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征求新一轮采购方案意见
2015/10/30 医药行业EMBA

    

    

     10月28日,贵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将在11月3号前向各方机构征求意见。摘要要点详见本文。

     贵州方案也是延续和参考70号文精神,开展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分类采购、带量采购的方式。统一的办法这里不做赘述,对有特点的几个方面做做总结和分享。

     1、时限逼生惰政,大部分品种进入双信封采购目录

     贵州的谈判采购目录(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谈判药品目录》执行,不再另行制定。妇儿药品目录也暂时按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示范目录,不再另行增补;加上大输液和常用低价药目录进入直接挂网。而定点生产药品目录按国家招标结果执行。除去上面三类药品,剩余药品全部进入招标采购目录。其中3家以上的开展竞价,1-2家的进行议价。

     上述办法可能被视为在目录制定方面的惰政,不过在国家卫计委要求11月底开标的时间限压力下,简单的目录制定办法至少不会给企业“公关”和滋生乱象的机会。当然,也必定有些企业产品因为被简单归属到招标目录显得“吃亏”,一些本来属于妇科儿科使用的药品,如今也只能试做普通药品进入双信封……一个学会和协会制定的示范目录,大有包圆全国妇儿药品目录的态势。谁让你身不逢时呢?

     在11月份开标的dead-line限制下,相信各省分类采购的目录制定工作会比较粗糙,有些省也会选择简单的办法:比如挑选少量产品开展双信封,剩下全部产品进入限价挂网联动全国最低中标价。类似做法不一而足,大家须有所注意和心理准备。

     2、限价:参考同竞价组所有厂家产品的6省平均中标价以及贵州平均中标价。

     同质量层次同竞价组的品规制定同一限价,限价按最小制剂单位计算。

     抽取贵州、云南、四川、广西、湖南、湖北、安徽 7 个省份最近一次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的中位数。议价产品则选次低值。这种类似湖南的限价方式,值得注意。

     3、层次:三个层次,首仿和过期专利不在一个层次

     (一)质量类型一:保护期内化合物专利药品、获国家级奖项药品、国家一类新药、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过保护期化合物专利药品、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二)质量类型二:欧美认证药品、保护期内中药保护品种、首仿药品、香港医院管理局采购药品、获省级与质量有关奖项的药品。

     (三)质量类型三:GMP 认证药品、进口药品。

     值得注意的是,首仿的概念还是最先获得批文、有新药证书、和标准起草单位三个条件。。。有些省份的首仿概念还需要国家药监局的首仿证明、或工信部产品产量排名第一位。这种概念、定义和外延需要生产企业额外注意,稍有疏忽就会错失层次机会,不可马虎。

     4、值得玩味的质量评分体系

    

     附件对投标企业资质中有要求“需要取得新版GMP证书”,那意味着没过新版GMP的企业将错失投标资格……不过技术标评审体系内居然对没过新版GMP的企业有打分。。。这个逻辑上是存在矛盾的。贵州何以解释?相信质量评分体系,会有更多的企业提出意见来。

     质量层次方面,不同情况企业得分在36分到40分,有效分差才4分,而企业销售额方面最低1.5分,最高8分,相差6.5分,行业排名相差5分;质量抽检记录0-8分差距,孰轻孰重,当下立现。

     5、采购价即零售价

     方案提到本次机制采购的采购价即医疗机构的零售价,难道贵州想全省搞零差率?笔者认为可能是个笔误。

     6、贵州省企业的福利

     双信封评审,贵州省企业资审合格就不占商务标名额,接受其他企业次低价中标价就能获得成交资格……这可算贵州企业的福利么。

     本文来源:药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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