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患者妊娠、哺乳知多少?
2015/2/27 医学界妇产科频道

     导读:先有甲亢以后再怀孕者远比在怀孕期间新发甲亢者多见,那么甲亢孕妇治疗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作者:山东省济南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主任医师 王建华

     来源:医学界内分泌频道

     妇甲亢是指在怀孕期间同时合并有甲亢,先有甲亢以后再怀孕者远比在怀孕期间新发甲亢者多见,那么甲亢孕妇治疗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在甲亢没控制好之前尽量不要怀孕,否则对母婴双方都不利,很容易发生流产、死胎、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早产、先兆子痫,甚至可能诱发甲亢危象,进而威胁患者生命。

     2、患者在妊娠期间发生甲亢,若选择继续妊娠,应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药物首选丙基硫氧嘧啶,因为丙基硫氧嘧啶与血浆蛋白结合比例高,胎盘通过率低于他巴唑(仅为他巴唑的1/4)。另外,他巴唑所致的皮肤发育不全较丙基硫氧嘧啶多见,所以,妊娠期甲亢宜首选丙基硫氧嘧啶,他巴唑可作为备选的二线药物。

     3、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时,宜选择最小的有效剂量,使甲状腺功能维持在正常偏高的水平,以免引起母婴甲状腺功能减退,影响胎儿的智力发育,发生呆小病(即“克汀病”)。

     4、如果抗甲状腺药物疗效不佳,或患者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或者患者甲状腺显著肿大,需要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才能控制甲亢时可以考虑手术治疗。手术时机一般选择在妊娠中期(即怀孕4~6个月期间),且术前甲亢病情需得以控制。妊娠早期和晚期手术容易引起流产。

     5、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131I治疗。因为胎儿对放射线较敏感,放射性核素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的甲状腺,对胎儿的甲状腺造成损伤,导致胎儿甲减。育龄妇女在行131I治疗前要首先确定未孕。如果患者此前接受过131碘治疗,则在治疗后的半年内应当避孕。

     6、治疗孕妇甲亢时一般不宜加用甲状腺素片治疗,因为左旋甲状腺素(L-T4)几乎不能通过胎盘,对预防胎儿甲减没有意义,而且应用L-T4后,势必造成抗甲状腺药物的用量增加,因而不宜合用L-T4。

     7、孕妇原则上不宜用心得安作为辅助治疗,因其可导致自发性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新生儿心动过缓及早产等。

     8、为避免抗甲状腺药物经乳汁影响婴儿甲状腺功能,以往一般主张产后需继续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妇女最好采取人工喂养。但近年的诸多临床研究表明,甲亢患者服用中等剂量(PTU<300㎎/日或MMI<20㎎/日)的抗甲状腺药物(无论是PTU还是MMI)产后哺乳是安全的,不会影响婴儿的甲状腺功能,也未发现粒细胞减少、肝功损害等并发症。但为安全起见,建议患者在哺乳后立即服药,四个小时之后再喂第二次奶,使哺乳与上次服药间隔至少3~4小时,此时乳中药物浓度已经很低,对婴儿几无影响。

     9、甲亢孕妇的病情控制应适度,以防导致母婴甲减。在治疗期间最好每月测一次甲状腺功能,要求把FT4控制在正常值的上1/3水平,这个范围对于母婴均较为合适。注意:FT4改善一般需4周,TSH改善则需6~8周,在时间明显落后于甲状腺激素,因此,宜选择FT4作为孕期调整用药的观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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