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界】集权!三明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6/7/12 医药行业EMBA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田士龙(微信号:renda-tsl)

三明此举很明显在于打破各部门间相互推诿的利益关系,医疗、医保、医药等领域的事情归到一个部门来管理,为接下来的改革工作铺好了路!这种方法肯定会被全国以不同的方式借鉴,那么权利集中了,对于市场、终端会有哪些影响呢?欢迎关注7月15日《医药企业战略总裁峰会》,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详情!

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落实好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遏制不正确医疗行为、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7月10日,三明市在全国率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这是该市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悉,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与市财政局一起,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管理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职责,市财政局有关拟订医保基金、生育基金的预决算(草案)职责,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查、管理等职责进行整合,划入新成立的医疗保障管理局。
新的医疗保障管理局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决策、研究部署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征缴、收支预算决算和监督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保险、生育保险的报销目录(限价目录)、报销比例、付费标准等政策,制定第三次精准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女工生育补助等政策,并对实施政策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还将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理疗康复机构、定点医养结合点、区域外转诊就医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和落实全市药品、耗材、医疗设备联合采购管理办法,监督管理药品、耗材采购、配送、结算工作。负责确定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负责补充医疗保险、补充生育保险的衔接协调及其招投标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等。(福建日报记者 项裕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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