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仇和承认在云南受贿2433万余元,宿迁医改只字未提!
2016/8/26 医药行业EMBA

    

    


     医药行业EMBA(ID:zhongruiconsulting)综合整理自央视网、百度知道、澎湃新闻网

     编辑:田士龙(微信号:renda-tsl)

    

    


     2016年8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受贿一案。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仇和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云南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推进、银行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刘卫高等13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33万余元。(注意,这里对仇和在江苏的所作所为只字未提!)

     仇和表示当庭认罪:“今天,在审判长依法公正的主持下,庭审过程庄重、严谨、理性、文明,体现了依法庭审和人文关怀。我完全接受检察机关对我的指控,绝对服从审判机关的最终判决。做到真心知罪,真情认罪,真诚悔罪,真切赎罪,负罪服法。”

     为什么要特殊标注宿迁医改呢,因为仅仅在一周前的8月18日,江苏省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葛志健(正处级)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决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2001年8月,仇和任宿迁市委书记,之后在2003年大力推动医疗改革。恰好葛志健由宿迁市城管局长转任宿迁市卫生局长,由此作为仇和的得力干将操盘“宿迁医改”工作,人称“三光医改”——砸光、花光、卖光——政府建设医院,然后卖给企业经营,完全市场导向,政府角色由“办医院”转换成“管医院”,造成大面积的腐败现象,同时加剧了“看病贵”的情况!

     综合来看,一向主张改革与清廉的仇和在江苏还有一钩子账呢!

     仇和简历:

     2001.08——2002.01,中共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

     2002.01——2006.01,中共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5.06——2005.09,参加中国第四期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学习);

     2006.01——2006.04,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4——2007.12,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7.12——2011.12,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昆明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1——2011.12,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昆明市委书记;

     2011.12,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2011.12.03 不再担任昆明市委书记职务)

     2012.02-2014.07,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云南行政学院院长;

     2014.07-2015.03,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5.3.15 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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