性化治疗的需要和考虑到药材质量的情况,中医药超越药典剂量使用中药在临床中广泛存在,而这场天价赔偿案却将传统的中医治疗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此案件一出,对中医行业有着深远影响,是否会出现医生为求自保而不敢开出最佳处方?是否会加剧目前患者的“看病难”?

     去年年底,国务院通过了《中医药法》(草案),这给中医药行业带来的曙光,《中医药法》将给中医药带来法律的生存空间。我们希望《中医药法》能尽快出台,规范中医药的行医用药制度,同时明确建立符合中医药自身基本原理和规律的中医药医疗自理评价体系,包括对医疗事故处理的评价与鉴定制度,切实保护中医药的合理和合法权益。

     来源: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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