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不能只靠息事宁人
2016/6/28 医学界妇产科频道

    

     来源:医盟

     随着《人间世》的热播,瑞金医院急诊科医生车在前也成为了网红医生。48小时没合眼的车在前医生,他抢救了3个病人,2个活了,2个家庭因为他和他的同事破涕为笑。但与此同时,他依然遭遇患方的“拳头”。这个与各种抢救管子打交道的人,被别人掐了“管子”———在非探视时间,家属闯进监护室,掐住了他的脖子……相信医生同仁们看到这些,会心有戚戚焉……临床上同类的事情时常发生,不管是在大医院还是在小医院,医疗安全问题影响着医疗事业的发展,至使医院陷入窘境。过去人们群众视医护人员为“白衣天使”,虽然设备简陋、条件有限,但医患关系比较融洽。卫生改革以来,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医疗安全问题屡屡发生,纠纷不断上升,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医疗机构管理的问题。医疗安全是一所医院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医院,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和制约,存在较多医疗缺陷,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行业声誉,突出表现是:医疗纠纷攀升,医院损失巨大;以闹事解决为主,恶性事件增加;处理难度增大,社会反响不良。碰到医疗纠纷,不能只靠息事宁人,更要学会如何防范纠纷,是摆在医院面前的课题。

     医疗机构预防纠纷防范应有两大层面 首先是“避免任何对患者产生伤害的不良事件发生”的第一类防范。其特点是以患者的绝对安全为终极目标,希望通过运用各种管理举措和手段,规避医疗风险发生于具体患者的可能性,避免患者受到任何的医源性伤害。 其次,医疗机构预防医疗纠纷的第二层级是“即使出现医疗不良事件也避免产生医疗投诉和纠纷“的第二类防范。

     理论上我们承认医疗不良事件存在无可避免地发生的可能性,但如果在医疗行为实施前医患双方已经充分评估了医疗风险和发生不良事件的可能性,医患双方已经为避免风险的发生做了充分的努力,如果医疗行为符合现代医学诊疗规范与水准,如果患方权利已经得到充分尊重并在不良事件发生后有一定的救济方式, 都可能避免医患矛盾纠纷的发生。

     医疗安全与法律纠纷实务培训,多角度深度剖析医疗安全防范。三天课程,全方位讲解。

     第一层次防范目标:提高医疗安全与质量,如何避免医源性伤害

     医疗机构科学系如何建立和严格实施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疗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学习型不良事件报告和医院流程持续改进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疗赔偿分担和医疗过失处罚制度等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培训。 第二层次防范目标:和谐医患沟通,降低纠纷少投诉 教授医疗机构如何设立医患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促进医患和谐、防范医疗风险、管理投诉纠纷等事务,推动该部门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医疗安全与法律纠纷处理实务培训班主办方:医学界传媒课程对象:医院医务科,院办,各科室负责人开班时间:2016年7月28日—2016年7月30日开课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天鹅宾馆课程安排:

     师资力量: 杨震老师:医学博士,先后在复旦大学中山医院门办、院办、医务处担任部门负责人,有丰富的医疗管理经验。任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常务委员、秘书长,中华医学会科普分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传播专委会委员,上海市医院协会社会工作专委会委员。上海市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主要设计专家。健康报、经济观察报等多家媒体的专栏作家。 徐毓才老师: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989年7月毕业于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中医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曾担任过县医院副院长10余年,参加工作20多年来,曾从事过临床医疗、教学、医院和卫生行政管理,调处了大量医患纠纷,特别难能可贵的是他对每一起医患纠纷都坚持反思,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医疗风险管理经验。2006年参加清华大学“现代医院职业化管理精要课程高级研修班”学习一年。近年来在各种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为多家媒体专栏作者,编辑出版《医疗安全教育12讲》,《农村卫生思考》,《基层医院管理文萃》,《基层医改思考》,《新医改,2015记忆》著作五部。 刘晔老师: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同济医科大学临床本科,上海医科大学病理学硕士。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开始律师执业。主要从事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及医疗、健康相关公司的非诉法律业务。主要业绩是代理了数百个医疗诉讼,有很高的医疗诉讼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刘永斌老师:上海市儿童医院医务部主任。复旦大学医学院药理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助理。2012年,“基于信息系统的临床路径管理项目”(主持)获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三等奖;2015年,“智能化临床路径多模态融合平台研究”(参与)获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三等奖。主持了病例分型体系的建立与应用、智能化的医疗质量自动反馈控制系统的建设等市级医院管理课题。承担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院管理指南》“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疗服务管理”两个章节的主编。

     王宇老师: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务部主任;头颈外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闵行分院,副院长。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特约编辑。肿瘤(杂志),审稿专家。Head & Neck(杂志),审稿专家。中国癌症,审稿专家。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审稿专家。上海市抗癌协会头颈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秘书。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甲状腺外科医师委员会中青年委员会委员、秘书。上海医学会外科分会甲状腺学组,秘书。上海市抗癌协会甲状腺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王海老师:上海市康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主任。上海市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作过七年的外科医生,2000年起在上海市康正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6年,为医疗机构处理过上千例的医疗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了上海、宁波、台州、绍兴、金华、郑州等全国各地三十多家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每年涉及医疗机构的诉讼、非诉讼案件近百例。参与四本有关医疗纠纷书籍的编撰工作,以大量丰富的案例,对医疗纠纷进行了的法律分析。

     睢素利老师: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学院教授,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医事法学课程负责人。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社会科学院医学社会学博士。曾做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荷兰莱顿大学访问进修。在国际学术期刊和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40多篇,著有专著《Vulnerable Population and Genetic Disorder》和《医疗事故处理解析》。兼任: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北京医患和谐促进会理事、秘书长;中国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人文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委员会委员等。

     施琳玲老师: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传播专业委员会委员,卫生事业管理硕导。全国“和谐医患与战略传播”讲师团成员,中国传媒大学培训学院客座讲师,中国传媒大学健康与环境传播研究所研究员,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媒体格局下的医院形象传播与危机公关》项目负责人,数家媒体特约评论员,系国内最早从事医疗媒介事件研究者之一。具有10年三甲医院临床一线和14年卫生新闻实践,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宣传司(原新闻办公室)工作经历。主笔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报道指南》的突发事件应对篇和电视连续剧《心术》的审阅意见。受邀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十多个省市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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