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回顾:刘煜独家解读—反商业贿赂与财税处理对当前药品营销的影响
2015/8/2 医药行业EMBA


目前医药企业营销过程中存在三项法律风险:一个是反商业贿赂,一个是反洗钱法,一个是税务处理。
第一,反商业贿赂。目前反商业贿赂风险应该说已经集中化了。刑六结束了医生收回无法可依的时代,刑八开创了医药工业犯罪主体时代,很多代理商和工业因为单位行贿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未来刑九的变化,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应该会更大,特别是对工业和代理商的法律风险将会集中化!现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着带金促销方式,未来法律法规对这一块的打击会越来越大!
第二,反洗钱法。目前行业中普遍存在着洗钱行为,医药行业的洗钱行为相较于其他任何行业来讲都太过频繁了!工业给代理商的佣金返还,代理商到底是用的个人的银行卡、还是用的非医药法人公司账号或者是医药法人的公司账号去承接,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钱最终一定会回到代理商或者是当事人的身上!资金的流转过程,公安与银行联合侦查想要查到最终的当事人是非常简单的,所以目前医药行业洗钱过程中规避的手段和方法是极其有限的!
第三,税务处理。国家税务局规定:截止到3月底,各地方的优惠税收政策均要上报中央,统一处理。有消息称,各地税收的优惠政策今年将逐步取消!届时很多商业过票公司的定税和包税,以及很多非医药法人公司的广告发票和咨询发票的成本将会大幅上升。这次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旦调整,大家会发现:大批的地方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里的科技公司、咨询公司能够享受的优惠政策也没有了。但是西藏或者是一些民族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还是会保留。
所以未来医药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系统化的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目前大部分企业都在追求业绩的快速增长,但是目前的增长都是基于对业务流程和战术上的追求。不管是对于代理商也好,还是对医药工业也罢,将来这种增长一定要基于风险可控的安全基础上的增长!
那么如何做到安全可控呢?我们不仅仅是要思考医药企业的业务是怎样做的,最重要的是企业的业务管理战略,也就是刚开始企业业务战略方向的选择。目前,很多代理商依然是在销售以利益为导向的高风险产品,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去把握风险,必须从战略开始思考 所以我认为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最核心点是:企业管理战略的调整!
基于这种企业管理战略的调整,企业必须思考:到底采取什么样的业务实现形式?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如何去规避? 外围的业务管理流程如何调整?所以说整个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是我们企业营销战略构建不可或缺的重大前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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