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中国指南更新之践行要点
2015/7/16 医学界妇产科频道
作者:杨孜(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来源:中国妇产科在线
(《医学界》转载本文已获得授权)
指南更新背景
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多因素发病,存在各种母体基础病理状况,受妊娠期因素影响,妊娠期间会呈现进展性变化,依病情缓急不同迅速衍变。2012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与国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接轨,在各版教科书上有较一致的分类诊断标准。2013年ACOG关于妊娠期高血压诊治指南尤其在诊断分类方面有一些变更,例如关于如何看待蛋白尿的问题,如何考虑“轻度”与“非重度”子痫前期的问题,在国内引起不小的震动。但其实2013ACOG的诊断分类并不是新的东西,早在2008年SOMANZ 颁布的指南早已有如此观点,并且强调蛋白尿的轻重反映的是肾脏受累的问题。ACOG指南变更不过也是一种跟进,也是看到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进展性可变化的疾病,着眼的是疾病发展的动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受多因素影响,多通路致病,多系统受累及。到目前为止,不同的学术组织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定义与标准还是有所不同, 基于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研究进展、基于中国国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组织国内专家讨论修整了妊娠期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草案)。
妊娠期期高血压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
一、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1mmHg=0.133kPa)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一)。收缩压≥160mmHgPa)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重度高血压。
二、子痫前期-子痫 子痫前期在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Pa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下面任一项:蛋白尿≥0.3g/24h或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1+)(无法进行定量时使用);无蛋白尿但伴有下面任何一项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受累及,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受累及,胎盘-胎儿受累及等。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周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随机蛋白尿≥(+);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20周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五、重度子痫前期 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2.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氢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脏功能受损:蛋白尿≥2.0g/24h,少尿(24h尿量<400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106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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